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住的是离市中心不远的一小区里面,在B市,可以看见高楼大厦的真的是寥寥无几,也许数数的话,大概一双手就够了。
当然,林雪住的小区,也不算是市中心,简单的一室一厅,当初林雪会选择住在这里就是由于看中了现在住的房间。
随手回完短讯,林雪在床上伸了个懒腰,豪爽的一掀被子就起来,一拉窗帘,刺眼的阳光,直射房内。
没错,林雪的房间在七层,虽然是一个简单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但这房租跟林雪的工资还是对比的起的,加上除了周乐乐偶尔的过来蹭饭,几乎就没人来了。而当初林雪看中的就是这个房间的大阳台,站在阳台上,正好可以看到对面公园,阳光充沛,视野广阔,看着公园里,小孩子的嬉闹,林雪总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种享受。
转身刚房间,就看到了手机上的回信,只不过,林雪没理会,直接埋进了洗手间,等再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要说是高中生,都不会有人怀疑。
林雪,虽然出来的早,人也跟着成熟不少,但穿着打扮,只要不是正式场合一直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现在这么一水灵灵的姑娘,一丸子头,单眼皮,高鼻梁,小嘴巴,一套简单的家居服,怎么看怎么舒服。
看着短讯,林雪勾了勾嘴角,快速的在手机上按了几下,发出去就扔回了床上,倒了杯开水,站在阳台,
十一月末的沿海城市,已经感受的到冬天的寒意,只不过今天的大太阳,倒是让人感觉不到凉,反而让林雪感觉一阵燥热,也许是手里拿着杯开水的原因吧。
在阳台发了会,直到阳光晒的脸上发烫,林雪才转身回了房间。
“大懒猪,吃饭了没?”
看着手机里的短讯,林雪也只是礼貌的敷衍了下,例行公事般的又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圈,还没放下手机,信息又回了。
也许是无聊吧,林雪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不可否认的事,男人确实是一个比较会说话,会聊天的人,几个小时下来,林雪基本上都是勾着嘴角,有一瞬间林雪都感觉他俩就像认识了好久了一样不管什么话题都聊,什么话都说,毫无障碍。
想起上一份工作的时候,那时候的同事还说林雪就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面的人,谁也走不进去,她自己也走不出来,甚至有段时间,林雪同事,都张罗着给林雪介绍了一les朋友,让她们谈精神上的恋爱,那时的林雪简直一头黑线,只不过碍于好心,之后也没怎么样,算是过去了。
看着手机回着的短讯,没想到都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林雪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也可以跟一个人聊天聊那么久,那时的周乐乐跟一男人聊得时候,自己还在一旁打趣的说着,自己绝不会有这么一天,再说了,有什么话能说这么久,那时的林雪到现在都还记得周乐乐一副“你没救了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