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辞世六年之前,上海,做为中国公学校长的胡适将年仅二十岁美丽高雅、清新脱俗的女学生张兆和与青年作家、学校教师沈从文请到了自己办公室的客厅。刚见面胡校长就开始夸沈从文(此时沈二十八岁)的才华。然则纵使胡校长拉下面子(不管那个时代还是现今这个时代也唯有胡适这样的人能够做到吧)为沈说明,女学生张兆和就是不为所动。无奈胡校长只能在沈从文面前感叹,感叹对方不了解沈的才情,感叹沈用错了情。翻遍各种书籍、报纸,作家李恪、文学评论家周飞发现,关于校长支持男教师与女学生谈恋爱还为男教师说媒的故事在近代中国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到目前为止)也仅此一例。进中国公学之前,沈从未只是湘西凤凰古城一个仅有小学文化的“下乡人”,十三岁才进小学读书,十八岁毕业,毕业之后参军。一九二二年,从军五年后脱下军装,来到了北京。在北京大学旁听的同时勤奋写作,一九二八年进入中国公学任教之前沈从文已经成了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因而他们相见了,高雅脱俗的气质让“乡下人”一见钟情。他开始写情书,默默的,一封接着一封。对方对他毫无感觉,却又不懂如何拒绝,只能选择沉默。是的,她的追求者很多、很多,她把他们编为“青蛙一号”“青蛙二号”“青蛙三号”……她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男人为何动不动就哭鼻子,更不能理解对方为什么非要非她莫属,她更不能理解的是对方已经离开去山东或是别的什么地方了,可求爱信还是一封接着一封,有时竟致一连数十封。最终,在胡适校长、在二姐张允和的撮合,在他“舍你其谁”且甘愿做她的奴隶(沈从文曾在求爱信中说:……莫生我的气,许在我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如一个奴隶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的)的韧劲下,她勉强的答应了他。是的,爱情让一个男人变成了傻子、奴隶或是专属于她的牛马!他爱她爱的那么深,那么浓烈,浓烈成了无法稀释的顽石。直到多年后,当人们读到作家李恪笔下的沈从文(那个时候人年轻的一代早已将他、将他对她的至死不渝的爱情遗忘)的时候,实在难以理解他小孩子般的求生忘死,就如同那漫长的年代里她不能理解他一般,就如同本书中日渐荒芜的常水沟里的人们不能够理解李想、李世凤一般。在爱情的世界里,最理性、最坚如磐石的男子也会脆弱、自卑、也会表现的如同小孩子,更何况是痴情到几度想自杀的沈从文。好在,她答应了他,他对她的爱修成了正果。但份爱完美吗?这份爱是不完美的,从他见到她的第一次、从他给她写第一份情书的时候、从她开始同情他开始动摇的时候,从他正式上门提亲她答应可以去喝甜酒的时候、从他们在北京中央公园成婚的时候,就早已注定这不是一段完美的爱。这份爱的不完美看似起源于她对他的爱(更多是感动、同情或亲情吧)远远小于他对她的爱(他们之间爱的不对称性),其实质还在于起源处及漫长岁月里她对他的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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