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村民组织法》,这是我国农村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动力,每到村委会选举期间,每个村都非常热闹,农民们奔走相告,要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因为能不能选出一个好村长,这决定着整个村的发展,对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当然,村长能否代表自己的利益这是村民最为关心的事。
我所在的原林村,在改革开放前原来有两个生产队,一个叫红旗队,后来又成立一个叫创业队。这两个生产队在当年生产经营了很多的土地,那时生产队的大院很阔,院子里有很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汽车。牛呀马呀一大群一大群的。在生产队解体前,大兴安岭的农民都一直在吃自己开垦的地里产的麦子磨的面。由于那些年这里的气候寒冷,无霜期期很短积温也达不到,还没长成的麦子就收了,所以这种麦子磨出的面蒸出的馒头很黏很黑。虽然蒸出的馒头是黑的,还很粘,但是它仍然养育了一批又一批的林区农民。据说是当年大寨出了一位国务院副大人,那位副大人在大寨修了很多的梯田,有一次他来林区视察,坐在专列上看到铁路两边那么多的林间草原,就认为这里应该发展林业,否则这片热土就可惜了。在这位副大人的倡导下于是乎在大兴安岭林区这片高寒地区就出现了今天还在从事生产的农业。
据林区的老人们讲,当时林区开发时期条件很艰苦,特别是在这样的高寒地区蔬菜供应显得非常紧张,当时的林业领导就把伐木工人组成了一批在当地从事蔬菜生产的单位,这些种植蔬菜的人们挣的工资比伐木的工人挣得多,后来这些单位从林业系统分离出来就成为了今天的生产队的先驱。再后来又从全国各地的农村迁来一些农民,就是今天林区农业人口的组成成分。生产队在那时受林业局的影响的管理线条特别粗,因为林区开发时资源丰富,森工企业像财大气粗的暴发户一样的过日子。记得在读中学时,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烧火都是那十几米长的原条(树直接放倒用汽车整棵树拉回镇里)。用油锯锯柈子(林区人把粗大的木头用锯锯成短短的一段一段的,再用斧子劈开,垛在那里等春风一抽就风干了用来生火取暖),油锯用的汽油找熟人到储木场就可要来一大桶。每年到了冬季,油锯锯柈子的马达声声此起彼伏。每年的秋季生产队里种的土豆,长得很大,但是秋收的确不彻底,人们可以到地里去溜土豆,会溜到一麻袋一麻袋的土豆。地里的卜溜克长得很大,由于不及时抢收都冻到地里了。当时的管理线条之粗可见一斑。记得有一年林区的盐脱销了,我骑上自家的那台旧自行车,由于没有公路只好沿着铁路到附近一个小林场爱林来买盐。那时自己年龄小,又没出过远门,到爱林的粮食局买完盐后,怕受到爱林同龄人的欺负,也没找到商店,就饿着肚子往回走。当我骑到红旗队的卜溜克地时,看到了那一望无际的大卜溜克,每个大约有十来斤重,都冻到地里了,我心里想着真是可惜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就在地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地下拔起一个小卜溜克,我简单的擦擦泥土,就艰难的啃了起来。当时觉得实在是太好吃了,尽管非常的凉,牙都冰木了,但是他给我提供了能量,使我得以艰难的坚持下去,最终回到家里。到现在,我还时不时的回想那片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卜溜克地。很多年了,一直再没有见过那道美丽的风景了。改革开放后,生产队解体了,每每经过那里,看到的是荒芜的草地,那道记忆中的靓丽的风景--满地的卜留克地随着生产队的解体不复存在了。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所有制转为私有制。那些有胆量的人就把集体的土地承包了,成了今天的农场主,富得流油,一个个财大气粗的。很多年了,生产队称为农办,农办主任是政府委派的,农办主任管理这些土地承包的费用,记得有一位姓李的农办主任大吃大喝,用村里的钱给领导家装修房子、报销差旅费,给领导家的非农民亲属享受待遇,村民们要求纪委审查才知道这笔钱前些年都被政府吃喝了,因为有镇领导的签字入账。改革开放至今,承包者上缴的土地承包费用都被政府花掉了,这么多年来,缴了多少钱谁又会清楚,只有政府委派的农办主任自己清楚,或者是主管财政的镇长清楚。有一次纪委的人来这个村查账,竟然说这个村子真富,村长一年支配的土地承包费30多万。你想这么多年的承包费该有多少啊?最可悲的是承包户为了自身的利益,与税务局领导勾结,比如三千亩地,只报一千亩。也就是说只交一千亩地的税,给税务局长一千亩的税钱,自己省下一千亩的税钱。结果国家掌握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现在在册的土地面积少的可怜,亏了农民。
前面提到的那个姓李的村长,当了两届村长,这期间用集体土地的租金处理吃喝费用、给镇里的领导报销搬家费用、给不是村民的人以村民的待遇等,搞得乌烟瘴气,在村民的一片声讨声中村长也当不成了,跑到自己的老家去了,因为人家早就在老家买好了楼房。
有几个当年上山下乡时的回乡女青年,在市档案局已经找到当初下乡的证明材料,但村委会就是认定不了她们的身份,因为老农民们说他们是女的,就不是社员。他们认为:男的回乡知识青年是社员,女的不是。找到镇政府,主管镇长说现在村民自治,你们村里自己解决。这样来回踢皮球,那几个女知青就不停地找政府,政府再推给村里。由于一部分农民的自私心,导致在农村于是就出现了一部分农民剥夺另一部分农民的权力的现象。关于回乡女知青不是社员的这一事件经过两年的扯皮,才算解决了。
有的村里规定,发放福利待遇按户分配,不安社员数分配。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有那么几家于是就搞假离婚。这还是在一次回家看老父亲时才知道的,那天是周末,我踏上了回林区的列车。当我来到父亲家时,看到五姨家的姐姐在我父亲家,于是我就和她打招呼:“小丽姐您什么时候来的?姐夫及家人都好吧!”小丽姐告诉我:“我回来半年了,回来参加选村长,还有就是我们几个回乡女知识青年让村里确定社员的身份。”我于是就问她:“您在生产队工作了几年啊?”姐姐告诉我说:“初中毕业那年回乡直到生产队解体,一直在生产队里劳动。”我就问她:“您本来就是农民的子女,回到自家的农村劳动不是社员那是什么身份?难道会是公务员?”后来她有告诉我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三弟,我跟你姐夫离婚了!”我心里想姐姐姐夫感情很好,怎么会闹离婚?再说两个外甥已经都该成家了,我一下子明白了,就回答说:“是不是由于生产队里的福利闹得假离婚呀?”姐姐很惊奇,因为她没想到被我猜中了,于是就告诉我:“村里发福利不安劳力而是按户发,这样你姐夫我俩只能得到一份,于是我们为了自己的权益就闹了假离婚。我们七个女知青家都离了婚”我无语了。这件事令我很不安,因为我知道,她们虽然闹的都是假离婚,但是他们的离婚手续是法律上承认的,这无疑会带来复杂的家庭问题或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