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喜欢文字的人,注定了都是伤感。
命运这玩意儿,怎么讲呢?像塔罗牌?像一锅滚烫的水?天知道!最终夏紫荷没能像三毛那样名扬四海,却早早地去那边和她探讨文学啦。或许她们真能成为朋友,因为都是那样的喜欢文字喜欢酒。
至于宋逸洋和夏紫荷的故事,那也得从酒吧慢慢说起……
夜色撩人,灿漫诱惑。灯红酒绿,歌舞升平,这是每一座城市,夜晚最象征性的特色。假如您在农村开一酒吧,不被人拿着棍子撵跑才叫怪事,而一座城市,连家像样儿的酒吧都没有,那么只能说,这也肯定不是座像样的城。至于酒呢?佛家禁之,固因,酒后乱性也。仙家饮之,因其,可做修行,且陶冶情操。又有人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小喝怡情,大喝伤身。可是呢?你是怡情了,但指正没喝痛快,喝痛快了,人呢?也就醉了,所以把酒叫做“矛盾水”,也就一点也不矛盾了,就像矛盾文学作品一样,都很深,像火锅里的土豆片,煮得越久越有味儿。
夏紫荷虽是个小女子,可在很小的时候,冬日里爷爷为了让她身子暖和,偷偷地用小酒盅让她舔点白酒尝尝。人嘛,长得恬静,美得一塌糊涂,简直让小龙女无法回眸,让黛玉羞死在葬花路上。可论起酒来,高中那会,同学们聚会,她总是文静自若,很有风度地将男生一个个喝趴在桌子上。大学刚住进宿舍那个晚上,她比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面的阮莞还要阮莞,从床底下文诺诺拉出皮箱,打开后姐妹们惊呆了,除了几本书,剩下的全是哈尔滨啤酒。毕业后做了编辑,孑然一身。有空闲时总喜欢去酒吧坐坐,喝点外国人的洋二锅头,安静地听会音乐,然后就会灵感突显,起身回家,写出较幽美,较伤感的文字,填补自己的生活,充实自己的钱夹子。
至于男朋友,她总是给朋友们讲:“要慢慢等,他总会出现。”
夏紫荷的骨子里,或多或少也有不少中性的影子吧,他喜欢《古惑仔》里面的江湖情结,喜欢陈浩南的兄弟情义,同样也喜欢黄贯中手中的那把吉他。怎么看,她的爱好都和她这个人根本不搭边。
爱情要来的时候像洪流,挡也挡不住。至于为什会喜欢一个人?天知道。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从骨子里是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人,但若喜欢上了就不会轻易放手,即便他是古惑仔也好,贱男也罢,她想要做的,和她想做的就是改变他,虽然这个过程很艰辛,哪怕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
至于宋逸洋,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去接杨倩婷,或多或少在她的装扮里面,
他看到了点夏紫荷的影子。就像他迷恋经典款匡威帆布鞋一样。
长长的刘海,略显忧伤的眸子,在酒吧里他是乐队里面的吉他手。洁白的T恤,纯色休闲裤,简单的帆布鞋,这就是他的装束。偶尔也会唱几首歌给大家听,身边呢?不乏美女,根本不用担心寂寞了没人陪这个事儿。闹心的是和谁今天一起最重要。这就是夏紫荷刚认识宋逸洋时,宋逸洋的样子,他站在台上安静的唱《偏偏喜欢你》,她在台下安静地听。日子久了,她喜欢听他坐在那里安静地弹琴。喜欢他那有忧伤的眸子,喜欢猜猜他不在舞台上的世界,意识里,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或许那会儿,宋逸洋根本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不再站在台上弹琴,不再唱歌,会静静地坐在慢摇酒吧里听轻音乐,因为一个人,因为一段故事,放下吉他捡起笔,写那些矫情的文字……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夏紫荷扬了扬手中的玻璃八角杯,对刚放下乐器走下台来的宋逸洋说。
“请我?喝酒?没搞错吧姑娘?“宋逸洋用手指了指自己,回顾四周也的确没有别人:“呵呵,好呀?不过你得等会,容我先去放一下水,美女嘛,回头我请你好了。”
放荡不羁的眼神,玩世不恭的腔调。不过他从洗手间回来后还真坐在了夏紫荷边上,或许不光因为美女的缘故吧,即使她清纯得像个仙子,一尘不染。酒吧是个放松的地方,同样也是个放纵的地方,声乐酒也,乃色之引子,清纯的姑娘不多见,可漂亮的姑娘在这里肯定是洛泽不绝,以他的性情搭理她其实就是一种意外,或许也是所谓的造化吧。从她的眼神里,他可以看出她不是来酒吧买醉寻欢的女人。
夏紫荷一手托腮,正在出神。宋逸洋静悄悄坐在边上用肘轻轻碰了碰她的臂说:“小姐,你想喝点什么?”
“哦,你水放完啦?呵呵呵……”夏紫荷用手指了指宋逸洋的“车库门”说。经夏紫荷这么调侃,宋逸洋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脸红到了脖根。
“你琴弹得真好。”
“你不是一般的漂亮。”
“哈哈哈……”
“嘿嘿嘿……”
一见如故,俩个人有说有笑,聊得很开心。台上的哥们挤眉弄眼,悄悄地说:“洋仔又思春啦!”
台下两人全然不知,聊得甚欢,相见恨晚,虽然她漂亮得一滩糊涂,可他感觉她更像难得一哥们,思想里根本没有丝毫邪念,清纯得像块鲜豆腐。
“看你那样儿,文绉绉的,喝起酒来却像个汉子。”宋逸洋转着吧台上的酒杯对夏紫荷说。
“嗯,是嘛。”夏紫荷被精熏红了的脸蛋,像刚剥开的水煮蛋掉进了胭脂盒。
“你个女娃娃家的也喜欢喝这洋二锅头?”
“很好啊,味道很纯正,怎么?女娃娃就不可以喝点威士忌?”
夏紫荷会心一笑,说着抿了一小口杯中的酒,扬了扬手中的杯子说:“要不也来杯试试?”
不试不要紧,一试,搭进去了一世。
宋逸洋第一次和这洋玩意儿,知道很烈,可心里没有数,几杯下肚,脑袋里就漫天星星,身体开始摇晃,整个人更没有了顾及,就像见了老朋友和夏紫荷海阔天空地聊理想,聊人生,单单唯独没聊爱情。可就从那日起,她偏偏走进他的世界,后来的日子里,空闲时她总坐在台下静静听他弹琴唱歌,他淡淡地对他微笑。她清纯美丽,大方动人。
遇见夏紫荷,宋逸洋在不断改掉自己身上流里流气的毛病,因为她的举止谈吐就像歌西方绅士,而他像个流氓。宋逸洋异样的行为让乐队里的哥们感到诧异。
“不可能啊,他不是那种为谁可以改变自己的人啊。”
“难道是这小子这会动真格,恋爱啦?你没发现穿衣服的风格都变了。”一帮哥们私下里猜测。
就像他的大学,看着学生会主席不爽就狠狠地修理他,教导处找他谈话,他将老师羞辱了一番扬长而去,他的父亲被迫他去主动承认错误,他宁愿不要学籍被学校开除,也没有去道那个歉,反而背起吉他四处流浪。
谁也说不准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但是想忘记一个人,就像欣赏一种残酷的美,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告诉自己要坚强面对,或许就是一辈子……
当爱情来临,不需要别人强求,就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宋逸洋呢?就是觉着自己面对夏紫荷这样的女孩,要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就不可不再那样玩世不恭,调笑那些漂亮的女孩。他开始喜欢认真弹琴,开心地唱歌,看着台下她的影子心里就感到踏实,若有一天她有事情没来,一首曲子很可能会弹错好几个音符儿。也或许这就叫爱情吧,偷偷地,静静悄悄地,有人走到了他心里。
爱情有时候就像一缕春风,轻轻拂过,所到之处春暖花开。在后来的日子里只要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宋逸洋爱上了夏紫荷,他看着她弹琴那木讷陶醉的样子,变的安静不再那样张扬,突如其来的改变让乐队的朋友们有点不太适应。
某一年的某一日,宋逸洋终于将夏紫荷拥入怀中,从那一刻,他只想弹琴给她一个人听,她成了他的全部。闲暇时写点曲子,躲在她身后看她认真敲着键盘写别人的爱情故事。她嘟着嘴搂着他脖子的照片,更多人说,他俩像失散多年的兄妹。她听后会笑得一塌糊涂,这个人就是她要等待的爱情。冬日里他们懒洋洋地坐在阳台的暖阳下,她会念自己写的稿子给他听,他更喜欢看她认着学琴的模样儿,有时候也会觉着他们就像一对侠客,写作、练琴,饮酒,去两个人喜欢去的地方。
深秋的季节,法国梧桐变得满树金黄,夏紫荷安静地站在风里,长发飘逸,蓝色的牛仔裤,简单的帆布鞋,纯色的毛衫,紫色的丝巾,阳光透过树的叶子刚好泄下来洒在她身上,远远望去真的宛如仙子,
宋逸洋看着阳光下的她,有了结婚的冲动,真心想陪伴着这个女孩儿走过一生,他转动着口袋里的那枚钻戒全身有些紧张。
“我,我想……”宋逸洋刚说了一半,一个骑自行车的少年从他身旁经过,车把手撞到了他肩膀,骑车的人也摔倒在地。
“没事吧?”他甩甩胳膊跑过去,将摔倒的少年扶起来。
夏紫荷也跑了过来。
惊魂未定的少年一句一个:“对不起叔叔、对不起叔叔。”
让宋逸洋不知所措。
“没关系、没关系,下次骑车注意点儿。”
“叔叔、姐姐再见!”骑车少年扶起自行车微笑着冲他俩挥了挥手。
夏紫荷“咯咯咯”地笑弯了腰。“叔叔、姐姐再见”她调皮地模仿着少年的腔调。
她挽着他臂膀,微笑地看着他:“叔叔?”
“哈哈哈,叔叔……”两个人渐渐远去消失在了夕阳里。
宋逸洋为夏紫荷写了不少曲子,只想唱给她一个人听,可造化弄人,她没来的及听完他写的曲子,她也没来的及为他们的爱情写下点什么,灾难就发生啦。
飘雨的夜晚,当他从酒吧冲出来,她已经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她用修长的手指划过他的脸颊,柔弱地说:“不哭,来世我还等你……”
“救护车快,快叫救护车!”他歇斯底里地喊。
没等救护车来,她已经安静地死在了他怀里。
“王八蛋,你给我出来!”宋逸洋轻轻放下夏紫荷,他把那个该死的司机从车里拽出来打了个半死,不是几个哥们拦着,他真可能一刀了结了那个杂碎,然后再把自己了结。救护车和警车闪烁的警灯下,夏紫荷被装进了冰冷的尸袋。
几个人拖住他,宋逸洋对着冰冷的天空喊:“老天爷呀!我xxxx!把我也收了吧。”撕心裂肺地哭喊,是绝望,是无法描述的遭遇,木讷讷,痴呆呆……
料理完夏紫荷的后事,他整个人崩溃了,像把烂泥,再也无法站在台上弹琴唱歌。整日里酗酒,抽烟,酒精和尼古丁成了依靠。身边的朋友劝他看心理医生,医生换了无数,却无济于事,简直就是“步惊云”的翻版,只是少了肩上扛着的水晶棺。再后来宋逸洋这个人,人格也变的分裂,变成了双重人格,很吓人的,一会儿是夏紫荷,一会是宋逸洋。身边的朋友哪能受得了这个,也渐疏渐远。不剃胡须,不理发,整日里把自己关进房间,生活就剩下了一幅皮囊。拼命喝洋鬼子的二锅头,喝多后抱着夏紫荷的照片全身抽蓄颤颤发抖,不住地流泪,人可怜到了极点,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觉着这个人疯掉了,离疯人院已不再遥远,只是暂时还没对社会造成什么威胁而已。
怎样的爱情能把人折磨成这样?至于他和夏紫荷的故事,或许就是刻骨铭心的眷恋吧,他们之间不仅仅只是死了情侣,而是死了红颜,死了唯一难求的知己,就像伯牙与子期,这种事情其实也是百年不遇的奇观,尤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
一年后,他带着夏紫荷的照片,去了她曾经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每天坚持写日记,然后晚上回来读给照片中的夏紫荷听,慢慢地他恋上了文字,恋上了文学曲曲折折之美。宋逸洋认真地阅读完夏紫荷所有的文儿及手稿,栖栖遑遑,有时嚎啕大哭,有时破涕为笑,慢慢地他写出来的东西几乎是被夏紫荷附体。人被折磨得瘦成了麻柴杆。
三年后,宋逸洋算是马马虎虎,走出了夏紫荷死亡的阴影,离开了那喧嚣之城,临走时他将琴轻轻靠在夏紫荷的墓碑,安静地离开,又开始没有目的地四处流浪,最终找到了这座滨海之城,夏紫荷生前喜欢海,也喜欢安静,所以他在这里安顿下来,从乐手已蜕变成了一小有名气的小作家,笔名还是沿用了夏紫荷的笔名:海儿。只是所有作品的扉页少了那清新脱俗的照片。
生活呢?没有因为谁的悲伤而悲伤,还是那样不急、不燥。宋逸洋还是那样喜欢黑、白色,痴迷洋鬼子的二锅头,将她的照片轻轻扣在书架底下,因为她生前是那样爱书,爱文学,他相信书是有灵性的,只要有书陪伴,那边的她就不会孤单,无法掩饰的思念更像个黑洞,说不准哪天又会将他吞嗦。
昼伏夜出变成宋逸洋的习惯,深夜里码字填坑,烦躁时也会出去喝一杯。孤独的时候会小心翼翼捧着夏紫荷的照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和她说会悄悄话。也有思念泛滥,黑洞张开,他又变得分裂,甚至有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宋逸洋还是夏紫荷?
“紫荷,我想你了,真的!”满面是鼻涕眼泪的宋逸洋依着书架坐在地毯上,手捧着夏紫荷的相框对照片里的人说。
“你在那边过得还好吗?冷吗?“宋逸洋瘫坐在地自言自语有点吓人有点瘆的慌。
“有个小王八蛋,今天把你丢在了地上,疼吗?你快告诉我,你快告诉呀!”捧着照片颤栗的双手,泪水纵流,失声痛苦。就这样搂着她的相片卷缩在地毯上,心灵脆弱的像个生鸡蛋,一碰就破。散落的酒,破碎了的杯子,卷缩着的身体。在灯光下那般刺眼。
夜,静得出奇,滴答的钟,在宋逸洋的世界里已不知道岁月几何?孤独的灵魂轻拽时光的尾巴,在灯下游走……
他在和灵魂对话:
“活着,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何种滋味?他的灵魂其实早就被夏紫荷带走,那辆汉兰达,这栋房子?”什么呀,根本不足惜!午夜里他可怕诡异地微笑。就像黑白无常附体。只见他摇曳着身体,轻飘飘拿出酒柜里的洋二锅头,扭开瓶盖对着瓶口,一口气把它喝干,将空瓶丢在地上,空瓶顺着光溜的地板打着转儿,他的嘴像小孩尿失禁,稀稀拉拉往外流着猩红的血,气血填胸加上烈酒,他像武侠剧里的大侠那样口吐鲜血,摇摇晃晃走进了卫生间。诡异的微笑,灯光下他一脸金黄,隐约可以嗅见死神的味道。
只见宋逸洋拧开浴缸水龙头,拆下剃须刀上面锋利的刀片,合衣走进浴缸,缓缓躺在温水里面,手起刀落,一朵猩红的花在水中渐渐散开,他微笑着闭上双眼,嘴默默念叨:
“紫荷,我终鼓起勇气来陪伴你了,请原谅我,让你等许久,不是我不听话,只是来世,太过漫长,真心等不了……死神披着斗篷带着斗笠,手持镰刀狞笑着随时准备收割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