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在未来的大战里,奥匈帝国的海军不会一直被当成一支存在舰队使用吧,牵制敌人固然重要,但要是能杀伤敌人就更好了。
远东,局势依然错乱,又一件事情引起了约瑟夫的关注。
满清倒台,民国开辟,百废待兴。北洋政府以办理善后改革为名,向国际银行团贷借的长期巨额借款。
1912年上半年,国际银行团提供了5次垫款,积极支援北洋政府。不过,要是你以为银行家都是好人,那就错了。比银行家坏的大有人在,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家们就是好人。更何况这里面还牵涉到复杂的国际关系——说穿了也很简单,继续控制远东那片热土。
依靠实力强大的北洋系支持,袁大头夺取了最高的权力宝座。只不过这个位置从下面看,高高在上,那上面似乎风光无限。然而一坐下来之后才发现满清政府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
积欠的外债和赔款需要钱,履行对逊清皇室的优待条件也需要钱,想要遣散南方各派系的军队更是需要钱。没钱是危险的,昔日偌大的明帝国,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没钱。李自成可是崇祯政府的雇员呢,公司没钱裁员后依然会反抗。
忧心忡忡的袁宫保派亲信周自齐拜访各国银行团,借以处理清政府债务善后事宜之名义,策划将清政府在宣统三年与美国资本团、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签订的清政府为改革币制和振兴实业借款1000万镑的合同(资金到位仅10万镑清政府就垮台了),改为民国北洋政府的“善后大借款”。
由于满清垮台,加上列强在华争夺的形势的变化已使原定1912年春发行的币制实业借款不可能发行,因而四国银行团更急欲承揽对华新贷款。在此情况下,它接受了袁世凯政府的要求,于2月28日由汇丰银行经手,付银二百万两给南京临时政府作军政费用。这是四国银行团给中华民国政府的第一笔垫款,它成为善后大借款的契机。
垫款只是缓解一下,还不足以解决燃眉之急,无奈之下的北洋政府只得大举借外债。
既然是借钱,就得有担保,只不过北洋政府手里实在没多少拿得出的筹码,只好许诺借款以盐税为担保,并把四国银行团列为北洋政府借款的优先权国家。北洋政府这种“裸贷”的代价是沉重的,只能牺牲自己的根基,无疑于饮鸩止渴。
高昂的借款利息,在发行交款期前都用年息7厘或6厘的垫款方式付款,于是银行团又获得双重利息,并且利用金银汇价涨落,在交收款项时攫取汇兑差额利润。
所以玩金融的那么招人恨,就在这吸血的手段上。
但袁世凯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再拿不出钱,自己就危险了;总不至于学马克思那套把所有人的财产都搜集起来支配吧。既然如此,就算是毒药,饥渴难耐的北洋政府也得喝下去。
不过此时双方还在讨价还价,借款附带着一系列的政治要求和暗示,条件苛刻到让人难以接受。
袁世凯政府在短短的时间里接二连三向四国银行团告贷,手头拮据的现状让四国银行团决心不失时机地以最有利的条件抓住这笔大生意。3月12日四国财团的代表在伦敦开会讨论对华贷款问题。关于袁刚提出的五百万两的要求,他们只同意就其中预定用于支付军饷的二百万两给予垫款;至于4月以后所需的垫款,则重申全部承担,为此会上制定了包括监督原则在内的严苛条件,除对六千万英镑的借款有“优先权”、此项借款以盐税为担保等已为袁政府同意的各点外,还有:一、北洋政府应“立即采取步骤以整顿盐税,并选用海关总税务司所建议的外国专家给以帮助”;二、四国银行团应“得到适当的保证,以控制和监督北洋政府借款收入的使用”;三、在四国银行团交付垫款期间以及各次国库债券尚未赎还、善后大借款尚未发行完毕以前,北洋应承担义务,“除通过四国银行团的中介外,决不去商谈或签订任何借款或垫款合同。”由此可见四国银行团的明显目的在于垄断全部垫款和善后借款,对借款的用途实行监督和控制,以外国专家干预神州的盐税,一句话,要做北洋财政的主人。
苛刻的条件让人望而生畏,双方开始角力,只不过弱势的一方并无什么话语权。所幸,国际银行财团不止一家两家。
清末,当时俄国政府指使俄亚道胜银行去组建一个同四国银行团竞争的机构;俄亚道胜银行网罗了一些与四国银行团无关的英、法、比资本,于1912年1月24日正式组成这个国际财团,它刚一成立,就由华比银行出面向袁世凯政府承揽了一项一百万英镑的借款——比国借款。合同规定借款利息五厘,九七扣,签订合同十五天后付款;中国以通常岁入以及京张铁路的净利和财产为此项借款的担保,并同意给该财团以出借一千万英镑的优先权。苛刻么?放在现在看是。不过放在当时的背景下,这笔借款的条件比较温和——当然,这也是与四国银行财团的条件相比较而言。袁政府在急切地向四国银行团告贷的同时,又悄悄地搞成这笔交易,显然是想使借款来源多元化。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
比国借款抢了四国银行团一部分利益,而且合同中没有规定对借款用途实行监督,这对四国银行团刚制定的对华借款条件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在各国公使得压力下,北洋政府不得不废止后续可能的“比国借款”。
原来的世界,1912年3月北洋政府与美、英、德、法四国银行团商议善后大借款,只不过进展至6月初,四国银行团添入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6月20日六国银行团正式成立,并以六国银行团名义向中国提出善后大借款必须以监督中国财政为必要条件;次日,财政总长熊希龄等人表示六国借款条件太苛刻拒绝接受;7月14日袁世凯批准熊希龄等人辞职;8月善后大借款谈判中止;9月到11月底新任财政总长周学熙重与六国银行团商议借款条件;到了1913年3月3日六国驻京公使团通知北京政府,重申向六国银行团借款必须以六国监督中国财政为条件。3月19日美国政府表示,六国银行团以监督中国财政为条件实为不妥,宣布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 5月2日美国正式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由于美国脱团,银行团只有五国,所以善后大借款的名称也被称为“五国借款”。
袁世凯派国务总理赵秉钧、外交总长陆征祥、财政总长周学熙为全权代表;和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汇丰、东方汇理、德华、华俄道胜、横滨正金)展开了激烈的商讨。最终,北洋妥协了。
1913年4月26日夜至27日凌晨,袁世凯派国务总理赵秉钧、外交总长陆征祥、财政总长周学熙为全权代表,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作最后的谈判,签署了《善后借款合同》。合同21款,另有7个附件,2个附表。看起来很复杂,但全文都说明了一点——华夏亏大了。
合同规定: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47年;债券9折出售,扣除6%的佣金,净收入2100万英镑。而这点钱北洋政府也不能自由支配,借款指定用途,扣除偿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各种外债、遣散各省军队、抵充政府行政费外,真正能让袁大头自由运用的仅余760万英镑。为了这几百万可自由调度的英镑,到期归还本息竟达6789万英镑,压榨无处不在,只不过更胜往昔。
比起这高额利息来,更让国人难以接受的是借款以华夏盐税、海关税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税项为担保。特别条件是:今后未经银行团允许,不得向他国借债;由外国人参加盐税征收,在审计处设华、洋稽核员,凡关于借款款项之领款单须有华、洋稽核员会同审核,签押后方可提款;北洋政府在北京设立盐务署,由北洋总办1员、洋人会办1员主管;各产盐区设稽核分所,设中国经理、洋人协理各一员,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之责任:人员的任免,由华洋总办、会办会同定夺;盐区之盐纳税后,须经华洋经理、协理会同签字后方可放行;盐务进款存于指定银行,非有总办、会办会同签字的凭证不得提用。从此,北洋政府的盐税、关税主权落入洋人把持的海关税务司、盐务稽核所的洋会办手中了。
借款合同签署的消息传出后,神州大地舆论大哗,一片反对和抗议之声,参议院也提出责问书。但袁世凯得到债券发行的资金后加快了对国民党的打击、分化的步伐,镇压了“二次革命”后,强令解散国民党。
念及此事,都是遗憾。国家积贫积弱,却还要在各国列强的操弄下内耗不止。只可惜,约瑟夫看似身价过亿,实际上也没有闲钱,反而还背负巨额债务。奥匈帝国也无实力和兴趣去参与所谓的善后借款。只能眼睁睁看着案板上的北洋政府被人鱼肉。虽然一度想和美国财团一起出面弄一个温和的贷款方案,但想想还是作罢。自己手里没钱,奥匈帝国也不会给予支持。被“孤立”的美国财团有钱,但就算想借也不见得美利坚、北洋政府顶得住英、法、日、俄、德这些列强的压力。再说,借款方案弄来弄去都不会太过于优厚的,资本家可没有善恶的信念,只有利益的大小。
只能随它去了。
或许等有余力的时候再去支援一下吧,就像之前关于退款协定的操作和留学计划、北洋制造局的整顿计划那样,暗中助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