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凉的山岭,一个脸上漠然的少年走在杂草丛生的小道上,身后有两个人一身丧服,用两根木棍和麻绳抬着一顶棺材,迈步幅度很大,仿佛没有多大负担似的。
与两人脸上可见的泪痕和悲伤的表情不同,少年脸上看不到一丝伤痛,哪怕这具棺材里躺的是这个身体的亲生父母。
又走了一小会,少年在一个小山头上停了下来,对四个人说道:“就葬在这里吧。”说罢,把身上最后的一两银子放在棺盖上,转身离去。
看着林洺渐渐远去的背影,李二低声对同伙说:“林小子的心当真是铁打的不成?”可惜他没有听到林洺的轻轻呢喃:“放心,承你之身,必为你报杀身、杀母之仇。”
两个月后,云郡,浑阳岭,无名山头。
林洺倚靠着一棵老树,呼吸放的很轻,此刻他正聚精会神的盯着乱草之中的黑皮野猪,握着石刀的手不禁微微用力。
野猪悠闲的从这边走的那边,仿佛有无穷的精力,突然它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好像发现了什么,前足踢开了覆盖着的枯叶,一块肥肉赫然显现。
藏在暗处的林洺似乎看到野猪的眼神亮了一下,这并不是错觉,而是因为这只野猪已经有了一丝灵智,能进行简单的思考。
古人云:万物有灵。林洺听人说,自从这个世界的妖族大能开辟妖域后,兽类就变的极易形成灵智,从而兽蜕为妖,开启血脉神通。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以林洺在混沌中闯荡的阅历来看,可能是妖域形成使这片大地的妖气浓郁好几倍,在妖气不停洗礼下兽类更容易形成灵智。
没错,林洺本不是此世界之人,他来自更高的一层世界,名为混沌,也被称为混沌海。因为一次战败,肉身消亡,灵魂却因一件异宝侥幸存活下来,却不是他夺了舍,而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惨遭暗算,原本是已经死去,却因林洺又活了过来,当然也少不了那件异宝的帮助。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双亲皆亡他却没有多少情绪波动。
想起过去,林洺眼神发冷,既然老天给了他第二次机会,那当他重回混沌之时,他要让那些欠他的人血债血偿!
心思回到捕猎之中,黑皮野猪已经把那块肉吃掉了一半,林洺当然不会好心的送块肉给它吃,肉里被他放了自己调配的迷药,药方来自前世的记忆,这种迷药作用之强,林洺估计放倒这头猪是轻而易举的。果不其然,在林洺注视之下,野猪轰然倒在地上,尘土飞扬。
林洺有些得意的走到昏迷的野猪身前,用手中的石刀对着颈部狠狠的补了一刀,野猪动脉里的血泉涌般喷出,而早有防备的林洺信步走到树后,在粗壮的树干阻挡下,有血能溅过来才怪。
过了一小会,树后才伸出一个人头,左顾右盼,发现没有任何“危险”后,整个身体才露出来。没办法,在混沌海中生活久了,竟染上了极度的洁癖症。
他记得在开辟神宫之后,他在一家叫“醉楼”的地方和朋友时,一个修士将一滴油溅在他脸上,却连一句道歉都没说,还当他不存在般,然后他发怒了,灵力运转,怀怒的一掌毫不留情的拍下,于是整座楼的人都成了碾粉。事后他也有些后悔,似乎太不理智了一点,但他的“洁癖”之名却变的广为人知,一些老友为此嘲笑了他很久。
而他重生之后,这个“洁癖”却如附骨之咀般紧随而来,搞的他都有点烦了。
黑皮野猪身上最值钱的地方就是那身黑皮,十分坚韧,寻常的石刀都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这身黑皮只要制作的好,至少可以成为三个猎金人的压箱之宝。
至于其他的地方,最多也就卖给食楼,赚的钱连小头都算不上。而且野猪还笨重无比难以搬运,至少林洺不认为自己搬得动。
所以林洺猎杀这类猎物时,一般只取最贵重的部分,其余无法带走的东西,他就会让猎金联盟的一些朋友来取并换成钱财,他只要其中三成。
踢了踢黑皮野猪的头,确认它已经死绝了之后,林洺才将石刀插进挂在腰部的刀鞘。不是林洺过分紧张,在没有确认猎物死绝之前,绝对不允许放下手中的刀。这是猎金者的铁则之一,只要是对自己有益的,林洺就会记在心里。
林洺从袋子中取出一个炮仗,对着天空的方向一拉,“咻”的一声,炮仗从他手中飞出,到一定高度之后“蓬”的炸裂,竟成了一朵“红色的空中奇葩”,第一次用这个的林洺也生起一丝新奇之感。
这个炮仗是一位猎金人送他的,说他需要帮忙时,当然这个忙不是打架杀人,而是帮林洺处理猎物,就如现在这个情况,就发射这个炮仗,他会在一刻钟之内赶过来。
林洺是肯定不会去剖野猪皮的,先不说他的洁癖,他也不会解猪皮,要是不小心毁掉了,他哭都没地方找去。
没过多久,魏信就赶了过来,他就是给林洺炮仗的猎金人,作为一个猎金人,他的战斗力是属于下游,但十分喜欢制造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把戏,林洺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的作用。
“这可不止一刻钟了吧?”林洺看着气喘吁吁的魏信,戏虐的笑道,却没过分责怪,不过是多等了一会,没多少值得责怪。
魏信的牛皮被吹破,脸上有些挂不住,哈哈一笑便扯开话题,问道:“林兄叫我来不会就是为了取笑我吧?”林洺下巴轻移,指了指黑皮野猪的尸体,说道:“我只要皮,剩下的算工钱。”
魏信眼睛又不瞎,自然早就看到了,但他们交情不深,说话肯定是要注意一点的,所以就等林洺先开口说话。
魏信看了看猪皮的色质,还用手指对着猪皮弹了一下来,猪皮到是无事,反倒是手指痛得很。初步检验之后,魏信点点头,对林洺笑着说道:“猪皮质量很好,我估计放到老王那里可以裁出三套皮甲,而且以我跟老王的交情,怎么说也会少收点钱…”
林洺点头,这个人他倒是没看错,并没有因为工钱相较之不多而抱怨,反而处处为他考虑,提升了不少林洺对他的感官。林洺前世最讨厌处处计较蝇头小利的人,交的朋友也多是爽快的人。
“那这头猪就交给你处理了,裁好的皮甲送到我院子里来。”林洺说完,转身欲走。“等等,后天在风雨楼会举办一场交易会,应该有你要的药物,一定要记得来。”魏信也没想到林洺会对他这么放心,于是急忙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
“我知道了,我会来的”……
次日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少年安详的脸在阳光下却显得有些庄严、穆肃,明明房间中并无风,少年的头发却不停的被吹动。
少年的眉毛像刀削一般锐利,头发不多却覆盖了额头,面庞虽然说不上帅气,但十分清秀和耐看。
少年虽然紧闭双眼,但从他卧坐而不是躺着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入睡。双腿紧盘而坐,双手置于腿上,面朝上仰,说的正是他的坐姿。
这正是林洺在修炼初始炼气术,在所有修士的修炼之途中,炼气是第一个大境界,共分十三个小境界,不过这是对混沌海的修士而言。事实上大部分低级世界的修士修炼的法诀都不完美,列如这个世界的修士在炼气境最多修到九层,在筑基时最多无缝筑基,做不到完美筑基。
而林洺修炼的自然是完美的炼气境法诀,也就是说他在炼气境巅峰就可以于这个世界的筑基境一战。而当他完美筑基时就可以在金丹境手下轻松逃命。要知道越往后越阶战斗将会越难,如果没有一定把握很少有人越阶挑战。
自他来到这个世界起,他每天晚上都会吸纳天地间的灵力,然后运转初始炼气术,渐渐的,被吸纳进体内的灵力变的温驯,但这还不够,只有将这股灵力变得如使臂指,才能将灵力引导进丹田。
毕竟丹田比经脉要更为重要,且经脉受损可以静养修复,但丹田一旦损坏而没有药物就很难修护,修炼之途也会就次此中断。走火入魔说的就是修士的灵力失控破坏了丹田。
林洺伸了个懒腰,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在修炼中,修士没有睡眠,但反而更精神,这也是灵力的妙用之一。
林洺飞快的穿上衣服,然后一番洗刷,耗去不少时间。林洺打算,等他体内灵力修炼的更多一些,就直接用“去尘术”来代替。
他这个身体的修炼天赋不错,竟对雷系灵力有特殊吸引力,也就是雷灵体,在雷道修炼上将会比常人快上数倍。在发现这个体质之后,林洺从记忆中找出了一部雷典,有了一次修炼经验的他很快再次掌握了许多雷系法术,如雷爆、雷环等。
今天是狩猎节的最后一天,林洺打算进山脉的更深处,练习一下这些法术。当然,还要多杀几头凶兽赚点外快。
林洺快步走出浑阳城,宽大的帽子遮挡了大部分刺眼的阳光,也隐匿了他的面容,以这样的形象在人潮中穿过,连我都认不出他。
最近两个月他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虽然他艺高人胆大并不怕,但注意一下总是好的。
林洺的身影在林中飞腾般经过,直到森林深处才飘然落在地面,一口气跑了近五十多公里,他的脸色依旧淡然,但施展这么久的“雷动术”,他炼气二层的灵力也才堪堪够用。
林洺纵身一跃,盘坐在树枝上,炼气术运转,灵力争相涌入,林洺体内灵力飞快恢复,仿佛一个眨眼,却已经过去了一刻钟,他的灵力尽、皆恢复。
时间飞逝,已是正午。捕猎日只剩下一个下午了,林洺加快了速度,过了今天,想要捕猎就没那么容易了。所谓捕猎日,持续时间一般为三天,在这三天内大部分凶兽都会特别活跃,白天出巢,使猎金人省了不少功夫,故称这三天为捕猎日。
在林洺有心寻找下,不一会儿就在山头上找到了一个猎物,不过这个猎物有点扎手,通体银白色毛发,额头上高高浮现一个“王”字,可以看出这是一头凶兽中的战斗鸡。但林洺怎会被一头白虎就吓倒,这样的话,别说什么复仇了,回家玩泥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