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是一道闪电,一闪即逝,却又能再次出现在其它地方。
可有一天,他一闪即逝后,居然没有再出现。
“呼!”
猛然坐起,罗云这才发现,只是一个梦而已。
接着,他感觉二十一米精神范围,猛地一增,居然达到三十五米。
“怎么会增加了这么多?”罗云大为震撼,在它看来,即使是吸收了那满楼道的怪物,自己也不至于增加那么多的精神力。
“难倒是传说中的破而后立?”他沉思,传承上是有过这种例子,据说是封神时期,广成子遭遇重创,眼看就要输与截教之时,第二天居然突破,祭起番天印,大获全胜。
但这种情况,是极少见到的,因为突破对于一个修士本来就很困难,一个不慎,还会就此身死道消,况且,还是油尽灯枯下的状态。
感觉身上压着东西,罗云一拉,才发现是这大楼外面的那种绿色防护布,想来,应该是瑞雯给自己盖上的,怕自己被怪物发现。
那她人呢?
左右巡视一番,残破的大楼断口处,只有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罢了。
看来,自己昏迷之后,又被抛弃了。
罗云不知为何,心里空落落的,多希望,那女孩能够留下来。
半成品楼的断口处,吹来一股寒风,罗云打了个冷颤,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气温已经如此之低,有些刺骨。
他有点担忧,这天空乌云已经持续了半个多月,要是再这样下去,这lz市一直不得到太阳照射,那气温将降到一个可怕的低度。
不去想那青白二色的女孩,罗云绕开怪物的尸体下了楼,这地方,真的不适合居住,没睡没食物没衣物。
雷力入眼,精神力加强之后,雷力控制的更加精细,他的视野又开阔了许多,甚至隐隐觉得墙壁变得透明。
用到最后,这东西不会进化成雷眼吧?罗云有点激动,冲淡了被抛弃的低落。
可能雷眼大家没有直观的意识,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天罚之眼。
雷!代天罚众,它依附于眼上,可看破一切虚妄妖邪。
何为虚妄妖邪?一切阻挡皆可虚妄,一切敌人皆是妖邪。
口气虽很大,但罗云现在也就能夜视而已,最多提升他的眼睛灵敏度。捕捉到平时所不能捕捉的东西。
很安静,这可得多亏了救援部队的到来,吸引走这些怪物,虽然一个人也没救到。
罗云不知道该去哪儿,他没有家可回,也没有牵挂,望了眼这栋又有人抛弃自己的大楼。罗云决定朝市中心走去。
那里有安全区,可以过得好一点。
罗云不知道的是,当他走了没多久,一抹青影,提着一些牛奶面包掀开了他躲藏的大楼防护布,望着着空无一人的地面,嘴唇颤抖......
罗云可不傻,现在天色渐晚,他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所以,只有先找一个地方过夜再说,他能夜视,但夜晚总是不比白天精神。
这栋大楼附近都是一片空旷,想来应该不止修建一栋。他需要继续前进,那里,有一片低矮的平民区。
如果按照以往的标准,这片贫民区,应该是早就要拆迁的。罗云打算入室......借住。
就像自己住的那贫民楼一般。
首先进入的是一条小巷子,里面躺着几具尸体,两只长舌怪,两具人类尸体。
人类的手上,还死死地拽着菜刀,配合怪物脑袋上的伤口,显然是同归于尽。
怪物脑袋上有刀痕,罗云摸索几下,发现里面并没有晶核,看来,已经有人知道这方法了。
也对,毕竟得到传承的不止他一人,这些信息大家早晚会知道。
每栋单元楼下的大门都紧紧关闭着,看来,里面还是有着住户,怪物可不会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给放在门外。
这倒难不倒罗云,要说开锁,当然是高温电焊直接烧穿。
打开铁门,罗云直上楼顶,楼下是在太不安全了。
楼道也有着几具怪物尸体,罗云料想,这楼里定有传承者。
不过,一路上来,罗云都没有发现开着的房门,眼看天色已经很晚,他不得不敲了敲顶楼的住户,如果没人,他就强拆门进去。
“谁?”门没打开,只是窗口处打开了一扇小门窗。
罗云知道,这是很早以前的防盗门了,到了现在对小偷来说,基本是摆设。
“请问,我能借住一晚吗?”罗云想,反正门已经开了,他索性试试,能不能借住。
哪知,对方像是见了鬼一样,小窗口一关,再也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动静。
吃了个闭门羹,罗云也不在意,被抛弃,被放白眼,讽刺的多了,早就有了抗性。
他转而去敲背后的门,可这次,不单单是闭门羹而已。
“小子!”门打开,里面伸出一枝步枪,接着一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要住去其他地方去,大爷我这里可不收留你这种流浪狗。”
络腮胡本来从不说这种伤人的话,但末世以来,仗着自己有杆枪,发现大家都怕他,也就渐渐把内心阴暗的一面释放出来,没吃的了,去抢别人家的,没用的了,去抢别人家的,没女人?他暂时还不敢抢,主要是还没从文明社会转变过来。
“流浪狗?”这句话,触动了罗云内心的底线。
他其实很自卑,因为自己的遭遇,与其他人不同,只不过,他很会隐藏而已。
但没想到,今天,居然被人光明正大的指出来。
“你再说一遍?”压抑着自己的怒气,罗云觉得,自己应该给他一次机会。
“哎哟,小子,你还硬气了是不?我说你是条狗,流浪狗!”
络腮胡哈哈大笑,枪口一挺,“流浪狗,怎么还不走?再不走大爷我开枪了。”
罗云没说话,这三个字,比喻得他真形象。
心里有股无名火,罗云想起自己的遭遇,只怪这个世道太不公,就连自己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看得上眼的妹纸也抛弃他。
而眼前,这络腮胡无疑是最好的发火点。
罗云当时没想那么多,挥手就是一道雷电,他要让这络腮胡尝尝,又带些东西,不是他能提起的。
“轰!”白芒一闪,地上多了具焦黑的尸体。
罗云眼神一清,刚才我干了什么?
他用手推了推地上的焦尸,“语气颤抖,你,你没事吧?”
可对方早已成了尸体,那里还能回答。
罗云只觉自己腿一软,“杀人了,我杀人了。”
一股巨大的荒谬感在他心中徘徊,怎么会?我只是辟出一道雷电,想整治他一下而已啊,我没杀你,我没杀你!
怪物杀人那些尸体,他看多了,可自己居然亲手杀了人。
罗云颓然的坐在地上,他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
焦尸此刻还散发着阵阵青烟,带起一股肉香。
咕噜噜,罗云肚子适时响起,居然产生了食欲。
我可是杀了人啊!罗云在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我觉得没什么在乎?
其实,这不怪他,每个传承都有优缺点,他传承的是雷,是代天罚众的武器,那么,他就会趋向于无情,要公平,才能分清对错。
而要公平,当然不能代入自己的主观思维。
自责,良心?罗云扭曲痛苦的脸色缓缓复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他不拿枪指着我,我就不会杀他了,他都要杀我,我杀了他那是他活该。
这样一想,他居然不再感到愧疚。
有些事,一旦有了开始,便无法停止了。
罗云知道,杀人,这将不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