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几点钟。
但是家里明显有人翻过的痕迹,作为杀手天生拥有的敏锐感觉,即使只是一只老鼠在家里打翻了什么,我也能轻而易举的察觉到。
屋内残留着淡淡的茉莉花香,但更多的是夹杂着一种浓烈的玫瑰香氛在内。芬芳馥郁的玫瑰极易掩盖茉莉的淡雅,一种强烈得让人窒息,一种却是素雅得让人沉醉。这好比两款都能让人欲罢不能的酒中茗品,一是醇厚甘冽的威士忌,虽然爱不释手,但却只能牛饮几杯后弃杯而去;二是微绵延长的拉菲,即使面色酡红,却还不知已经深陷沉醉。
我微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没有开灯的意思,而是手中的遥控键一按,电视里机里立刻传来沙哑的声音。
“出来吧!”我对着身后的房间说道。
屋内一片凄清,回答我的只有电视里的对白。
“既然来了,为什么躲躲藏藏?”我又道了一句,“既然你喜欢这里,那你今晚就留在这里吧!我......”
房门吱呀一声,一股浓烈的玫瑰花香开始刺激我的神经,接着我的脑海一片混沌,屋内一片皎洁。
灯,已经打开。
“你总是这样!”一句似嗔非怨的话语伴随在的耳际,我侧过头去,身边已经多出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
她全身裹在一件黑色皮衣里,嘴唇上涂抹着浓郁的口红,长长的睫毛,左眼角眉梢处有一颗淡淡的朱砂痔,摄人心魄的眼神,我叫她“胡姬”。
同为组织的杀手,胡姬却只是地字号的杀手,我初见她时,她还只是一个天真浪漫的小女孩,我再见她时,如今已经长发及腰了。
若不是她身上的那股特有的玫瑰花香,以及她眼角处的朱砂痣,我想我已经认不出她了,我比她早出训练营两年,在名义上可以称作她的师兄,但是她从未这样叫过我。
她曾经这样告诉过我,我一直是她崇拜的对象,总有一天她要打败曾经最令她羡慕的那个我,然后成为组织里天字号的头牌杀手。
组织里的人都认为我们是最好的搭档,甚至还传出我们是情侣的绯闻,但我内心清晰地知道,真正地情侣不是这样的,如果彼此间只剩下英雄相惜,那男女之间感情又怎能作数。
更何况,身为组织的人,是没有任何感情可言的,人一旦有了情感,便受了很多束缚。
“你今晚杀了几个?”她幽幽地问我道,同时纤细的食指在我的右脸颊轻轻地划过,那也许是一滴残存的狼人血迹。
我的身体有如遭受电击一般,看着她含情脉脉的双眼,我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更不敢和她久久对视。
我内心清楚的知道,每当我猎杀一个狼人或者血族人,她肯定会在下一次任务中比我多杀两个。她这么做,不是为了和我比赛狩猎,也不是为了向组织邀功请缨,而是她骨子里的那股桀骜不驯在驱使作怪,在她眼里,猎杀只是一种娱乐,或者只是为了体现出,在组织里,有且只有她一个女生有资格和我站在一起,这便是我在她生命中存在的最大价值。
寂静的屋内,电灯像是接触不良,时而忽闪几下,时而耀白如初。
我的心砰砰乱跳,偷偷吞了口唾沫,然后终于打开了话匣。
“已经很晚了,你先走吧!”我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眉梢一立,屋内的灯光又忽闪了几下,电视也开始雪花一片。
“K801......”
“叫我安小语。”我打断了她的话语。
她扑哧笑了一下,脸上晕开淡淡的粉红。
“是谁给你取了这么个名字,安小语,安小语......真是有趣!”她不停地念叨着我现在的名字,像是在把玩一件珍品,然后觉得没什么意思,就顺手一掷,以一句真是有趣作为结尾。
“你没有新名字吗?”我反问她道。
她迟疑了片刻,抿着嘴角道:“我不喜欢新的东西!”
没有不爱新衣服的女生,我以为那只是她的借口,嘴上说不喜欢新的东西,也许只是为找到合适的,或者是喜欢的东西罢了。
“我要走了!”她脸上流露出不舍。
“我送你。”话音未落,我的身体已经出现在了门口,右手已经将门把拧开。
“你不喜欢我跟你在一起吗?”
我全然不料她会无头无脑地说出这么一句话,尴尬之意很快写在我的脸上,我侧过身去,给她让开一条道,轻声说道:“已经很晚了。”
她痴痴地笑了几声,我甚是不解,女孩的心,我就没有好好地了解过。
“我走了。”
阳台方向的玻璃随风摆动了几下,一股凉意侵袭而来。
我痴痴地站在原地,脑海中想的却是另一番情景。
如果胡姬没走,我是不敢胡思乱想的,因为她拥有操控人意识的能力,现在望着在风中缱绻的窗帘,我的思想开始进入完全独立的时光。
长安街八号的路上,我刚刚放走一个狼人,心中有说不出的五味杂陈。
也许是心乱如麻,我根本没有注意眼前的事物,出于对路况的熟悉,我知道只要再过一个街角,我便可回到住处。
但人生的际遇,往往会在街角出现。
当我迈出沉重的步子,一个俏丽的身影将我整个瞳仁笼罩。
出于礼貌,我给眼前的身影让开一条道路。
但面前的人似乎没有料到街角会同样出现一个匆匆的赶路人,她惊吓之余,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我顺手一扶,竟将她揽入了怀中。
她挣开我的双手,退后两步,羞赧地说了一句谢谢。
我痴傻地站在原地,灯光的晦暗,使我看不清她的容貌。
也许她以为碰到一个深夜里的流氓,或者只是一个无法张开说话的哑巴。
我没有读心术,所以无法揣摩,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我忘了言语,沉默像是她身上散发的淡淡茉莉花香萦绕在我们的周围。
但我知道那是幻觉。
她微笑的向我点了点头,似乎还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脖子上围着一条丝巾,也许只是一个刚刚上完夜校正在往家赶的女学生。
我点头示意,给她让开一条往前走的路,手心却不自觉的渗出密密麻麻的细小汗珠。
她猜想我应该是一个哑巴吧,所以没有再对我说什么,低着头,朝着我相反的方向走了。
如果一个人和你心有灵犀,那么在你们朝着相反方向走了一百步后,你们肯定会同时转过身来看着彼此。
当我足足走完一百步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回过头去,但当我转过身来,看着那张素净的脸庞,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欢喜。
她绯红的脸,像是晚霞中天空飘着的薄云,和我对视了几秒后,一溜烟似的,小跑了一段,又转过身来看了我几眼。反复几次,最后终于消失在昏黄灯火的街头。
许多年后,每当我回忆起这次经过时光机器策划的相逢,我的心中都会留下一丝温暖的惬意,有的人把这种事情叫做邂逅或者是偶遇,而我觉得冥冥之中,其实早有注定,于时间的洪流之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我们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这就是一种爱情的奇迹!雁过留痕,云过留影,当天使丘比特从我们身边悠悠地经过,我突然间觉得,爱情就像风儿一样,你不能看见,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此刻空空如也的屋内,只剩下两种截然不同的香气,一种残存在空气中,而另一种残存在我的记忆里。
洛水城凌晨三点十分,我还在床上辗转难眠。
雨过后的天空分外澄净,空气也格外清新。
月光却在这个时候破窗而入,我躺在床上,月色洒落,心中却萌生出一种恋人相依的景象。
醉卧在这柔和的月色下,我疲惫的双眼慢慢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