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南走北的过来瞧一瞧、看一看,《狗爱上猫》开始了:
他们三人站在会场中央,领了各自属于自己的花灯,高湛怅然若失离开会场,站到袭月身旁,袭月竖起大拇指,兴奋的叫了叫,道:“姑娘,姑娘,你真棒,好样儿的!”
林小蝶尴尬的笑了笑,只是赢一盏花灯而已,怎么感觉他们那么激动呢?场下的人也好,场上的人也好,她斜着看了眼刚刚赢了高公公的五号,一个长相奇丑无比的男人,已经开始演讲起了获奖感言。
长相……真…丑啊,拳头大的鼻头上,爬满了黄脓包包,鼻翼下长了豆大的一颗黑痣,痣上的黑色体毛马上要伸到她这里来了,她不着痕迹的朝轩辕夜挪了挪。怪不得,刚刚他赢得时候,底下一片的懊悔声。她摇了摇头,心中对自己说道:你这样是不对的,不能以貌取人,虽然这是个看颜值的社会,但你不能被同化。她想了想,世人皆爱美,这看到长相貌美之人,便想要靠近,应是人之本性,凡事不可太过,只要掌之有度,不要太看重外貌长相便好。像她这样的,应该是嫌之有度吧,嫌弃长得那么丑的,不是包容度很大了吗?嗯,可以原谅自己,可以原谅自己,她点了点头。
小商贩子把灯给了他们,便收拾了会场,匆匆进入会场后面,弯腰道:“公子,都结束了。”
对面的男子邪魅一笑,掏出一块玉佩,道:“你把这个东西送与那个姑娘,就说与她的身世有关,要确定她收在怀里。”他停顿了片刻,又道:“近日,我有些事情要处理,就不要找我了,堂里的事情你看着办。”
小商贩子弯腰道:“是。”
南市多是茶道琴房的文艺地儿,越往南去,越冷清,全然不见了刚刚的闹市天地,仿若冰火两重天。他们过了一个桥,桥下泉水叮咚,桥的另一头矗立着一座亭宇,四角飞檐像展翅欲飞的雄鹰,在圆月的映衬下,显得孤寂清廖。
“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吧,逛了那么久。”她提议道,众人没有异议的于凉亭中坐下。
她放下灯笼,坐了下去,看了眼四周的景,陌生的很。她最近还是蛮用功的,一直有在看书,认识的字比以前多了很多,当然多亏袭月,也亏得她一个丫鬟识字教她。
书里经常有描写这样的地方,凉亭夜晚,诗人独自漫步,长夜寂寥,生活的不如意让他们倍感孤独,于是,有感而发,立即就能写出一首诗来,往往成了传世名作。他们不经意间的一个真情流露,便得到了世人传唱发扬。
夜晚的寒风萧瑟,刚刚处于闹市中的她没有察觉,现在倒觉的有些冷了。她抬头看了眼正在交谈的袭月与高公公,和盯着高公公看的轩辕夜,犹豫了一下,问道:“我们,要不要再回去啊?”
索性,高公公和袭月没有异议,轩辕夜只要去有高湛的地方就好。他们走出凉亭,经过小桥,沿街原路返回,很快又到了北市。
北市人烟阜盛,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