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夜晚,天气闷热,宿舍里只剩下邻县的三个女生。沈兰躺在床上,眯着眼看着耀眼的灯光。白天的时候,暑假已经正式开始,宿舍里宁成的同学都收拾行李回家。她离家很近,却没有像她们那样急速回家。这一学年过得太快了,发生的很多事情好像是做梦一样。
中午的时候,高志银在教室里高调宣布,下学期自己不会再来了。
高志银说到这里的时候,教室里一片喧哗。
大家都在小声嘀咕。
“我要回去当高一新生了。”高志银继续说。
震惊!除了震惊沈兰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
“高志银,你是不是傻,明明还有一年就毕业,统招生毕业就分配工作,现在倒好,回去读高一,又得辛苦啃书本,等于一夜回到解放前!”曹健惊呼。
“高志银,这是你老爸的意思还是你自己的意思?”有好奇的同学询问。
都知道高志银是全班离家最远的一个人。他家在邻县最偏僻的村子,绕来绕去得三天才能到家。
“对不起,”高志银对着同学们鞠躬。“很遗憾,我不能陪大家一起毕业了。我得先走了。”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但是,我会很怀念这两年的时光。”
“你疯了吗?高志银!”贾露露试图挽留。“只有一年,只有一年就毕业了,毕业了就有工作了呀!请问你……你仔细想过后果吗?回去一定能考上大学吗?”贾露露的声调里充满了关心和焦急。
是啊,幸幸苦苦考上宁成师范,所有的动力就是毕业后有一份工作。统招生都是这个目的!现在走了,一夜回到解放前,又要从高一开始,吃苦不说,未来还是未知数。
“我想好了,我肯定会考上的。”高志银迅速的说。“万一考不上我就补习!补习考不上我就认命!”
他已经把桌子上的书本收拾干净,准备带回邻县的家。
“高志银去读高中没有什么奇怪的!”于晓梦说,“咱邻县的同学中,就他家条件最好了吧,虽然离城远了点,但是他爸做生意,赚了不少钱!”
“他家有钱?真没想到!”寇黎自言自语地说:“看他整天穿得很普通,又说家在最偏远的村子,怎么现在又变成家庭不错的人了……”
两年前的七月,沈兰正在院子里和父亲争吵。
“爸,我要去读高中!”
“爸没条件,供不起你读大学,你就别想着高中了,好好读师范,毕业后当个小学老师,也算是铁饭碗了。”父亲一口就拒绝了她。
姐姐工作后,想着家里的负担已经减轻了一些,她也曾经动过念头,想退学去宁成高中。可是,她只敢想,不能做。
“我当初放弃高中来到宁成师范,我其实一直听后悔的。现在有这个机会了,我就要抓住。”高志银腼腆地说,他的选择让沈兰特别羡慕。
“哎,要是我也可以退学就好了。”高志银触动了裴蓓蕾的心事。“他的爸妈真开明。”
毕业后,沈兰曾经回过两次学校,学校已经改制成一所普通高中,连昔日的校名也发生了变化。沈兰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里,努力的回忆着当年的一点一滴。当年的学校主任如今已经变成了副校长,还是和蔼的笑容,和沈兰说起话来平和而又亲切圆滑。校舍和教室都经过了几番大修整,唯一变化最小的女生宿舍引起了沈兰的注意,她仿佛看到了十几年前的自己,乖乖的自己,在暑假准备回家的前一天,和两个女生,跳过女生宿舍前的那道围墙,朝校门走去。
“沈兰,你说这么晚了,我们这样会不会被宿管阿姨逮到?”边花兰跟在她的身后,小声地询问。
“怕什么!你没看见咱班那群野狼也在操场上嚎叫?”同行的贾露露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贾露露这么说,我就不用担心了。”边花兰瞅了瞅贾露露,小声说。
边花兰是九八级二班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自费生。虽然中学成绩很一般,连普通高中都没有考上,但她来这所学校读书是为了毕业后找机会做一名代课教师。
贾露露口中的野狼,就是指平日那帮不太服从她管教的男生。那些男生因为关系好经常故意和她作对,因为七匹狼的原因,她把班里的男生统统戏称为“野狼”。
这天晚上,野狼们都没有在宿舍里老老实实地睡觉。他们集体爬到一辆停在操场上的大巴车上胡乱唱着歌。野狼中的领头人就是高志银。
看到高志银,沈兰忍不住冲大巴车多看了两眼,心中五味杂陈。
“高中三年,高志银考上倒也值得,万一考不上大学怎么办?”边花兰替高志银担忧。
“我就是担心他的英语成绩能不能跟上,咱们师范不太重视英语教学。”贾露露想了想,又说,“不过我看他平时学英语很认真的,再加把劲应该可以。”
借着路灯的光亮,沈兰看到了高志银神采奕奕的表情。宁成师范的统招生都曾是各个中学的尖子,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放弃了重点高中而遗憾来到这里?可是,有几人能像高志银这样心愿达成?
同样是离开,高志银的离开是充满对未来的憧憬,而陶君的离开,却是带着对未来的迷茫。
“喂!高志银!明天你就要走了,我提前祝你一路顺风。”贾露露冲着大巴高声喊道。
“滚吧!滚吧!祝福我就收了,人我就不要了!”高志银笑呵呵道。
沈兰刚想对高志银说这番话,没想到被贾露露抢了先。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说一次,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人群中突然开始有人唱起了《祝你一路顺风》,紧接着,其他人也开始轻声哼唱。沈兰顿觉有些泪眼朦胧。
贾露露似乎也有些伤感,不过她很快克制住自己,转身冲正在大巴车上唱歌的男生嘻嘻道:“我说野狼们啊,你们那破嗓子,就不要丢丑了!”
“去去去,贾露露,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都放假了就不要管我们啦。”蒋白杨笑嘻嘻道:“贾班委,大门围墙翻得过去么?小心掉下来歪脚了。”他轻咳两声,七八个男生立刻静下来。
“要我们抱你翻墙么?反正刘毅不在,不会吃醋。”一群人笑着说。
贾露露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她停下准备翻墙的动作,面带微笑,不卑不亢地回击。
“你们确定?我先说好了,我单身,我可不介意,就怕某些人的女朋友要吃醋哟!”
“我没有女朋友,我可以。”蒋白杨故意大声说。
贾露露是个人精,但是面对蒋白杨这种老油条就是没有办法。
蒋白杨才是那个真正实践了诺言“我先打工,有机会再回去读书”的人。蒋白杨是男生,父亲是教师。文华勤是女生,父亲是无赖。也许,正是身份的不同最终决定了他们选择的不同。
贾露露果然不是吃素的,停顿几秒就接下话来:“翻墙这种事嘛,就不劳主席你费心了。虽然咱是女生,但只要腿长就不是个事,这不就算我翻不过去,还有沈兰嘛,沈兰的腿总该是比你们有些人长吧?”
虽然知道是开玩笑,但一席话还是说得沈兰不好意思。
“高志银走得真潇洒!”边花兰羡慕地说。
沈兰没有吭声,因为只要一提起高志银的离开,她就不由自主地觉得是陈熙导致了高志银现在的选择。
“他们是不可能的!”寇黎说:“你看嘛,就算现在知道高志银家庭不错。但是毕业都是要分配工作的人,高志银是邻县的,一个在东,一个在西,我姐是独生女,还是没可能的嘛。”寇黎皱皱眉,压低声音:“好在他们恋爱的事,除了你我没女生知道,要不然,于晓梦肯定又要胡说了。”
“好可惜,我觉得他们挺般配的。”沈兰小声说。
寇黎却否定了沈兰的话:“般配又怎么了,反正不可能的。舅舅舅妈还担心熙姐分不开呢,现在高志银走了,正好一了百了。”
大概那时候的寇黎也没有想到退学去读了高中的高志银后来果然考入了好的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个建筑设计师,还有了一位同样工作不错的妻子。
高志银偶尔会和沈兰聊上几句,插科打诨的玩笑中依然能让沈兰感受到高志银的真诚。
高志银在昔日的同学中算是混得最风生水起的了,沈兰在网上看到过高志银夫妻的合照。老实说,高志银的妻子和陈熙的长相气质相差很远。照片里的女人头发剪得很短,勉强扎起一个马尾,皮肤蜡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材微胖,穿着运动装。
可是,女人脸上洋溢的幸福的微笑却是陈熙没有的。
那天晚上野狼们群体唱完《祝你一路顺风》的时候,高志银双手合十不停说谢谢。虽然他极力掩饰,但是沈兰还是感受到了微妙的气氛。
三人翻过大门后,贾露露自己规划了一条路线去玩,剩下胆小的边花兰和她一路同行。
“沈兰,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家?”边花兰一边走一边找话题聊。
“明天下午吧,等宿舍的人都差不多走完之后,我最后一个走,反正我家说近吧,又没城里几位同学近,说不近吧,除开城里几位同学就我家近,所以,我每次回家都是宿舍最后一个走,赶上回家吃晚饭就行。”
“沈兰,你看,战士们呢!”
沈兰放慢了脚步,就在身旁,武警战士喊着口号列队齐步跑过。
“早点回去,注意安全哦!”中队长冲沈兰和边边喊道。
沈兰点点头。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略带嘶哑的男声,听着却非常铿锵有力。因为所在班和中队联谊,同学们和中队的战士们互相都非常熟悉,周末的时候,即使没有朱文芳提议,于建强和宋波也会组织人去中队打篮球比赛,学习内务整理,偶尔还会举办各种活动和表演,战士们虽然认不清班里每个人的脸,但对于沈兰和边边身上所穿的校服却是非常熟悉。
“沈兰,要不我们听中队长的,就回去吧,这大半夜的,外面好冷清,感觉也很无聊!”边花兰提议道。“早知道我就在宿舍织毛衣,我答应帮张子军勾一件背心,还没有完工呢!”
“啊,沈兰,那个,我好像说了不应该说的事,你不会生气吧?”
“我干嘛要生气啊?”沈兰反问。
“没生气?那我就不担心了。”边花兰喘了一口长气。“我最怕你和裴蓓蕾了,你们两个发起脾气来太吓人了。张子军让我帮忙,我也是没有办法才答应。而且,你也知道的,找我织毛衣的男生也不止他一个,你不会吃醋,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