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撑开眼睛,看着这密闭的空间……说好的美容觉,又要泡汤了。但,我却如同在极力挣扎下、才得以将负压身体的沉重千斤石墩掀翻,又如岸上的鱼儿脱水太久濒临窒息、却突然被扔回海里,因瞬间可以自由畅快呼吸,而感到无比轻松愉悦。
如果再不醒来,我将痛死过去。
心梗,大抵不过如此。但,到底不是,亦死不了。只能一遍遍呼唤自己,赶快逃脱梦魇的吞噬。
昏暗,狭窄,不规则的几何房间,窗外微熹。才睡了两三个小时吧,我无奈按按眉心。但凡中途醒来,我就不可能再接着睡着。从床上翻下地,站立,长长地伸个懒腰。随便罩件黑色BF风抓绒卫衣包到膝盖,用衣服上自带的宽松帽子盖住杂乱却又懒得打理的卷发,两边留出几缕遮上半张脸颊,晃荡着两条光溜溜的腿,圾拉着毛绒绒的粉色拖鞋,到楼下买豆浆、馒头。
隔着白茫茫的腾腾雾气,卖早点的大姐边装袋,看我一眼,边说,小姑娘,天冷多穿点,现在爱惜自己,老了才不遭罪。我埋着脑袋,匆匆扫视一圏,目光最后落在鼓鼓涨涨的白馒头上,“嗯”了一声。她家的馒头很实在,同样一块钱一个,却比斜对面那家的更大,味道也都差不多。我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跑到这北方的大都市,只吃得惯馒头包头饺子一类的面食,其他,别人当正餐的面条什么的,我吃了,不是一连几天不大一次,就是上打臭嗝下泄脱水。我偏不信这个邪,别人是人,我也是人。别人消受得起,凭什么我不能。屡战屡败屡战。当我扶着墙从洗手间一步步挪出来的时候,我想明白了。有些事,真的是我努力了,也仍然违抗不过。我举手缴械投降。至少目前,我还不想轻易丢掉这份工作。有得馒头吃,也行。再不济,也不会担心,被活活饿死。管饱,还便宜。
虽然我不爱理人,但大姐仍然不改一贯的态度,一如既往地喜欢和我搭话,我也一如既往地都在她这儿买。给了钱,边啃自己那份,边上楼。
我住的房间,位于长长的走廊尽头。刚路过一个小单间时,门哗啦一声打开。又是他,那个蓄着有点油的长发的宅男。这已经是我在本月里第20次路过时遇见他开门了。我没刻意记过,纯粹只是因为,今天为本月20日,而他每天都如此。他总是不敢看我的脸,永远偏着头,好像地上有百元大钞正在向他热情招手。似笑非笑,嗑嗑巴巴道,好巧。每每,我环视周遭,确定他是在和我说话之后,仍然觉得莫名其妙。不怎么恰当吧,这么多次……一次两次,那才叫巧合。但我依然有礼貌地微笑回道,是啊。然后一刻不作停留地径直走掉。当我经过几个单间门后、打开自己房门进去时,他都一直保持目送的姿势。当我关上门的那刻、惯性地向外一瞥后,便听见“咚”地一声大力摔门。我更是搞不清状况,他,是生气了吗?但我根本不认识他。除了不断路过时扫上的几眼,大概知道他是搞技术的IT人,我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名什么哪里人多少岁……算了,不关我事。
轻轻关上房门。晓玲依然是蒙在被子里。我很羡慕她有这么高的睡眠质量,纵使亮出谢逊的狮子吼,她仍不为所动。对一个睡死过去的人,用了也白搭。睡不着,真是一件令人相当痛苦的事。尤其是明明感觉身体已困乏,闭上眼睛后,却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睡。更叫人不能忍受。
她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同小区不同楼。用这里的话说,我们是发小。她身上有几颗痣,我哪个部位汗毛多,我们都比对方还清楚。这房子,准确来讲,是她租下的,我跟着她住。最近两个月,我才开始帮她分摊房租。她不要,说她赚的钱比我多。她21,我23。她没读大学,而我读了。所以,她工作了3年,我工作了2年。老家的那个小城市,平均工资也就一千多。我在那儿的薪水虽然比平均水平高,但却低出晓玲在这里的好几倍。有时,甚至不及她一晚的收入。我两年的吃住用,都是家里的。买了一辆大众,手里便空空如也。不是她瞧不起我,而是她太了解我。但我说,这也是我的窝。她也就不再坚持,随便我给多少。
虽然是个小阁楼,放床的位置,人都直不了身,只能佝着腰。否则一不小心,头就撞到斜顶的天花板。我也是在懵过无数次之后,才形成现在良好的条件反射。还好,比火车卧铺强一些吧,至少能坐直。进门靠左手墙边,有一米来宽的道,可以站直自由活动。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小窝。当晓玲风尘仆仆地,将孤魂野鬼般的我,从人头攒动的火车站,像领养流浪狗似的,带回这里时,我一下就喜欢上了。
房门对面的墙上,有一扇窗子。可以灌风进来,也可以看见车水马龙和日出。晓玲是不可能见到日出的,她总是一觉睡到大中午。而她也总在裹着被子冻醒后,笑着骂我,疯婆子。因为,我总是要在越来越冷、又无暖可供的天气里,打开房门和窗户,让里面的空气流通。我一边冷得鼻涕倒流进嘴咽下,一边迎风没心没肺地大笑。这样,晓玲才会乖乖起床。不过,大清早的,我可不敢造次,否则,大小姐会起杀心。
我啃完馒头,拿起豆浆,发现有些凉了,便一口气吸完,准备丢掉时,却看见垃圾桶已满。出去接了水,等电水壶烧开的间隙,我开始整理内务。在家有爸妈,出外靠自己。我不爱收拾,但晓玲更懒。不愿动手,但享受洁净,是人类的共性。只能由自己承担收拾的义务。要不然,这点小空间,两个女孩子住,怕是连落脚的地方都快没有了。
丢掉垃圾,换上塑料袋。脏了,去洗手,还得跑到走廊另一端。水池和洗手间都共用,只不过洗手间分男女,在水池两端隔开。打水要来这儿,上厕所也来这儿,洗澡还是来这儿。洗澡水得自己准备。男人们宁可在洗手间冻得嗷嗷直叫,依然愿意用冷水从头浇到底,大有仿学毛主席他老人家年轻时的风范。女孩子就不行了,我和晓玲各自买了电热水棒,放在各自蓄了一半水的桶里,烧好,再提过去兑上冷水冲洗。虽然十分不方便,但好歹已经适应了。
洗完手回来,归整凌碎散落的杂物。该丢的丢,是哪处的回哪处,该竖的就不让它倒着。我把开水倒进电饭煲,帮她煨好她的那份早餐。不管她什么时候起来,都有热乎乎的东西吃。再烧上一壶,倒进暖水瓶,无论谁,想喝时就有得喝。
又洗了一次手回来,整理衣服。不可以折叠的,套上防尘薄膜,扯平,挂到墙边的横杆上。其他的,她的衣物放她的衣柜,我的衣物则放我的衣柜。我们不共享衣物,也不混用其他任何物品,除了共用一床,我们甚至各铺各的床单,各盖各的被。她对我没有保留,除了让我发誓绝不向任何人透露她的职业,她从不提什么要求与条件。我很感激,她虽有犹豫挣扎但依然肯收留我,也很感激,她是要保护我。当她提出这个建议后,我毫无迟疑地点头同意。这也是,我并非身无分文到此、而今却穷得响当当的原因之一。钱都用来添置个人物品了,包括上班要用的衣服、鞋子、配饰、化妆品、护肤品。
入行之前,晓玲不无担忧,问我,确定想好了吗。她呆了那么久,都没感觉有太大不妥。但面对我要加入时,她却觉得自己像做了坏事,将我拖下水了。我笑着,却依然坚持,已经想好了,绝不是心血来潮,自己做的决定会自己承担,放心吧。她又说,别赌气。这么年轻漂亮、却又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子,是不是很可人疼?但愿,不是因为我表现得太过明显。毕竟,自己不是科班出身,却必须要靠演技吃饭和提升。她理解对了。我偏偏就是要赌上一口气,我倒要看看清楚,男人的根本属性,还有,怎样的女人才能收住男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