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瑶君拍了拍星见的肩膀,安慰道:“星见,你没有错,错的只是时间。”
星见转头看了一眼张瑶君,感叹这个女孩怎么可以这么温柔,也再一次觉得赢皓能得到她的心真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事。
张瑶君站起身来,说道:“我们走吧,紫墨是个好姑娘,那个栽花公子虽然不太招人喜欢,但他的确很喜欢紫墨,而且,我们能不能找到范云,找到赢皓,还是一个大大的未知数。”
星见只有走,但两人才走出酒楼,就遇见了一个人,一个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会遇见的人,这个人正是一脸萧煞的范云。范云的表情虽然没变,但他的脸色却变了,变的毫无血色,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血迹,竟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有些伤口隐隐还能看到里面的森森白骨。
范云显然很着急,没等星见说话,自己却说道:“赢皓的命现在很危险,要想救他,杀了冲云城主,拿到他最珍贵的东西,记住,一定要用我给你的那块石头取他的命,你只有三年的时间,三年过后,我会在冲云崖上等你~~”还没说完,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街道上,要不是地上还有丝丝血迹,星见简直以为自己又是在做梦。但这不是做梦,范云总算来了,但却带来了一个噩耗,赢皓生命垂危,只有冲云城主的某一样东西才能救他。那是样什么东西,星见不但连冲云城主叫什么都不知道,更何况要去杀他,自己现在除了杀鸡,要杀个普通人都不容易,却要在三年之内杀了冲云城的城主,还只能用那块黑色的时候杀死冲云城主,范云这样说,仿佛等于判了赢皓死刑,星见的心凉得好像千年寒冰。
张瑶君的眼睛已通红,手紧紧的攥成拳头,指甲已刺破手心,但她最终冷静了下来,她的心,简直比钢铁还坚韧,如果没有她,星见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莫星见,你我都清楚,从此刻开始,我们只为一件事活着。”她说完这句话,眼神就变得更坚定,仿佛她有万分的把握完成范云留下的任务一样。
星见看着张瑶君,简直像看到一位将军一样,他重重的点点头,说道:“从此刻开始,我们只为一件事活着。”
张瑶君飒然笑道:“也只有三年而已,三年之后,我们再为自己而活不迟。”但任谁都听得出来,三年过后,她也绝不会为自己而活。
星见说道:“对,一个人的生命,本来就不一定只为自己而活,只为自己而活的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是吗?”
张瑶君说道:“我们现在至少有个方向,总比什么都不知道的强。”
就在两人发下誓愿的时候,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了他们旁边,车里下来一个人,正是纨绔子。
纨绔子见两人神情有异,吃了一惊,连问:“你们这副表情,可是被谁欺负了,还有一位姑娘呢,她去哪了。”
星见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们走吧,至于那位姑娘,她只是去了她该去的地方。”
纨绔子苦笑道:“你们这是干嘛,以为我帮不了你们?”
星见摇了摇头,说道:“我相信你,但有些事情别人是帮不了忙的,就像一个人饿了,另一个人不能帮她吃饭一样。”
纨绔子笑了:“你一说这个比喻,我简直就不能再明白了。”
马车不大,但里面却甚是奢华,柔软的座椅,不小的桌子上已摆好了酒菜,酒色碧绿,酒香醇厚,能一边坐着豪华的马车赶路,一边喝这样的美酒,星见以前想都没有想过。
纨绔子却还是嫌车里里太闷,有些坐立不安,只能随便找个话题,聊天本来就是消遣时间最好的方式。
“你们听说过青璃山吗?”
星见点了点头,:“听说过,但只知道青璃山是冲云府最大的修圣宗门,别的我却一点也不知道。”
纨绔子喝了一口酒,缓缓说道:“说起青璃山,那真是千言万语难以道尽其故事。传说青璃山以前只是一座貌不惊人不大不小荒山,但有一天人们却发现那座荒山竟然会走路,因为等到人们发现的时候,荒山已半只脚迈进了碧云湖里,但这时已为时过晚,荒山不多久便钻进了碧云湖里,霎时间洪水肆虐,方园百里均被大水淹没,而生活在附近的人们,除了一些厉害的修圣士之外,全被洪水吞噬,待到洪水终于退却的时候,只剩下百里枯骨。这事直惊动了远在万里之外的圣都,后来圣帝派来火神,最后才查明,那荒山之所以会走路,只因为山底下藏着一只巨鳌,巨鳌本是被镇压在荒山之下,永世不得翻身,但谁像荒山四周圣脉改道,竟绕至荒山脚下,叫那巨鳌得了便宜,终于重得自由,但它那是已被荒山压了上千年,身体早和荒山长成了一体,只得驮着荒山,爬入碧云湖,借此金蝉脱壳,却不想它虽然即将逃出生天,却害苦了方园百里的百姓。火神愤怒之下,连带那座荒山和巨鳌一起,用圣火烧了七七四十九天,谁曾想那荒山虽然寸草不生,但被圣火烧过之后,竟然变成了一座通体透亮的青色琉璃山,而山底下的那只巨鳌,也被圣火炼化,连通了湖底的圣水之脉,从此这貌不惊人的荒山,竟改头换面蜕变成一座圣气萦绕的仙山,这虽然是个传说,但一旦听了这个传说,就没人不信以为真的。”
星见听得渍渍称奇,连道:“没想到青璃山是这样来的,我以前总觉得青璃山至多也只是山上植被青葱,才得名青璃,没想到青璃山的整座山竟然真是青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