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件事情,其实千霖非常抱歉。
因为,千霖很有可能,要弃文了。
但是千霖还是希望各位亲们看完这一个通知,陪千霖怀念一下曾经一起走过的路。
2016年九月十四日,我来到起点这个广大的平台,点击个人专区里面的作家后台,登录,注册,然后将《绝世》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发了上去。
当时的我并不注重文笔,走套路,希望可以写一篇令人开心的小说,言语里多少带了点儿搞笑色彩,冰冷的千璃险些被我塑造成一个逗比。
当时我没有时间,打字慢,一周两章都很勉强。脑子里没有具体的思路,没有大纲,没有主要内容梗概——当时的我就这样像一个愣头青一样闯进了这个我所热爱的文字圈,小心翼翼、心怀忐忑的创建了这个小说,发布了这个小说。
前几周,一直没有响应,在网页版上面看到的不过是浏览量——甚至当时没有几个收藏。
我想要被大家看到,所以我要努力,但是显而易见,我是一个自制力极差的人,我没有做到我想做的。
更新到十四章的时候,我的手机由于某些原因被父母没收了。我当时心里确实是很焦急,我拜托我的朋友冷羽陌淅帮我发布上去——我写字,交给她之后她打字发上去。
这于她来说无疑也是很辛苦的。毕竟她也要更新她的《倾城》和《校花》。
后来啊,我们的进度越来越慢,她一天晚上要分别码三本,而我写的也更是吃力,没有大纲的弊端就显示出来了。甚至我现在还都讶异我竟然可以写这么多,写到五十几章,近十万字。
在朋友以陌的支持下,我建了自己的读者群。现在它的名字叫做“暮色潮汐”。我想我会保留这个群,当做念想。
刚建立读者群的那天下午,就迎来了我的第一位读者。她似乎是有点激动,问我:“是霖霖吗?”我永远忘不掉这句话,那时我真的非常高兴了,我和她解释了我更新的慢,打字慢,而且手机会被收走,所以我无法保持更新。
她当时是很理解我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半个小时之后她就退了读者群,我当时的心情是很郁闷、愤怒的。现在想来,大概是我说错了什么话或者她不满意我这样不定期的更新吧。
后来又来了一个读者冰沫沫。到现在我都很感谢她,至少读者群里有人了,她大概是唯一一个和最后一个了。她没有离开,这是最令我感谢她的事情了,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或者只是懒得暗下那个红色的“退出该群”键,但至少她没有走。很多时候,其实有一个人就够了。
我对文笔有了要求,于是我开始改变我的文笔和风格,让千璃成为一个冷漠、冷淡的人。
后来的我大概是懈怠了,比从前更加懒散,几个月更新几章都是常事。我在改前面章节的那段时间里,偶尔有空闲写点儿也没发,渐渐的也攒了几万字的存稿吧。
没想到一次清手机数据,不小心把存稿都清了。那会儿我很心疼,甚至失望、绝望。我发现我甚至不怎么记得我之前写的了,只是记得大体部分。我开始完善大纲,同时更新,我也不敢再存稿,只能写写停停,稿子都在手机里,而手机依旧是总被收导致了现在这个模样。
大纲终于快要完善了,但是我却决定要弃文了。大概是自己都不信任自己能够写完吧。
现在我要弃文了,但是我还要再次感谢你们,感谢一路陪我走来的陌淅,感谢总是支持我的以陌和徒弟紫尘,感谢一直对我很好教我很多的师父父清夜,感谢总是半夜陪我聊天陪我拼字的念念,感谢一直没走的冰沫沫,感谢这么久以来每天坚持给我投推荐票的公主殿下,感谢那个只在群里待了一下午的读者沐云……还有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
对《绝世》,我有很深的情结。曾经它承载了我的希望,现在它在我心里名为“遗憾”。毕竟这是我以一个“作者”的身份,写下的第一本书,也许连作者都称不上吧。
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后,当我有实力来完成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会回来完善、填补它。但不管怎样填补,都不是最初的那本书了。弃文或许会成为这本书的句号,又或许是它的重生,但无论怎么样,这个句号永远都画不圆满。
以后我也许会以“汐暮千霖”的身份,写其他的小说,我曾无比嫌弃这个笔名,但以后我会把它当成是一个梦,如同埋下一个种子,它能否长成一颗参天大树,一切都要看以后。
我只是希望,有人可以陪我一起期待。
期待着再见,或者是再也不见。
——汐暮千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