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们乱作一团,闪光灯嗖嗖嗖的乱闪,而我放下头发,脱下高跟鞋,一只手提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另外一只手将刚才沾了垃圾鲜血的手指放进嘴里,吸允干净。
嗯,就是,这样的画面,才是我的Style啊!
“我说,还不离开啊?”宁贵银突然拍了我一下,和我讲话,打断了我这无限遐想的思绪。
唉,忘记了,我现在只能想想,我不是以前的我。
如果换做以前,这遐想就会变成现实!
因为,我曾经是……
好吧,不急,这事儿先放一放。
虽然如此,还是有些敏锐的记者同志们第一时间拍下了珍贵美好的照片。
这不,我的手机马上就收到一张,嗯,这张看起来拍的真不错,我那僵尸式甜蜜五级的笑容,堪称完美啊,再看看对面的小三和前夫僵立傻呆的模样,不错不错。
看得心花怒放,兴致很好的给这记者回了一条信息:“拍得很好明天头条吗?”
很快,他回复,“差点火候。”
懒得理会这些,到时候看她们怎么写。
不管怎么写,有我出现的地方,都是头版头条。
因为我是这个族群最有钱的那么几个人之一。
不是我的说法有问题,是真的最有钱,之一。
不矛盾,我从来不认为,最不能和之一搭配。
比如说,我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看豪门之间的明争暗斗,另外一个之一就是看豪门之间的虚情假意,对,还有一个之一就是听豪门之间的风流故事。
当然,我自己现在已经成了这个故事中的一员。
还真是有点好奇,明天这猛料头条怎么写。
“我先回去了哦,你慢点开车。”宁贵银在我车旁停了停,打开车窗,对我说。
我点点头,“好。晚安。”
开车回到家,我家35楼。
35楼,楼顶,风有些大,初秋的夜晚,温度有些低,微卷的长发,随风肆意飞舞,吹到脸上,脖子上,缠绕着……
这就是最开始的那一幕。
拼音打字时,想死和想起,是同样的拼音打出来。
看来我又一次错了,我总以为有钱的我可以过点普通人的日子,所以扶了一位没有钱的人瞬间变有钱人。
可是结果呢,不太尽如人意。
他拿了我的钱,养了别的女人和他们的孩子。
背叛在我们这个社会似乎都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
我一直不想认同这点,现在看来,不是我认不认同的事情。
因为有的事实,不会因为我的认不认同而有任何改变。
我始终学不会的一点就是如何戴上眼睛去识别人。
以前不会,现在更不会。
这时,我想起,脑海里经常会浮现的一段话,是:“最看不清的細節,是最重要的書寫。最真的快樂,所以最簡單地做了又做。最不着調的瞬間,您摸到了花明的枝杈?”
这段话经常会在我很累,很疲倦的时候从脑海里跳出。我不知道是谁说了这段话,也想不起来,这段话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点光,时不时提醒我,不要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