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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卖身葬母

初夏,烈日炎炎,连街边的垂柳都安静的垂挂着,纹丝不动。在一个不算繁华的小城镇上,街面两边的店馆酒肆都敞开着大门,有些店门口站着三三两两的人,手里一边摇着蒲扇,一边抱怨天气的炎热,。街上行人不多,有些上街来做点小买卖的,大半天了都没卖出去几样,由于天气太过炎热,也准备收拾收拾摊面准备回去了。

城门口,一个八九岁,衣服破旧不堪、浑身脏兮兮、身体消瘦的少年,拖着一个树枝粗编滥造的担架,担架上面隆起,盖着一张破床单。少年满头大汗,吃力的拖着门板,一步一蹒跚的往城中间走。仔细看少年,头上的头发蓬乱,上面绑缚着一个草环。等到少年将那块担架拖到一个人数较多一点的街区,找到一个空地停了下来,面朝街心的跪在路边,将一块写满字的粗布平摊在面前。不一会功夫,旁边围绕了十几个人,众人议论纷纷。

路人甲“哎,这兵荒马乱的,去年年景不好,今年年景也是这样,苦了这些穷人了。”

路人乙“谁说不是呢?你看这天气,刚刚才立夏,就热成这样,这老天爷呀!可让人怎么活哦!这孩子,才这么点大,就要卖身葬母了,要是找不到人买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办?”说完叹了口气,拿衣袖擦了擦眼角。

…….

尽管旁人议论纷纷,可是就是没有人愿意帮一下这孩子的。

少年跪在那里纹丝不动,脸上没有泪水,甚至除了一点脏之外,没有任何表情。围着的路人看了一会,也都摇了摇头离开了。

直到日暮时分,少年还跪在那里,中间有个好心的店家,拿了两个馒头过来。除了有人路过时摇摇头,嘴里念叨着一些什么就离开之外,旁边再没有一个人了。

天就快要黑了,有一个长相一般的人,属于那种站在人群中根本不让人能记得住的长相,普通的身材,普通的长相,穿着也很普通。这个人从少年身前经过,扫了一眼少年,接着就往前走,走了一会又回到少年身前,摸了一下少年的头。似乎在感受什么,思量着什么,眉头皱了皱,满脸的思量。少年由于吃了之前那位好心的店家给的馒头,精神头也稍微好了点,看到这个人摸了他的头,布满血丝的眼里充满希冀的看着这个人。

此时这个中年人开口了:“小鬼,你叫什么名字?家里没有其他人了吗?”

“好心的大叔,你就收留我吧,别看我小,我什么都能做,洗衣、砍柴、做饭,让我做什么都行!”少年充满希冀的道。

“我没问你这个,问你叫什么?家里还有人没有?”

“以前爹娘都叫我狗剩,家里年景不好闹饥荒,我们逃荒来着,我爹在月前被拉去做壮丁了,我和我娘饿了好几天,我娘把最后一个糙米窝窝头给了我,今天早上就客死异乡了。”少年回答道。中年人摸了摸自己不太长有点稀疏的胡须,心里筹计着“也好,我这无儿无女的一个偷儿,能找个人使唤也不错,这小子根骨不错,我指点指点他,也能算我半个徒儿,有这个小家伙,平常我也能省不少事,嗯,就这么办,收着他吧。”

“那狗剩啊,拉着你娘跟我走吧,我们先找个棺材铺子,买个棺材,到城外找个空地把你母亲给安葬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狗剩一听,立即磕了几个响头。站起身拉着拴着担架的藤索,扛在背上,亦步亦趋的跟着中年人往城外方向走。中年人在前面走着,也没想着帮他一起拖着那块躺着狗剩母亲的担架,走到一个卖棺材的铺面买了一个普通的棺材,借了一辆独轮木板车,将棺材放在了上面,并借了一把锹,中年人推着载着棺材的木板车走在前面,狗剩拉着担架跟在后面,两个人继续往城外走。

到得城外,一个山脚下,找了一块空地,中年人这次倒是没有叫狗剩了,自己拿着铁锹挖了一个坑,帮着狗剩将他娘请进了棺材安葬了。狗剩跪在墓前,磕了几个头,脸上一脸的坚毅,并且在心里祷告道:“娘,委屈您了,会有一天,我会买最好的棺材,将您安葬在风景秀丽的地方。您放心,我一定会找到父亲的。”

跟着中年人往城里走,狗剩默默的记下了这个地方。

这个城镇叫做冀城,在这片大陆算是中北部的一个小城镇,镇里常住人口在最兴盛的时候也有上万人,现在兵荒马乱的,常年有争战,许多年轻力壮的被拉去做壮丁了,现在整个城镇的人口不足最兴盛的时候的一半,而且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这个城是纵横排列的总共有八个坊,每个坊住着一百多户人家。中年人带着狗剩来到最东面名叫“永安坊”的地方,由于常年兵荒,这种小城镇也没有宵禁一说,虽然已经到了戌时中刻了,坊门也都还没关。一进坊门,经过一家门口时,一个满头花白头发的老者,出门倒水,看到中年人,就微笑着打了声招呼“小王回来了,走了有半个年头了吧?”

中年人从背囊中拿出一个小布袋,有点分量,随着他拿在手里还发出些微金属碰撞的叮当声,将小布袋递给老者,“李大爷,二壮回来了吗?这些碎银,你拿着给街坊邻里的分分。”

老年人放下脚盆,将湿湿的手在身上揩了揩,推迟着道“哎呀小王,你每次回来,都给我们这么多银子,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要,你呀,也该娶个媳妇了,你把银子都给攒着,娶个媳妇,你这出门在外的赚点钱也不容易。二壮啊,两年多了,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说完抹了抹眼角的眼泪。

中年人把银子推回到老者手中安慰着老者“大爷,没事,就二壮那样的,肯定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再说,二壮跟着西面乐怡坊的陈镖头也学过几年功夫,肯定没事。这些银子啊,你拿着给街坊们分分,现在没几家有壮劳力在家的,而且年景也不好,大家的日子都过的紧吧,贴补他们一点吧。”

老者听了中年人的话,心情也稍微好了一点,也没在推迟,接过布袋,指了指狗剩问道:“这孩子是哪家的?”

听到小王回来了,不一会功夫,旁边来了七八个坊民,有老的,有少的,还有几个女的。都跟中年人打招呼,都热情的很,一看就知道,中年人在这个坊间人缘还不错。其中一个女的听了老者的话,看着狗剩,疑惑的道“咦,这不是下午在街上结草衔环卖身葬母的那小孩吗?小王,你收留他了?”

中年人点了点头。

周围的人都在心里想到“这小王真的是好人啊。”

跟旁边的人都聊了一会,有的人问他这半年都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生意之类的,甚至有些人还向他打听家里被拉去壮丁的亲人。最后一个王姓的老奶奶把他们拉到她家说给他们做饭,众人才散去。

原来,这个中年人,全名叫王德财,很普通的名字,说到他的事迹却不普通了,在坊间,他是在外面跑商做小买卖的,很少在家,总是一年半载的回来一趟,每次回来总要给近的一些坊邻一些碎银子,补贴他们,至于他在外面具体跑什么商,众人就不知道了。其实这些只是街坊们知道的。而他在江湖中有另外一个身份,是一名侠盗,专门劫富济贫,偷盗的对象也都是那些为富不仁的官或者商,在江湖中他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号,叫做“莫伸手”,只因他每次偷盗得手后都会留下一个印记,上书“莫伸手”。这几个字也有点怪趣味,人们常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他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老子就是伸手了,有种就来抓。他每次偷盗都是来去如风,根本没有人能够掌握他的行踪。要说一个贼偷,偷盗这么多次,总归会让人抓住他的行踪的,这就要说到他的第二项本领了,他善于乔装易容,他可以乔装成各类人,让人根本无法辨认,他每盗一地总是要换一个身形,因而导致在江湖中,都不知道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在王姓老奶奶家里吃过饭后,趁老奶奶收拾桌碗时,留下了一锭银子,带着狗剩离开了王家。

由于王德财的接济,虽然众邻里还摆脱不了穷困的局面,但是,每家都还能填饱肚子,所以,狗剩在王家吃到了一年多以来第一次饱饭。由于在外面奔波,饥饿难耐,再加上父母相继离去,心力交瘁,虽然懂事的早,毕竟还是一个八九岁(其实已经有十岁了,只是贫穷的生活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一点)的少年,找到了一个依靠,吃饱饭后,全身心的放了下来,人就困顿的不行。

王德财把他带到家中,随便收拾了一下房屋,在西面的一个卧房里,在床铺上铺上草席,就让狗剩睡觉了。由于常年不在家中住,家里没人,虽然有街坊邻里偶尔的来帮他收拾屋子,房子不至于荒废,却也很简陋。见狗剩睡熟了以后,他走到西面的卧房,挪开床上的铺面,搬开床板,地上一个木架子上放置着几个木盆,拿走木盆,移开木架,下面出现一个圆木盖,打开盖子,下面是一个通往地下的阶梯通道,王德财点燃油灯走了下去,地下是一个几米见方的地下室,地方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东西,如果别人来看到一定会吓的一跳,因为里面的木架上摆放的都是金银细软,这些金银细软让一个八口之家敞开了挥霍,足够他们挥霍十辈子的。王德财打开背囊,从中拿出一些金锭和银锭,摆放在专门放置金银的架子上,摸了摸其他架子上价值连城的宝贝,走到放置在最里层的一个箱子,打开箱子从众多的名贵珠宝中拿出一个金丝缕织就的小布包,打开布包,里面包裹住的是一本羊皮卷,卷上只有一行篆体大字“天经第五卷”,翻开第一页上面映入眼帘的是并不通顺的四行字“数度人生坎坷路,体尽人世喜怒愁,感天动地情义在,日月星辰卫逸尘。”,随手翻开后面几页还是一样,看不到任何字迹。王德财依旧如以前看到这本羊皮卷一样,满脸疑惑的神态,细致的包好金丝布包,放入箱中,盖好箱子,离开了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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