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贞操保护你,使你不至于不由自主地欺骗自己。当你还没有看清你所爱的人究竟是怎样的时候,请你千万不要玩那种偷吃禁果的心跳。
现代人面对生活似乎多了许多理智,而爱情中那些海誓山盟披肝沥胆死去活来统统留给了“布尔乔亚”,人们不再保留这类爱的誓言:砍下我的头颅,那带血的身子还陪着你呢。人们希望婚姻稳定、白头到老,可又怕跌入陷阱,弄得个“女儿愁,洞房钻出个大马猴”。于是,为了爱,也是为了幸福,试婚——这似婚非婚,令人费解的新提法,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婚恋场上。
试婚算不算新生事物,可能不大好说,但试婚作为婚姻的前奏,毕竟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什么叫试婚,这似乎不必下定义,就是在未与某位异性定终身之前,先与对方按照已婚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当然也包括性的尝试。如果对方让自己称心如意,方才决定是否许之以终身。这样做,有人说是拿婚姻当儿戏,也有人说,若不这样做,才是把婚姻当成了儿戏。两种说法观点相悖,孰是孰非,难做定论。其实,世间的东西很难分出个是非曲直来,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试婚有时偏偏不为这“是”与“非”而存在,试婚者自有试婚的理由和乐趣,但乐趣的后面还有难以言状的苦涩。
某杂志社通过全国性文明调查网络对1731人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38%的人对试婚这种婚姻序曲表示理解,46%的人反对试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
小艾,上海某学院三年级学生。她的罗曼史挺长,男友是数学系的高才生,他俩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双双出入同一扇校门,自然相亲相爱。两年前,她同男友租借校园旁的一间农家小屋同居,尽管生活条件、住房设施不怎么样,但他俩却其乐融融。
“学校里知道你们同居吗?”记者问。
“知不知道无所谓,我们又不在学校里住,他们管不着。”小艾不屑一顾。
“你们是有文化的大学生,这样做觉得合适吗?”
“正因为我们有文化,才懂得爱情的可贵和婚姻的重要性。我们不愿像父母们那样为婚姻而生活,也不是为爱情而存在,要知道,婚姻并不等同于爱情。”小艾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似乎充满了勇气和自信。
小叶,上海某大学四年级学生,一个来自大巴山的农家姑娘,和男友同居一年。
“男爱女,女爱男,这是爱情,是情感上的事,而婚姻却又是非常现实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不会生活咋办?性格不合又咋办?有情人未必能成眷属,生活便是辩证法。我们现在生活在一起,就是婚姻的序幕,爱情的中转站,生活的试金石,行则行,不行,拜拜!”小叶显得颇潇洒。
“有你这样想法和做法的人,在你们同学中能有多少?”记者问道。
“我所熟悉和知道的同学中,十有八九都这样。”
听了这段对话,我们禁不住为之咋舌。
在试婚一族看来,试婚可以试出双方是否真正相爱,找出个性的最佳“配制”。美在于和谐,和谐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这很像桥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还是打精确,搭档之间总要默契才是。
有人说婚姻本身是一种契约,即双方要有责任和约束力,试婚旨在淡化这种契约,使婚姻变得朦胧——“似花还似非花”、“像雾像雨又像风”。在试婚一族看来,婚姻缺少了这个“朦胧”,或真的朦胧下去了,或加入离婚大军的行列,或弄得个婚姻质量不高的结局。于是,他们比较了父辈的“悲剧”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规划着自己的婚姻。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暂时的伴侣身上你最需要的是什么,在终身伴侣的身上,你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只要你能正确解释自己的感情,那么自己的感情就是恋爱的指南。
如果你婚前与情人发生性关系,你会得到什么?男子得到的是性冲动的即刻发泄,姑娘可能得到的是自己令情人渴望、令情人称心的感觉。他俩都能令自己无节制地发展下去,而无需顾及传统规范的限制。他们至少在婚前就开始试验自己的协调性。他们可能会发现,由于在婚前得到性的表现,他们的爱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然而,对每一个可能的获益,都有一个可能的损失。由于发生婚前性关系,男子可能并且尊重自己的情人;也可能不爱、不尊重自己的情人。他可能发现,由于已经在性上得到了她,他对情人的感情不再那么炽热。他们结合的神秘性质可能会使他感到不称心。他可能担心姑娘怀孕。他担心姑娘是在他没有准备好之前,引诱他陷入婚姻之中。也可能他为占有情人的爱情便宜而内疚,尤其当她还是处女的时候。
姑娘可能会因为跨越了贞操的界限而感到称心,也可能会为此而感到可耻。她可能会经历巨大的精神冲突,对自己已经做的事情后悔不已。尽管她顺从了情人的要求,她仍可能担心情人最终会抛弃自己。相当一部分美国男子要与处女结婚——很多姑娘已从自己的经验中发现这个趋势。她爱自己的情人,屈从于他的要求,结果发现自己这么做总有一天会失去他。
专家们估计,有40%到50%的同居者最终并未与对方结合。1985年,美国一所大学的研究发现,仅有19%的男性最终与他们同居的女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同居者中,由于男女双方的目的不同,结果常常是双方无法了解彼此的期望所在。在1997年的一项研究中,139名有着同居经历的学生在回答他们为何要与恋人同居时,都说同居是迈向婚姻的第一步;而对男性而言,最常见的动机却是“性”要求。有一位男性在回答为什么要与其女友同居时说:“这样就可以随时满足性欲。”尽管这已是过去了许多年的事,而且对艾滋病的恐惧已改变了人们对待性关系的态度,但在同居者中,仍有许多人对同居的目的不甚清楚。
现在,许多年轻夫妇一直以为,同居是了解彼此是否合得来以及避免离婚的最好办法。事实是怎样的呢?一项研究发现,婚前同居者的离婚率要比未同居者高出33%。另一项研究表明,婚前同居时间越长的夫妇,就越容易想到离婚。而且,研究者指出,同居者婚后生活不会很美满,而且对婚姻的责任感差。
爱既不以性行为为满足,也不以婚姻为满足,除非你要找一连串的配偶,否则你是不会一见异性就要匆匆结婚的。喜欢谁就和谁睡觉,即便不是道德沦丧,也是荒谬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