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梦回到了一九九九年,在梦里,我还是那个小女孩,在表姐家帮忙干着活,我穿着羊肉串,见到表姐的姐姐,我们都管她叫三姨,三姨往日看见我时,总是夸我,可昨日在梦里,她对我说:“凤,你别忘了你会的一切,都是有人教你的,不能忘!我直点头。
没一会,眨眼的工夫,我却又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我看到周围的一切好熟悉,我一个人从楼下走到楼上,心里想着,这里,我在梦里已经来过很多回了,这里的人呢?我正想着,忽然那些曾经熟悉的人儿都出现了,我好想和她们打个招呼,说些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看着,静静的看着。心里还在怀疑不会又是做梦吧!
到了吃饭的时间,我吃了一点,因不舒服靠在了椅上,老远望去,大厅后面坐着一个人,那个人,他的眼神好熟悉,他很安静坐在那里,我时不时趁同事没有注意的情况下,看了看那个人两眼,他穿着一件军绿的衣服,外套一件工作服。
看见他时,我整个人都变了,好像都忘了自我,就那样看着他,感觉也是一种奢侈,就这样梦还没有做完,小家伙要喝水,喊醒了我。
想想现实生活中,这些事情的确曾经发生过,不过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我想已经很多人都忘记了,所以我一直在心里,从不提起。
今日是因为梦,往事又重提了。这些天,在武汉的发小经常微信聊天,提到她此时的生活状况,不知不觉,我好像把在那里发生的一切都记了起来。
加上又看刘墉老师的书,书中写道:“字眼是思想的符号,恰当地用字极具威力,每当我们用对了字眼,我们的精神和肉体都会有很大的转变——就在电光石火之间。
或许吧!和这本书也有点关系,因为这本书是购书人在一九九九年买的,我一翻开看到一九九九年,马上就想到武汉,想到那个时候,我在做什么,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那个时候,我每天上班,每天下班后在宿舍不是织毛衣就是看书。
2000年后,我的生活改变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爱上一个人,现在想想,全是命,他自始至终只能在我的梦里一辈子。
记得那会看得第一本言情小说,是琼瑶写得《窗外》我为故事里的女主角感到悲伤,那时,我才十四岁,心里想,我千万不能和故事的里女主角一样去爱一个不该爱的人,又或者不到十八岁就恋爱了,事实上,我是做到了,没有去爱一个人,也没有十八岁就恋爱,可是这些只是表面,在我的心里,有很多事情我无法去掌控。
后来我到了二十三岁时,在军博附近上班,宿舍就在儿童医院对面,住六楼,每天上下班爬楼梯,晚上下班后,所有的室友,都围着电视看《一帘幽梦》,人人都喜欢看,唯有我不看,我知道是琼瑶写的,因为我是一个爱做梦的人,我害怕我会成为里面的主角。
我很努力不让自己想太多,可是有些事情,不是想不想的事,就算控制了,来临的就是噩梦了。
大白天的,下班午睡,我都能感觉到有鬼魂在我的身边,经常出许多汗吓醒。直到有一天搬走,没有住和儿童医院同院的宿舍了。
后来,我再也不看琼瑶的书了,不是不好,而是太好,都写出了我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