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一个人能够被另一个人牢牢记住,大都是因为这个人有什么独特的“特征”。
上面我说的这句话,其实是一个病句。因为“特征”一词,就已经包括了前面“独特”的意思。但是我除了这么说,暂时想不出什么别的方式来表达这个“特征”的独特性。其实想想也是这样,你记住一个人,是记住他的什么地方呢?不过是他区别于其余人的特征而已。
多年不见的老友,你也许会忘了他长什么样,忘了他的性格是什么样,但是一旦想起他来,你一定是会首先记起他的“外号”,诸如什么二愣子,包子之类的,而你的朋友真正名字叫什么,说不定你早就给忘了。而“外号”,则正是一个人特征的体现,你记住了他的外号,也正是记住了它的特征。
这个道理用处很广泛,比如我们写小说的人,塑造人物就一定要塑造有“特征”的人物,才会被读者记住。男生追女孩子的时候,就一定要表现出自己的“特征”,才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独树一帜,脱颖而出。
而本故事中的陈摩诘,他有两个非常有特点的事情,也就是说他的特征。其中一个,我在《狐小妖》里面记述过,那就是陈摩诘跟人谈生意的时候,从来不签合同,只说一句话:“如果赔了,我负责全部损失!”
这是陈摩诘高度的自信所致,他自信自己的工作绝不会出错,才敢有如此霸气震撼的话语。这一个特点几乎被世上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记住了。
而另一个特点,虽然严格来讲并不能算是一个“特点”,但是因为那件事情的突发性跟奇异性,别人一般做不来的,所以也可以勉强说是一个特点。
另一个特点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有一天陈摩诘突然说:“我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