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依旧销魂,家喻认为该干正事了。既然买猪肉是不行了,那么总得找个营生吧。他找到了吴二,吴二原名吴情,由于家里排行老二,简称吴二。吴二在家喻眼中属于江湖百晓生般的存在,几乎没有那小子不知道的事,所以真相是吴二并不二。当初卖猪肉也有吴二的怂恿,虽然,结果不是很乐观,但是也接近乐观了,所以这次家喻还是得找吴二。
家喻每次看到吴二,那小子都是一副耳机挂在耳朵上,而且很有规律地甩甩那然本不多的长发。而每次家喻都想把他的耳机连同他的狗头摔在地上踩。吴二属于那种高而不大,净而不帅,丢到人堆里绝对找不到的那种。对于他的面貌,作者的笔墨多写一点都是浪费。
“老吴,卖猪肉干不下去了。给我好好谋划一个出路。”家喻直接了当地要求吴二。
“哦,让哥想想。”吴二点了一支烟叼在嘴上,烟雾缭绕中,吴二咪着双眼的神情。倒真有点仙风道骨的感觉。
“你这鸟样,不去算命。可惜了!”家喻实在忍不住嘟噜着说。
吴二也不生气,直接回以白眼。“我看这样吧。卖碟片吧,现阶段看到什么《金瓶梅》《一路向北》之类的挺火的。”
“嗯,是挺火的,我家里就有几盘。但是这玩意进货不好进哪?好像查的挺严的。也没有地方卖呀?”
吴二诡异地迷了一下他那小眼“这个事你就不用操心了,我电脑里有17。2g的种子,你买些空盘来,哥给你刻。”吴二猛吸了一口烟,接着说:“我们可以到中学门口去兜售,大学门口我看不行,这玩意也只能骗骗初中生。一盘卖个三四十块,我看是没问题的。”
听到这,家喻想都不想“嗯,就这样。明天我去张罗。”他一直很相信吴二,他认为吴二的脑子就是比自己好使,所以一般情况下他都懒得思考。
“怎么没看到你家的欢欢?”家喻忽然注意到。
“别他妈放屁,欢欢就欢欢。别扯到我家。现在还是试交往阶段,这就相当于试用期,过不过还另说呢?”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老吴哇,我说你都试用了半年了。还没试出结果?”
吴二若有所思,悠悠地回道:“时间可以稀释感情,也可以凝聚情感。我不知道是前者还是后者?因为不知道,所以还在试用。”
欢欢,按照吴二的说法,是他的朋友,还不能称之为女朋友。按照家喻的说法,这属于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
欢欢其实长得也不是那么出众,小巧玲珑来形容她也不为过。诗词歌赋略有精通,空间、豆瓣都留有她的手笔,名副其实的文艺小青年。在这个,珍惜生命,远离文艺小青年的时代,不知道吴二是怎么看上欢欢的?
就这个问题,家喻也有问过。吴二的回答是,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胸很大?家喻想了想,是挺大。那就够了,吴二那迷着的小眼闪着光。
事毕,哥俩照旧到角落的饭馆吃饭,酒肉中感叹,那些花儿,当年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