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忙翻身起来查看,一打开包袱,马上兴奋得大笑了起来,“好东西!好东西,想不到他带了过来。”
里面如她猜想的,果然是一把高科技的手枪,数了数子弹,还有十发。她拿了瞧来瞧去,玩来玩去的,还佯装一下瞄着准,当然是没开保险的。
她眼底的兴奋看得小春极是疑惑,但瞧着这古怪的东西,更是好奇。
“小姐,这是什么东西?”
“枪!手枪。”
“枪?小姐真会开玩笑。”小春想到的,是那一种长长矛的枪,练武用的,就是如杨家枪的那一种,而这个小东西,怎么看也不像是枪,没枪头也没有长棍。
“嘻嘻,……”碧荷也不解释了,解释小春也听不懂的。不过,有这枪,她的小命又安全了一点点,毕竟有样实用的东西可防身。
玩了一阵,碧荷也渐渐的失去了原先的兴致,便把枪收好,习惯性的放在自己随手可及的地方。原本她可以练练身手的,恢复一下在现代的技能。但是,她懒洋洋的不想动,要恢复那些体能和水平,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得到的,而且相当辛苦,天天训练的。
生活在这里,由清儿宠着爱着,让人保护着,她非常“认命”地乖乖的当个大小姐,蛀米虫子。每天睡到自然醒,舒坦得悠哉悠哉的,正是她在现代中梦想的生活。
得到一些,也失掉一些。懒人也有懒人的弱点,便是一副身子骨弱弱的,稍有一点武功底子的人也斗不过。关于这一点,她脑袋比谁都清楚明白。
想归想,人有一些习惯很难改的。
她身上离枪已经二年了,这时闭上眸子还是习惯性的摸了摸枪,有一种久违而又熟悉的感觉。这种东西,在以前便从未离开过身边一米的地方,就是进洗澡间时也带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