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婚之夜闹翻了以后,我和碧落之间就没有讲过任何话。虽然说我是很色的女人,但至少我有自尊,也有自知之明。一旦明了人家不喜欢我,再要我追着他不放,惹人反感我倒也是不屑的。
所以这些天我和李尚混到了一起。
原来我很讨厌他,尤其是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那种滑腻腻的滋味,到现在还让我泛酸水。但是随着后来各种事情的发生,倒是渐渐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至少,他能看的懂我,主动地替我解除了“赤胆忠心”,还写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信。我这人,说白了就是吃软不吃硬。被他抓住了这一点,还不手到擒来?况且,虽然我的婚礼更像一次乱哄哄的闹剧,但没有他的帮忙,在半路上我就要出丑了。虽然他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我,但我觉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重要的是,我发现他原来很有才。琴棋书画真的都会,而且还会舞剑!我之前只有听到过“一舞剑器动四方”,此刻看着他在别人的伴奏下持剑而舞的样子,倒也有几分滋味,也不负皇太子的盛名。
学武的人大抵骨骼轻盈,身体柔韧性也很棒。一把通体漆黑的短剑,被舞的很像是原来就长在他手上一样。刺挑砍劈,样样动作干净利落,偏偏总的看起来连绵有致,大概,没几年的锻炼也是出不来的。
我就在临水的小亭子里面吃着美味的糕点,一边摇头晃脑的张望着太子同学卖力的表演。明天要走了,今晚他非得拉着我表演,我反正也没处可去,又不想对着碧落自讨没趣,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谁知竟又是一个惊喜。
一块月季糕入肚,他的表演也到了**。(起点上不打空格可能会星号……)一劈一刺之间,整个人最后伏倒在了地面上。李尚今天难得的穿了白衣,长发也是随意的披着,在湖水的波光鳞影下,看来倒也蛮像个人才。
我白看了这么久,当然鼓掌称好。他收剑,挥手,(秉退弹琴的家伙),反手将墨黑色的剑回入鞘中递给我。
“皇妹接着,这可是好东西。此去也不知前路如何,要自己小心。”嗬,语重心长啊,这捡来的哥哥,还真是演戏演上瘾了。我暗自汗两滴,不过没敢表现出来。(欺软怕硬啊,这是人家的地头哩!)
接过剑来,我也不知道除了谢谢以外还要说些什么,讪讪的,只好低头看自己的脚尖。一直以来,我都不擅长和异性单独相处,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刚才还有人弹琴来着!)倒不是怕李尚怎么我,就是这份静谧,让我心里毛了起来。想要说点什么来暖场,却死死的想不起来要说什么。
就在尴尬间,李尚往前一步,很熟练的把我落下来遮住脸的头发夹到了耳后,悄悄道,“妹子到底是大婚过的人了,驸马爷虽然冷了些,到底也是你的夫婿……要忍让些,切莫一直……”
噗拉!!
一声轻响,劲气划过我的耳朵,一片树叶擦过李尚的发际,切落好多青丝。
“啊!”我一声尖叫,完全吓得腿软,瘫倒在李尚面前,差一点这片薄薄的家伙就要割破我的颈动脉了,叫我怎能不紧张。
相对比而言,所谓艺高人胆大,李尚的脸上,倒是挂上了意味深长的笑容。他上前扶起我,替我掸掉身上的灰尘,悄悄道,“驸马爷看见我们亲热,心里不高兴了。我还想活到你把圣器带回来,妹妹还是早点回去吧。”
“啥?碧……唔!”我的嘴被李尚捂住了,耳边又是他的低语,“在这里没人敢伤害我,除了他还有谁?要不我再替你试试?”
试什么试?自从知道碧落对我没意思以后,我就不怎么怀春了。电视剧里面那些试验人家有没有感情的招数,我也没学来,难道李尚一个太子就这么没事干?我摇摇头,打算推开他,却不料他一手抄过来在我脊椎上戳一下,接着低头用牙齿开始咬我脖子上御赐的一颗金坠。
我可从来不曾受过这样明目张胆的调戏,偏偏人还不能动弹,只好放低身段哀哀地求他,“太子爷不要玩得太……”
啪啪啪!!
这下好了,又是什么东西飞过,李尚白皙的过分的脸上,竟然多了三条深深的划痕。两处翻卷起来,另外一处迸出了几粒圆圆的血珠。
奇怪了,难道真的是碧落?其他人胆子还不至于大到在皇太子脸上留疤呢!这么想着,腰后一暖,一阵熟悉的气味包围了我,身体也能动了。就看见一只手抱着我的腰,看到这熟悉的手,我吓得不敢回头。李尚这种在权力的风口浪尖上蹲着的人,看东西果然挺准的。只听得背后冷冷的嘲笑声起,“想不到,殿下这么好的兴致,连她这种货色也有兴趣?”
李尚一看是碧落,连忙跟我使眼色——看吧,我猜对了!——得意的像个赢了钱的赌徒。
我苦笑——我怎么就成了“这种货色”,好歹以前也有过追我的人好不好。
“我和皇妹说了几句话驸马爷就不高兴了?这醋缸子,倒是挺大的。”他个白痴不怕死!!一边摸着脸上的伤疤龇牙坏笑,一边继续不放过碧落。其实那只傻猫哪里会吃醋,只不过是路过吧。
“这是我和公主的家事,不劳殿下操心。”说着,抱着我腰的手瞬间移到了我胸口,“还是殿下认为,做哥哥的,可以乱摸妹妹的身体?!”
原本放在我胸口的手忽然用力,捏的我一阵钻心的痛,“啊!痛,你有病啊!”
我本来就被他制着,也没办法还手,只好不自觉地一弓,想挣脱这个变态。李尚一看玩得过火了,也想出手帮我,却被碧落三两下的挡了开去。
唐装的抹胸低,我低头看看,碧落这白痴捏过的地方已经乌青了一大块,尴尬的在锁骨下面招摇着,中间还由于力道过大破了皮,很应景的迸出一个血珠珠。
嘿,我和李尚这下变成难兄难弟了!一不小心都挂了彩。也不知道今天碧落脑子哪里搭错了,竟然神经病似的虐待我。不过想想也后怕,万一李尚要是真的咬下来,那可怎么办啊?再想想,就算被咬了,也没碧落个畜生捏的痛啊!下手这么狠,就算我是路人甲乙丙丁,也得手下留情啊!
不想再看他们两个胡闹,我回亭子里面偷了几个水果糕点,管自己跑了出去,留下两个无聊的人在后面拆招练功。明天要回去了,我可没有美国时间陪神经病发疯。钱倒不是问题,只要我开口,黄金珠宝是肯定不会少的,倒是应该先去厨房搜刮点好吃的,这才是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