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大概是我整个青春做的最勇敢的事儿。
---序
其实我写小说可以说最开始是因为他吧,我写的第一部小说我自己都忘了叫什么名字了。
我其实也写过很多我和他的故事,甚至我的每一本小说或多或少有一些情节都是穿插的有个人情感和故事,我跟你们说过,他现在是我同桌。
所以我一直认为一定有一天我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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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喝阿萨姆奶茶,喜欢吃奶糖,喜欢打篮球,喜欢做数学题。
他是数学课代表,我是物理课代表。
其实他长得不是特别特别帅那种,只是长得很小清新,又很耐看,笑起来越看越像刘志宏的那种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刘志宏莫名的对我来说有种特别的感觉。
他的处事儿风格和王源很相似,有时候很搞笑,很逗逼,很傻的那种。有点小小污。
可是他喜欢一个人很不容易,从小学到我认识他到现在,他只喜欢过一个人。
而且是四年级的一个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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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是他并不怎么拘束,因为对于我来说,永远不可能站在谁面前说:我喜欢你。
所以一个装傻,一个不说,我俩只是这样的尴尬下去。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我傻,可是我想说:我喜欢的男孩儿,一定是最好的男孩儿,就像我喜欢王源一样坚定。
大概你们不会知道,因为你们不了解他,而我,大概是除了除了他妈妈以外最了解他的女生。因为他的兄弟太多,我不知道哪个最了解他。
他是个傲娇却孝顺,平凡却善良的男孩儿。
小学他是年级双百状元,也喜欢玩,但总能不知不觉中把作业写完。可是初中以来似乎被什么给压的喘不过气,始终在年级二十多徘徊。
体考前我们一起锻炼的时候,我给他买了一份早餐,他没有吃,说自己已经喝过稀饭了,我威胁说他不要我就扔了,他说别,路过他爸爸上班的店子时,他拿着我买的早餐送到了他爸爸手上。
他爸爸很辛苦,他上次生日那天,他爸爸工作很晚才回来,甚至有些灰头土脸了,由于同学很多,他爸爸就坐在小桌子上看着我们,他从厨房出来以后,腾开自己的位置,把他爸爸拉到了餐桌前。
他对于其他人来说很平凡,整个初中除了我,只有两三个女生喜欢他而已,表白的除了我也就只有一个。
他想法很天真,不会直接拒绝,要么转移话题,要么委婉说他不好不值得。
运动会的时候,他明明可以跑完,可是一个初一小男生摔倒了,他停下回头去搀扶他,对方不但不领情,还推开了他,他一时尴尬,又想追回去已经来不及了。
他有气管炎。
可他中午经常写作业或者打篮球不吃饭,一到下午第一节课就在我耳边叨叨说: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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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是欺负我,总不在乎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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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就是喜欢他。
......
没理由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