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理事会学校评估认证标准(第7版)
§§§第一部分:基本理念与目标
一、学校应有对于适合其所服务学生的基本理念与目标的清晰而有效的书面陈述。
二、学校的基本理念与目标应被主管团体、学校管理团队、职员、家长和学生普遍知晓、理解和接受。
三、应有使学校得以确定其基本理念与目标成功实施程度的程序。
四、学校的基本理念与目标应引领学校按照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精神行动。
五、基本理念与目标应使学校致力于促进学生在国际和跨文化方面的经验。
§§§第二部分:课程
一、课程之内容、设计、实施、评价和总结应反映学校的基本理念、目标与政策。
二、课程应具有广泛的资料积累。
三、课程设计应为学生在发展、学业、社会、身体和情感方面的需求提供条件。
四、课程应在整个学校实现纵向和横向的连接,以保证部门和学科之间的连续性。
五、课程应利用所在国和学校所在社区的文化多样性来强化学生的受教育经验。
六、课程应开发为学生终身学习做准备的那些技能和能力。
七、学校应提供不断进行的专业发展的机会以改进课程的实施。
八、教学人员应通过适应各种不同的学习方式的方法和教学策略来实施课程。
九、学校应提供适当的支持和资源以实施课程。
十、教师应建立和传达对于学生和家长的清晰的期待。
十一、学校应常规性地评价教与学的有效性。
十二、课程应考虑当前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学理论而进行常规性的修订。
十三、行政人员和教师应使用学生评价结果来连续地评估和修订课程和方法。
十四、学校应记录、分析并向学校社区的合适的成员报告学校和学生表现的结果。
§§§第三部分:主管与管理
一、关于主管团体的构成,其成员身份和组织方式应能够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指引、连续性和有效的支持。
二、主管团体与校长之间应有合作性的、有效的工作关系。
三、校长尽管对更高的权威负责,但应该是学校负责的领导者。
四、学校应有短、中、长期的教育和财务计划,其中包含达成学校目标和评价所采取行动的有效性的策略。
五、学校在与学校社区的所有行为关系中应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
六、主管团体应在政策手册中制订有清晰阐明的政策以使其运作具有连贯性和秩序,并应保证这些政策为学校社区成员所理解。
七、学校的资源应能维持与其陈述的基本理念与目标相一致的良好的教育计划,并提供长期的稳定性。
八、学校的财务管理应始终根据在所在国运作的标准来进行,并与国际学校的最佳实践相一致。
九、家长或让学生入学的其他人应被提前告知财务方面的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并被提供一项总开支的预算。
§§§第四部分:教职员
一、学校应有数量充足、具备令人满意地开展学校教育计划、服务和活动的资格与能力的负责管理、教学和后援的教职员。
二、校长应保证与所有教职员之间有一种合作性工作关系,以有利于他们能力的适当使用。
三、教职员应专业地行使他们的职能和责任。
四、应有面向全体教职员的书面的、可以获取的人事政策与做法的资料。
五、所有教职员应按照陈明教职员个人与主管团体之间的主要协议条件并提供足够的工资和额外利益的书面合同来雇佣。
六、应有基于事先确定的清楚的标准之上的、经过清晰地定义的有效的教职员评价系统。
七、学校应有与评价程序及学校找出的其他优先领域相关的教职员专业发展计划。
§§§第五部分:学生后援服务
一、在录取时及此后应有识别学生学习需求的有效程序。
二、如果录取了有学习或其他能力缺陷或补救需求的学生,则学校应提供特殊的课程和计划以满足那些需求。
三、学校应有经过训练的特殊需要方面的人员服务于具有被识别的学习能力缺陷的学生。
四、应有很有效的做法来应对具有特别强能力、成就和(或)天赋的学生的需求。
五、如果录取了母语或第一语言非英语(以及英语能力不足以能跟上全部学校课程)的学生,则学校应提供英语语言支持。
六、学校应为中学生提供适当的指导服务,包括学业和个人咨询以及生涯与高等教育咨询。
七、学校应与家长合作,使他们持续了解孩子们在学业和社会化方面的发展和孩子们的进步。
八、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参加所有合适的考试的机会,包括录取进入高校的那些考试,并应协助家长和学生处理申请材料。
九、学校应提供足够的卫生保健,并为教育提供过程中的现场和学校校产以外发生的学校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办理保险。
十、学校应有包括收集所有教职员和学生医疗信息、常见病免疫和综合记录维护在内的保健政策。
§§§第六部分:资源
一、学校应提供或安排支持其开设的课程计划所要求的那些服务,并保证使食物、安全、交通、清洁处理和其他服务达到可接受的安全与舒适标准。
二、雇用来提供学生服务的人员应在数量上足够,具有适当的资格并接受足够的培训以有效地完成任务。
三、学校应达到地方主管部门和认证协会的安全要求。
四、关于获得和使用学校资源的书面规定和政策应能提供给学校社区成员。
五、学校场地、校舍、技术装置、基础设备和支持性装备应足够用于有效地支撑整个学校教育计划。
六、学校的信息通讯技术(ICT)应能适当地支撑学校的运作。
七、图书馆与媒体中心应能够方便地前往,面积要够大,并配备足够的教职员和资源以满足学生和教职工的教育需求。
八、图书馆与媒体中心的教职员应提供有效使用资源材料与设备的不间断的指导计划,并应该就图书馆使用和评价有效性的方法等引用适当的政策。
九、设施的维护和运作方式应确保学生与教职员的安全与舒适。
§§§第七部分:学生与社区生活
一、学校管理团队、教职员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符合道德的,应该具有个体之间与群体之间的保持公平和相互尊重的特点。
二、学校应通过程序和论坛使学生与家长对学校生活的所有相关问题保持较好的了解。
三、学校应有有效的程序使学生及家长得以在作出重要决定前可以适当提供意见。
四、课程和(或)联合课程计划应服务于学生群体的广泛的需要和兴趣。
五、学校应积极促进跨文化和国际性意识。
六、(只适用于寄宿学校)住宿服务应从所有寄宿学生及教职员的最大利益出发。
资料来源:摘自第七版CIS/NEASC学校评估认证指南http:/www.cois.org/Accreditation/7th%20Editon% 20Standards%20and%20Indicator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