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凤从听到元曲的那一刹那就始终皱着眉。不同于在场其他人都沉浸在元曲悲伤的意境中,苗凤凤脸上的表情竟然是一种警惕和担忧。
唱元曲的倩影慢慢清晰,是一个拿着手帕、衣着普通的女人。这个女人长相精致又简单,没有那种惊艳的感觉,却让人看得很舒服,就好像是村子里最漂亮最贤惠的村妇,让人有种天生想要亲近的感觉。
女人一边走,一边用手帕擦拭眼角的泪痕,显然是刚刚哭过,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让人更加怜惜。秦山似乎内心泛滥,也不知是被女人的容貌吸引还是悲伤感染,准备过去安慰女人两句,被苗凤凤凌厉的眼神又瞪了回去。
和尚也停住了嘴,手里捧着一个啃了一半的鸡腿,呆呆地看着女人。
萧七言看着这些人的表情,感觉十分微妙。普通女子自然不会在这种深夜跑到这里来哭泣,这个女人肯定大有来历。这个女人长相清纯,衣着也平平,一双眼睛却像会说话一样,灵巧地看着每一个人。
萧七言忽然很想见一见那个传说中无所不知的神秘人,他并不知道今晚的自己是吉是凶,索性也就不把自己的性命挂念在心上。这在场的每一个人行为举止都太过怪异,吃酒喝肉的和尚、有钱嫌脏的乞丐,还有深夜哭泣的女人。
恐怕只有那个神秘人才能解开这所有的疑问,但是那个神秘人难道不是最奇怪的人吗?
“谁在扰我清梦!”
“嘭”一道火光突然从山洞中亮起,带着一股热量扑面而来,整个山坳都被笼罩在这亮光之中。从这山洞中滚滚涌来一股股热量,让人如沐阳光,心中不免一股舒畅。
神秘人的声音洪亮如钟,气势强悍,让人都忍不住低下头。就连哭泣的女人也止住了眼泪,弓着身子不敢向山洞里望一眼。
好强的气魄。萧七言的耳朵几乎都要被这一声震晕,可见这神秘人内功之深,底气之足。神秘人在山洞中并未现身,单单这一声吼声就震住全场。这样的气势可见这神秘人身份地位并不一般。
和尚见神秘人现身,急忙放下手中的酒杯和鸡腿。站起来向着山洞一鞠躬。“小僧越篱,今日特来拜会万事佬。”
山洞中万事佬的声音很不屑,却依然中气十足。“哼,少林藏经阁无怨大师座下的小弟子。少林寺僧分文武。你是文僧,并不习武,主要是帮无怨抄佛经,写信件,虽是藏经阁座下,修行七年,却连藏经阁的门都未曾迈进一步。”
越篱一愣,连忙应道,“万事佬不愧是江湖第一奇人,所说话语句句属实。藏经阁乃少林寺最重要最严密的地方,就是藏经阁掌事我师父无怨也并不能随意进出,更何况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弟子。”
越篱越是说自己微不足道,萧七言就越惊奇。一是这个油光满面、吃酒喝肉的人居然真的是个和尚,而且还是师出佛教圣地少林寺;二是这样一个毫无名气的小小文僧,这万事佬居然对他的身份经历如数家珍,这万事佬究竟是何方神圣。
山洞中的亮光更胜,万事佬接着说道,“你此次为何而来我也知道,你可是为了你那娇俏可人,会说话会唱歌的小媳妇?”
这越篱不仅喝酒吃肉,居然已经娶了媳妇。少林寺门规森严、明察秋毫,又怎么会让这样一个屡犯寺规的人在少林寺待下去,少林寺江湖第一门派的名望岂不是被抹了黑?越篱也暗自惊讶,忙点点头,“不错,小僧此次确实为那小媳妇而来。少林寺戒律严谨,是绝容不得我那小媳妇的,可是我若带着小媳妇私奔,无疑是给本寺抹黑,师父和无风住持都不会放过小僧。求万事佬给小僧指条明路。”
“你铁了心要和你那小媳妇浪迹天涯,不再重回少林寺?”
“小僧喝酒吃肉近女色,已把出家人三大戒律都犯了一遍,就算小僧想回去,少林寺也已经是容不下小僧了。”
“你犯寺规是你的事,你的小媳妇是跟着你又不是跟着我,我为何要帮你?”
越篱急忙用袖子擦了擦嘴上的油渍,肥胖的脸上满是慌张,一双胖手伸进前胸的衣兜里摸个不停,一边不停地笑着,“规矩小僧还是懂的,来见万事佬小僧自然不会空着手来。”越篱说完,从衣服中掏出一块玉佩。
这块玉佩两寸大小,通体泛红,就算在这山谷漆黑的夜里也暗暗发光。不像是那种胭脂一样的朱红,倒像是血一样的暗红色,如同浸在血中一样。只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绝非凡品。越篱轻轻走到山洞前面,弓着腰,小心翼翼地将玉佩放在山洞口,又轻手轻脚地走回原来的位置,自始至终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嗖”地一声,那块玉佩就被吸进山洞之中。
“好一块龙血珏。传闻这龙血珏是当初炎帝斩龙时龙血溅到玉佩上而生,因受龙血之威,通体血红,玉身温热,常年不退,是玉中极品。你一个少林寺的小小文僧,若不是因为身在藏经阁座下,且趁全寺诵经日谎称身体不适潜入藏经阁偷出这龙血珏,恐怕你这一辈子也无法见到这种宝贝一眼。”
越篱越听头垂得越低,只敢喏喏地回答“是”,汗也如豆大一般不停从额头上冒出。这万事佬的话居然一字不差,连他用怎样的方法从哪里偷出来这一块玉佩都说的一清二楚,就好像他当时就在藏经阁,就在自己身后一样!
在场的众人听到这里也是后背一凉,仿佛万事佬此刻不是在山洞里,而是在他们身后,在他们身边,在这幽暗的山谷里,无处不在!用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所做的一切。自己以为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的秘密,说不定早就被他看在了眼底。这究竟是怎样一个神秘的人。
“哈哈,偷也是本事。能偷得到就证明你有本事。你有本事偷来这绝世珍品给我我就有本事让你从此与少林寺再无瓜葛。”
听到这里越篱突然一阵释怀,连忙拱手抱拳道。“多谢万事佬。”居然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他来的时候忧心忡忡还担心少林寺和师父的追查,此刻却如此毫无顾忌地走出这山坳,连头也不回,一眨眼他肥胖的身子就消失在夜幕里没有了影子。
只因为万事佬一句话,他就与少林寺再无瓜葛,少林寺就再也不会找他麻烦。这句话甚至听到的人都不会超过六人,可是这句话是万事佬说的,只要是万事佬说的话,那就比黄金还要真,比圣旨还要真。
越篱此刻已经可以不用担心少林寺了,不用担心自己辱没师门的名声,因为他已经不是少林寺的人,已经和少林寺毫无瓜葛。他现在只想赶快走出这片山坳,赶快去找他的小媳妇,好好睡上一觉。
山坳里的风开始越刮越急。萧七言体内的寒气也慢慢开始肆虐,萧七言抿着嘴唇尽量不发出声音。
隐隐还听得到唱元曲的女人低低的啜泣声。苗凤凤从一开始眼睛就时不时地看着这个女人,眼神复杂,似乎和这个女人相识多年。女人一双眼睛哭得有些红肿,显得更加娇俏,萧七言也实在想知道她到底有什么伤心的事居然哭成这样。
但是他更想知道,眼前放着火光的山洞里,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这个万事佬好像足不出洞,却又洞悉天下的所有事情,难道真的是神仙不成?
“叮铃当啷。”一直坐着的乞丐不知何时解下了背上的包袱,解开包袱用力一抖,包袱里的东西洒满了一地。
整个山坳霎时间一阵光亮。萧七言终于知道乞丐走路为何缓慢,乞丐身后的大包里,并不是破衣服烂棉被,却是一整包闪闪发光的宝物!雪球般大小的夜明珠、飘着檀香的佛串、泛着紫光的神王鼎!
这一个破破烂烂的乞丐,包里居然藏着这么多宝物。这些宝物不是金银所做,却比金银贵了不知道多少倍,有些甚至是有价无市的奇珍异宝!苗凤凤和秦山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宝物,眼睛圆瞪瞪地看着随意铺在地上的宝物。女人喜欢宝物就像动物喜爱觅食的天性一样,在宝物面前女人永远都有着一双猎奇的眼睛,就连哭泣的女人也忍不住在擦眼泪的时候用眼睛多瞄了几眼。
乞丐却皱着眉,一下一下地在宝物堆中扒拉,这堆价值连城的宝物在他眼中就好像是垃圾一样,被他一件件扔到一旁。
“洪老六,你一个四袋的小头目,不去应天府街上要饭,倒跑到我这里来摆地摊吗?”山洞中的声音显得很不屑,似乎洪老六铺在地上的宝物在他心中也如山洞前的石头草芥一样不值一提。
丐帮弟子以袋分级,作为江湖中人数最多的帮派,他们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完整的体系,他们以腰间系着的要饭袋来划分等级。新入丐帮的弟子腰间只准系一袋,为一袋弟子,然后随着本领和功劳慢慢往上升。而四袋弟子,不过是丐帮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小头目。萧七言这才注意到洪老六腰间的口袋,果然正好四个。
莫说丐帮大多是以乞讨为生的帮众,就算穷尽丐帮一帮之力,想要凑齐这一大包宝物恐怕也不是一两天能办到的,可是这洪老六一个四袋弟子,居然独自揽着这一大包宝物,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古怪?
洪老六依然不紧不慢地扒拉着地上的宝物,嘴上还应着“莫急莫急。”突然洪老六眼睛一亮,从宝物中拿起一把长剑,欣喜若狂地站起来,将长剑放在手中。
与其说是长剑,不如说是一柄锈铁。这把长剑剑身暗淡无光,剑纹脉络都已经模糊,有的地方甚至还有锈迹。如果不是白玉的剑柄依然通透,萧七言甚至都认不出这是一把长剑,这柄剑,纵使切肉恐怕都要费上好长时间,更何况杀人。
可是洪老六却像捧着至宝一样捧着这把费剑,就好像这样一块废铁比他刚才包袱里的宝物还要值钱。苗凤凤嗤之以鼻地看着洪老六,心想这乞丐难道是疯了不成?敢拿一块废铁戏耍万事佬。
万事佬沉默了一刻,突然带着惊讶的语气。“这莫不就是江湖三大神兵之一,第一神剑喻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