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里镇干什么都是暴利,所以这里不会缺少**,在别处工作二十三年都比不上在这里工作一两年。所以冒点险还是值得的,干上两三年然后便盘满钵丰离开,到某个安全的地方找个没钱但老实的丈夫度过下半生的貌美**.大部分赶赴战场的士兵都会在上战场前去天香楼过上一个温柔的夜晚,也许也是最后的一个极乐夜晚。
尊敬的客人,你们的你们慢走,咦?你们的衣服上好像有几粒饭粒。意天点头哈腰地跟在他们身后,在说话的同时伸出手,殷勤地帮两位步兵檫干净。
“去去去,不用了!”步兵不耐的道。
是,是!”意天满脸堆笑,目送着步兵们远去。
转过身来,费洛正在身后,睁着他那对绿豆般的小眼珠:“小兔崽子,你又偷钱了?
我去!这老狐狸!
没错!他在步兵要走的时候‘顺手’拿了些东西。
意天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干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战场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臭小子!早告诉过你不要偷钱了!在神圣帝国期间,被别人知道你是盗贼的话,会吧你捆在绞刑架上活活烧死的!主要是还会影响客栈生意。。。。费洛恶狠狠地说着
“不,不会的。看他们喝的用哪只手吃饭都不知道了,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吃饭或者在天像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回不回得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洛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意天,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意天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意天将三枚银币放到费洛手中,肉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取走了一半。”
费洛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意天不满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洛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意天愕然:“知道什么?”
费洛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意天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洛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白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入,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意天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洛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意天:“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意天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贪污等私人隐私,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色,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日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神圣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洛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意天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意天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或许,是因为世道所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