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或许我们就不会相遇。那么,接下来的一切就不会发生。那,你就还在。
十七岁,对于女生来说是美丽的雨季,但是对我来说是倾盆大雨。
这一年,我家在城里开的店赔本了,父母又欠着很多钱,只得匆匆忙忙的把店转让出去。当把外债还清,父母手里基本上没有多少钱了。父母之间慢慢的争吵就出来了。最终,父母以离婚收场。
于是,我就随着爸爸回到老家。早些年,父母赚的一些钱,在老家修建了一栋很漂亮的小洋房。所以当爸爸穿着一身西装回到老家的时候,大家都以为爸爸是在外面赚够了钱回来的。
我来到这个我并不熟悉的老家,有个并不熟悉的爷爷。还有陌生的环境。一切都是没有感情的。
十七岁以前,我是温室的花朵,活在童话般的世界里,不知贫穷,不知邪恶。
爸爸给我再老家唯一所公立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于是,我便来到新的班级,高二一班。这个理科班。
学校离我家不远,走路大概半小时就到了,半小时对于这里的孩子都是小菜一碟,可是,对我来说这半小时,很漫长。所以在报名办入学手续的时候,我极力要求我要住校。父亲也同意了。
可是,后来我还是选择了走读。因为两点,第一,学校不同意,因为很多乡镇的孩子都在这里读书,住宿条件有限,像我这样离家这么近的,他们坚决不同意,第二,是当爸爸带我来到这里的宿舍,场景震惊了我,一间像教室这样宽敞的房子,里面每隔五十公分放着一张床。并且她们的床单被子都是很丑的军绿色。这些让我受不了。所以我只得走读。
以前在城里有公交,有的士。这里灰灰的马路上只跑着一种载人的面包车。
我当然选择走路。爸爸和我说着话:“现在回到老家,就该好好的学习。家里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
我沉默的点头。
隔了一会,我看到周围的店铺,开口说:“我要买一只手机。以前的坏了。”爸爸看了我一眼,便带着我进入一家手机店。
这里只有一条街,和一个农贸市场。所以一眼便能看到这条街上只有三家手机店。当把三家都看了一遍后,我又回到最初的那家,买了我最初看不上眼的那款。是一款半触屏半键盘的。(当时即使在城里也还没有完全流行智能机,诺基亚在那个时候,倒是很流行。)
我又买了一套新衣服,只卖一套也是因为这里的款式太老太旧了。我完全想象不到,当城里已经过时的衣服,这里居然才开始卖。
我很嫌弃这里。
星期一当我去学校上课时,我来到高二一班的门口,大喊一声报告:“老师好,我是新来的新生。”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我看着下面坐的黑压压的人。然后问老师:“请问老师,我做哪里。”
老师愣了一下说:“你坐在第一桌吧。”我看着第一桌的两个女生。然后开口对她们说:“麻烦你们分我板凳。”由于我看不起这里,所以语气自然有点轻蔑。只是当时的我并有想到这些。一心在想调位置。
或许是我的想法太强烈,第一节早读课下了之后,这个高二一班的班主任,就真的来了。并重新安排了座位。****。
我被安排在倒数第二桌,虽然我很矮,但是老师依然按照我的想法给我安排在了这里。我的同桌是个男生。他的皮肤很白。个子很高。是我在这个班里看到最顺眼的人了。
不过本姑娘才不屑与他说话。
一早上就是语数外再加物理。这个外语也就是英语。这个老师的英语水平让我不得不佩服,以前我的那个英语老师,那水平简直是杠杠的。可是这个学校的英语着实让我着急啊。
当我上完早上的课回到家里时,爸爸做好饭菜等着我。还有我的姑妈。和表妹。
吃完饭后,我看着烈日炎炎的太阳,抱怨的说:“走读太累了。每天我都要出一身的汗。”于是爸爸就掏出钱来,递给了我三百。于是,我乐滋滋的去上学。
每天我来去都是一个人。在班上也没几个朋友。慢慢的我就感觉到了孤单。心里越来越难受。我怀念我以前的同学。我在书上看到一句话:品味孤独,如在雨窗中品味一壶香茗。
真心觉得这句话只有鬼会信。
于是,我试着放下我的成见,慢慢的结交朋友。当我还没有结交到朋友时,我就发现另外一种情况了。有人看我不爽。
我早上一来,有时我的卷子被揉碎了,有时我的书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垃圾桶里。或者轮到我打扫卫生的那一天,垃圾特别多。我第一次感到恐惧。和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