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喜欢先灵魂到肉体,即两个人先要相爱,然后才能发生关系;西方人则喜欢先肉体到灵魂,即两个人先发生了关系,然后难舍难分,最终结为连理。所以说东方人的观念和处事多是理性的、雌性的、女性的,而西方人的观念和处事则多是感性的、雄性的、男性的。
这是我在席间的高论,听者冬玲。说完后我喝下一大杯扎啤,问冬玲,有道理吗?冬玲瞪瞪我说,周四十可以改写诗歌了。
我不写诗歌,只写小说。我是一位作家,我的外号叫周四十。这外号是朋友们送给我的,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嘲笑。我一天里大约可以写下一千字,四十块钱正好是我一天的稿费。这个外号让我蒙羞,谁都知道山东威海有个叫做周四十的作家是个穷光蛋。
我有一位女朋友,叫做于丹。于丹凤眼樱唇,令我痴迷。我还有一位替补女朋友,她就是冬玲。冬玲不是特别漂亮,却非常年轻。后来于丹抛弃了我,冬玲于是进入到我的生活。九零后的女孩和七零后的男人谈起恋爱,这件事的本身就让我的虚荣心得到空前满足。四十岁的男人已经很老了,又老又丑,肚腩就像案板上的猪下水;而冬玲,她的脸上甚至还点缀着暗红色的粉刺。她的腿白皙并且笔直,小蛮腰扭动着,千种清纯,万种风情。
可是我养不起她。她要的并不多,酒吧里的伏特加,专卖店里的卡文克莱,一包圣罗兰,一台新款苹果机。可是我办不到。这些东西并不是千字四十可以消受得起的。我知道写作必然会变得越来越穷,可是我没有想到后果会如此严重。我甚至想,四十岁男人的魅力,就是钞票的魅力吧。最起码,钞票是组成魅力的一部分并且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钞票是美妙的,迷人的,坚挺的,高贵的。钞票可以换来爱情。我说的是爱情,不是女人。
冬玲常常取笑我。她为我买来手机,买来钢笔,买来早点,甚至买来内裤。然后她就坐在旁边,看着我笑。我问她笑什么,她说,我感觉你像我的小白脸。她让我幸福并且难堪。我爱她。
决定做生意,在一个忧伤的夜里。那天冬玲丢了钱包,那天我们没有吃的。我们挤在床上喝白水取暖,冬玲给我唱她新学的歌。后来冬玲问我明天怎么办,我说,可能会来笔稿费吧。冬玲问不来呢?我说我去借钱。冬玲问你还能借到钱吗?我笑。我能,或者不能。能与不能都正常。我有朋友,很多。可是朋友不是为借钱给我而成为我的朋友的。我害怕失去他们。
我害怕失去他们,更害怕失去冬玲。我爱上二十岁的女孩,我就有责任。赚钱或者借钱的责任,爱与被爱的责任。我想一生拥有她,我害怕她成为第二个于丹。记得那夜所有的花朵都凋谢了,记得那夜有风挤进我们的屋子。我抱着冬玲,冬玲说我冷。我抱紧她,冬玲说我冷。我用了力气,冬玲说我冷。我起身,去烧第三壶热水,却发现煤气已经停了。
……我杀回生意场,如鱼得水。其实写作以前,我就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让我讨厌别人,写作又让我讨厌自己。烈妇一旦做了婊子,绝对比婊子无耻。我将生意做得很好。我很聪明,很勤奋。我很无耻。
我不再写作,可是朋友们依然唤我周四十。这外号让我极不舒服,让我与旧我不能够彻底两断。我希望两断,我不希望别人叫我作家。很多时候,过去或者现在,或者将来,我认为,作家是一个贬义词。
我买了很大的房子,冬玲搬过来住。那天是她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我给她买了伏特加,买了卡文克莱,买了圣罗兰,买了新款苹果机。冬玲伏在我的胸前,璞玉般的小鼻子就像鸽子的喙。我说东方人喜欢先灵魂到肉体,即两个人先要相爱……冬玲说那我们呢?你认为我们是先有了灵魂,还是先有了肉体?我说我不知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其实鸡与蛋,是上帝同时创造的。然后鸡生蛋,蛋生鸡,鸡再生蛋……冬玲说我听不懂。我说我也不懂。现在,我只想和你好好过日子。冬玲再一次把头埋在我的胸前,眼睛一眨一眨。她的脸颊闪动着青春的光泽,几颗漂亮的粉刺熠熠生辉。
可是冬玲没有和我好好过日子。后来她爱上了我的朋友,一位并不成名的作家。那作家没有钱也没有地位,可是他有灵魂。冬玲把自己嫁了,好像并不伤心。爱上作家太过正常,后来冬玲对我说,因为我长大了,因为你很老了。
却没有人知道,在赚下第一个四十万时,那天,我哭得像个绝望伤心的孩子。
因为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