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市,华夏国的经济命脉,整个华夏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这里每天都吸引着无数的年轻人前赴后继的到这里来展望自己的梦想。当然也吸引了无数声名显赫的人到这里来玩乐逍遥。
深夜,天海的夜色漆黑如墨。可是街道上依旧被霓虹灯照耀的犹如白昼,不过,也有例外。天海市东郊的一片商品房就是唯一的列外,这里没有灯光,所有的路灯都是熄灭的,连商品房里的灯也没有几盏是亮着的。这一片商品房一共七栋。每栋四层占地不大,可是住户却是异常的多。如果说把天海比作人体的器官的话,那可能这处商品房就是天海市唯一的伤疤了吧。
商品房里住着的大多都是从外地来这里打拼的普通人,因为这里是整个天海房租最便宜的地方。商品房前的路上坑坑洼洼,这里是通往高速的最后一段路段,所以经常有大货车从这里经过然后辗转高速,以至于这里的路都经常被压坏,以前坏了政府还会拨款派人来修一下,虽然不知道拨了多少款,不过从修了5次坏5次,也可以看出,用于修路的钱并不多。当最后一次路基又一次塌陷变成现在这样坑坑洼洼之后,就再也没人管过。反正这里居住的人也不是那么重要,谁会去管他们有什么意见呢?
此时在这坑坑洼洼的路上正跌跌撞撞地走着一个男子。走路一摇一摆,好像是喝多了一般。如果此时有人走近他,应该会第一时间送他去医院吧,因为这人此时的状况好像并不太好,双手抱着脑袋,两眼通红,好像很痛苦的样子。嘴里还支支吾吾的说着些什么。
‘好痛苦,好难受。呜…啊…我受不了了。’男子大叫一声,跪倒在地,浑身如筛糠般颤抖不止。要知道,此时正值一年中最热的七月,就算是脱光了衣服裸奔也不可能会冻得发抖。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天空开始微微泛白的时候,男子终于停止了颤抖。双手撑地‘呼哧,呼哧’地穿着粗气。良久,男子挺身站了起来,眼神恢复了清明。俊逸的面孔微微一笑,深呼吸吐出一口浊气后自语道:“没想到,灵魂融合这么痛苦。还好萧云天只是残魂,而且愿意与我融合,如果是完整的魂魄,那我可能就不存在了吧。不过从今天起,我林轩就是萧云天。不,我会超越萧云天。”
男子正是林轩,现在距离京城的那场风波已经过去将近三年了。三年中,林轩一直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原本衣食无忧的纨绔少爷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市井青年,这让林轩深刻地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离开京城后,林轩就在高速上一路求人乘车来到了天海市,可是身无分文而且又没有一技之长的他跟大多数的流浪汉一样,只能过着露宿街头的生活。曾经的高傲让他不可能低下头去做一些在他看来很丢脸的工作,可是经过三天的思想挣扎,最后还是输给了饥饿抗议的肚子,走进了一家饭店开始洗盘子。饭店的老板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因此林轩没少挨骂。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饭店老板给他一个住的地方,正是天海的这处商品房。这一住,也就住了快三年了。
本来平静的生活让林轩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可是,突如其来的事情还是打破了这一切。这天晚上下班,林轩依旧是最后一个离开店里,打扫完卫生,拉下卷闸门,把钥匙放在门旁边的大花盆下后。林轩就要去推自己的那辆破自行车回家,可是到了路边自己经常停车的地方,却傻眼了。除了地上还有一个破锁头,哪里还有自行车的踪影。
“真倒霉,一辆破自行车也偷,难道这帮贼比我还穷?”嘴里嘟囔了一句,林轩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反正就是一辆破自行车,就算没被偷,估计也骑不了多久就该报废了。自行车被偷了,只能走路回家了,林轩有些郁闷地步行往商品房方向走去。
饭店距离商品房并不是太远,走路也就半小时就能走到,不过路上却没有路灯,而且要路过一个废弃的公园。走了十几分钟,林轩就来到了这个废弃的公园外,公园是以前商品房里的人修建的,那个年代能住在商品房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干部阶层,所以修建一处公园并非难事。只是后来这些人搬走了之后,随着城市的发展,这里就慢慢的没落,以至于公园也荒废了。林轩倒是经常没事来这里散个步什么的,对这里也是比较熟悉。
“救命啊!”一声呼救声响起,林轩立刻警惕的四处打量起来。这商品房附近可不太平,这里相对来说比较偏远,因此经常发生一些抢劫之类的事故。
一道身影从公园里冲了出来,跟正在四处打量的林轩撞了个满怀,两人都重重的摔倒在地。
“我靠,怎么这么倒霉啊。我说你走路就不能看清楚点啊?”扶着屁股一副龇牙咧嘴表情的林轩骂道。
撞到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一身职业西装戴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知道不是哪个公司的主管就是什么大学里的教授。男子慌忙从地上爬起,身上的灰尘都没来得及拍掉就鬼叫着往远处跑去。林轩看着跑远的男子,骂了句神经病,就准备继续往商品房走。可是刚一回头就看到公园里一道妖异的绿光闪出,直直的又跟林轩撞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