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子夫扬脸对着我一笑,转过头对着易千寻,问道:“你可见过我侯父了?”他虽是个孩子,说话间已隐隐有霸气,果然虎父无犬子。
易千寻对卫子夫的举止神态倒一愣,颇赞赏:“这只是侯爷举办的有志之士见面共同商讨国事,并未相见。”他说:“何况侯爷贵人事忙,怎有时间见我们。”
我见他说话举止、言语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既不骄也不卑亢,正将一个充满豪情壮志的青年表现的淋漓尽致,果然不愧是“第一俊才子”,确有过人之处。
卫子夫点头,很了然的样子,如此看来,他倒也像个小大人了。
心里想起他撒娇耍赖的样子不禁好笑,不禁又摸了摸他的头。每每我一摸他,他总是失去所有的防卫,笑盈盈抬头扬脸睨我一眼,甚是开心。
易千寻不觉偷偷睨了我一眼,我一看他,他又别过眼不敢看我,脸色绯红尴尬。他这副神情,我更是难受。
终究是有缘无份吧。
“对了,姑娘为千寻名字所作之诗乃上古绝句,千寻佩服姑娘才华。”易千寻忽然想起什么,抱拳对我说道。
我略一愣,想来他是以为那诗是我作的了,心里虚荣的感觉上升,不觉厚颜无耻的承认:“千寻过奖了。”
他微微一笑,说:“姑娘的才华造诣必定不会在千寻之下,千寻实在是惭愧的很。”
卫子夫一直愣愣的看着我们,听到此处说:“姐姐,你作了什么诗?”
易千寻稍一犹豫,便从怀里掏出上次我交给他朋友的那张花签递到卫子夫面前:“小王爷过目。”
卫子夫稍一颔首,很大爷的接过。
花签上写着那句: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那羽毛笔就好象原子笔一样的原理,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这样看来倒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