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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二~十三章

是上苍的垂青,派来爱的使者,让我露出久违的幸福笑容;绚烂烟花的背景下,有你温柔的肩膀,看着空中不断变化的烟花,幸福的滋味慢慢攀爬。这一刻沉浸在幸福的世界里,不愿醒来冬天已经过去,春天悄然到来。脚步不需徘徊,眼里不再猜疑。每一天的思念,是那痛苦而又美丽的期盼,等待中,年复一年,爱恋,只会随着时间而更深更沉,恰如那悠长的歌声。夜静谧,想你的心在夜空迷离,风呼吸,惦念间心有灵犀,思绪掠过发迹,传递着你的讯息,晨露清亮如许,那是我的心跌落在草地。爱情就是我想给你一份喜悦让你天天快乐,我想给你一声问候让你没有烦恼,我想给你一份付出不要回报,我想给你一份真情让你样样都好,我想给你一份爱让你幸福。天空呼吸着我的记忆,不太完美的语句,写下怎样的诗句,描绘爱你的痕迹,总有晴朗的记忆,展现此生的不渝。

渐渐泛黄的枫叶,是爱情的开场白;咚咚向前的流水,奏响了恋情进行曲;留住你的笑声,回忆你的眼眸,一次次一天天,一年年,时刻珍惜。用春天的风折一只风车,在温暖里旋转,用春天的雨撑一把小伞,在浪漫里滋养,用春天的眼照一张相片,在你的世界里盘旋,人间四月,花都开好。幸福,不是长生不老,不是大鱼大肉,不是权倾朝野。幸福是每一个微笑生活愿意达成;爱情的路上,不仅有艳阳,更有风雨。在人群中寻觅见你,就仿佛在海边掬起所有的沙粒,急于发现你是踪迹。相识相知有时是一种天意,感谢老天给我相遇相知的机会。爱,不是一朝一夕,真爱没有时间局限,没有空间的距离;爱不是金钱名誉;真爱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间的差距。爱不需梁祝化蝶的悲壮,需心有灵犀的默契;爱不需雄飞雌从的追随,需以相濡以沫的支持;爱,不需山盟海誓的承诺,需默默关注时常联系。我把思念的歌唱给海洋听,海洋把这心愿交给了天空,天空又嘱托流云,化作小雨轻轻飘落在你的窗前,想念你的美丽微笑,想念你温柔的怀抱,想念与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那种快乐拥有难以忘怀的美妙。有人说:我想要一份简单的爱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同享受每天清晨的阳光.微风.雨露.黄昏;这样的愿望算不算贪心?我想爱情,就是相濡以沫的过一生,我想幸福就是与你平平淡淡过一生。

如果遇到这样的爱情,你还不想爱吗?

圣约翰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62岁那年,他被原先的学校聘回去,主要做一些内务管理工作。许多人对学校的做法有些疑惑:身强力壮的教师多得是,何必用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呢?但很快,人们的疑惑被打消。圣约翰先生工作起来不比任何人差,他思维敏捷.口才极佳,书桌上总是有条不紊,经他保管的物品打了标签,然后在记录本上做好标注。他常常提醒那些年轻人:“嗨,小伙子,上次借的书该还了”他的记忆力也不错。

很快有人看出了端倪。圣约翰先生每天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喝水,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瓶子,倒出一把药,送进嘴里,仰起脖,用水送下。以前的老同事,都熟知他的这一习惯。可现在大家发现,他走进办公室后,常常先喝口水,然后给妻子打电话:“露娜,我的药忘在家里了,请帮我送过来”。半小时后,露娜出现在办公室。她的表情有些愤怒,很不友好的把药递给他。他倒是不在意,看着妻子的脸,呵呵笑着说:“谢谢”。露娜脸色有些蜡黄,头发也很干枯。看着他吃完药,露娜转身走了,也不跟其他同事打招呼。于是有人打趣他:“下次可别忘了带药哦。”

还有一次,圣约翰给露娜打电话时还阳光明媚,可放下电话还不到10分钟,天空就乌云密布,片刻哗哗下起雨来。圣约翰慌乱的看着窗外,不停地给家里打电话,却以无人接听。他慌忙打开壁柜取出一把伞,正要出门时,门却开了,露娜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浑身湿透。圣约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满脸羞愧的迎上去。露娜将药递给他是,几乎咆哮着说:“你这健忘鬼!”尽管露娜浑身湿透,但她仍像往常一样,看圣约翰把药吃下去之后才走。

露娜走后,圣约翰在窗前静静地站了很久,同事们都以为,他是在懊恼自己健忘,下一次他一定不会忘记带药。可是下一次,圣约翰先生依然我行我素。以至于大家慢慢都习惯了:上班后半小时,露娜出现在办公室。

有人嘀咕,圣约翰真是老了。也有人说,露娜愤怒也是应该的,谁让他总是那么健忘。还有人说,圣约翰的健忘其实是露娜惯出来的毛病,她完全可以不来送药,因为他工作起来并不健忘嘛!

知道真相是在两年后。两年后,圣约翰先生辞职,那时候,他的健忘症似乎好了很多,露娜很少出现在办公室,偶尔出现,也不像两年前那样怒气冲冲。而是笑眯眯的,温和的跟大家打招呼。圣约翰也是拍着大家的肩膀,说着辞别的话,大家也嘱咐他:保重,别忘了按时吃药。他笑了,道出了“健忘”的原因。

原来,露娜两年前患上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病:易暴.易怒.自闭.厌世,甚至还自杀过两次。任凭他怎样精心照料.带她求医问药,都不见好转。无奈之下,他想出一个办法。他找到校长给他一份工作,打扫卫生或者做门卫都可以。校长鉴于他以前的表现,就让他做了一份内务管理工作。这样,他可以每天在离家以外的地方吃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和高血压,年轻时发作过几回,幸好有露娜的用心照顾才有惊无险。这么多年了,虽然他的病未再犯过,可一直都是露娜的心事。他通过忘记带药的方式,让露娜走出家门,走在阳光下,利用她的爱,重新唤起她的责任心和对生命的热情。如今,露娜已经康复,他该回家和她一起安享晚年了。

圣约翰先生的话让大家一愣,继而,他们紧紧握住他的手,那是一双多么苍老的手啊!

如今,大家还常常看到,圣约翰先生和妻子一起在学校附近的小路上散步。那对互相搀扶.不离不弃的身影,多么像两片老到深秋的枫叶,周身都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还有就是这种简简单单傻傻的爱情。想徘徊在楼梯口手持扫把假装在打扫卫生,其实是假装跟他偶遇这样的老戏码,我不知道上演过多少次了。因为喜欢上高年级的他,我突然变得异常活跃,我开始超级珍惜每一次外出的机会——体育课啦,实践课啦,校内大扫除时间啦,连课余十分钟,也一定要冲出教室,拖上闺蜜假装跟她打打闹闹,其实心思全部都在对面那一栋教学楼上,只是想搜寻到他的身影,如果他恰巧也往这里看了一眼,那我的心一定会心跳不止。我是在校园联谊会上见到他的,他抱着吉他深情地唱着白桦林,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批女生,只不过她们冲着他挥手的时候,我保持静默,假装不在意。因为每天都很关注他的缘故,明明和他没有什么交集,还是觉得他好像经常在自己的生活出现,我怀疑我比他更了解他的行踪——他爱去的小食店,他每天什么时候会去打球,中午喜欢去一食堂而晚上一般去二食堂,甚至他爱吃的菜,他寝室的位置等等。尽管这么了解他的一切行踪,我还是会选择偷偷观望,尽量不让他发现。如果我恰好在他常常打球的时间不得不经过操场,那么我一定会分外小心,绝不乱瞟,抬头挺胸,姿态美好地从他眼前走过。每一次和他相遇,都足以让我回忆很久很久,很多很多次。那几乎就是我活下去的养分。因为全部心思都倾注在他身上了,就常常会出现许多巧合——比如,同一天去了同一家甜品店,同一天做了头发,或者得知他喜欢这一个和我很像的明星,都会偷偷地想,他会不会也喜欢在我呢?因为太期待他的关注,无论取得了多么小小的成就,都希望他知道。努力学习他们班主任的课,是为了他的班主任能在他们班上提到我的名字表扬我。

我一直坚信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男生。“那谁总是给我耍小聪明!”连我们班主任也这么说他,但说的同时,一定带着笑意。他常常在老师的课堂上抢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其实明明知道答案,但他就是喜欢说出与众不同的东西。他的发言总是能弄得班上哄堂大笑,老师完全不知道如何收拾才好。他曾经和我坐同桌,就在我低头做功课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抽屉里抽走我的作业本我竟然都不知道,见我很吃惊,他得意洋洋地跟我比划讲解:你看,你这样坐着的时候,有一个盲点,所以我的手从这个角度伸进抽屉的话,你就看不到。

他还会写诗。不仅抽象,还押韵。每当我看着他埋头在作业本上飞速写着撇脚的字迹,就觉得伤心又羡慕,羡慕他那么聪明,可以轻松应付功课。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和他成为同桌后,我就变得很容易生病。夏天过去,天气开始转凉的时候,我仍然坚持穿薄薄的毛衣去教室,任妈妈怎么劝我我都不听,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在晚自习的时候,问问我:冷吗?有时候他会以嘲笑的口吻把我说的像一个不知冷热的傻瓜,但还是会扭过头去大声命令坐在电扇旁边的同学把电扇关掉。有一次,他假装不经意地脱下了外套放在桌上,晚自习都快结束了,才刚刚想起来似得问我:唉,你要不要再穿一件?我红着脸拒绝了,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披上他的那件外套啊!我冻得牙齿直打架,他也是。

那时候最怕的事情,就是班上的同学开玩笑说我与另一个男生互相喜欢。每次听到这样起哄我就想冲上去缝住他们的嘴巴,生怕他真的误会我,却又忍不住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到他失落尴尬的表情,心里好开心。

快毕业的时候,他偷偷告诉我,自己有了一个喜欢的女生。我拼命让自己假装淡然,然后骗他说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问他:那个女生的名字是二十一画对不对?他愣了一下,开始在桌子上默默划拉手指。我瞥见他的笔画,分明写下的就是我的名字。等他得意的说出“你错了,她的名字是十七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偷偷把头扭到一边。其实现在想来,他当着我的面在书桌上画下我的名字,分明是鼓起勇气向我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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