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刚才爽不爽?娇虎大姐的胸部可是D!“
贼鼠一脸猥琐了靠近林风,脸上带着陶醉的神情,明显是在意淫着什么不正经的东西。林风别过头,最开始没注意这方面,但是不得不说.....那触感,那弹性,真的没的说。远远不是蝶仆可以比的。
”叶子你脸又红了!怎么,你不会现在还是个处男吧!“
妙妙在一边调戏着林风,上午的事反而让林风彻底融入了这个小圈子里。至于妙妙,调戏一下林风,看林风的窘迫的样子真是太有趣了!狂牛上下打量着林风,按理说林风的身体条件很好,但是跟其他人一笔就是真的是偏瘦一点。加上水嫩的皮肤,小白脸的气质十足。加上脸皮薄,也难怪会让娇虎和妙妙忍不住总是去调戏。
贼鼠被拽走了,他去侦查四周的环境,以免遇到什么危险事件,赶他走的人是娇虎,她可不想自己这个刚认的小弟被某些人渣给教坏喽。
大家走在废弃的小路上,黄蜂等人轮流给林风讲解着一些在外探险的常识,比如说根据排泄物确定什么生物还有其行动轨迹,反侦察的一些手段等等。
”队长,前方2点钟方向有一群鬼鼠,大概有30多只,绕过去还是灭了?“
黄蜂听到前方的贼鼠传回来的消息,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战斗。鬼鼠是家鼠的异化兽,遭遇等级在5~16级,最大的原因就是种群的数量,繁殖能力没有家鼠那么夸张但是一年一对鬼鼠能生个5.60只小鼠。每年都有组织的灭鼠行动来清减鬼鼠的数量。要不然这里早就是耗子成群了。不过只有30多只的话对他们也就是一个小麻烦,正好能让林风见识一下属于超凡者的战斗,为后面的战斗做准备,积累经验。
”这玩应应该叫巨鼠吧!“
林风看着不远处的足足有小轿车大小的肥大耗子忍不住吐槽了一句,还有那身上的厚厚的毛发和鳞甲,能轻松抓碎混凝土的刀锋一样的有40公分长的爪子....这玩应一只的遭遇等级只有5级?
似乎看吃出了林风的疑惑与惊讶,娇虎摇摇头。林风只是战斗经验少,则难怪,一个lv1的小菜鸟会有什么战斗经验!
”看见那些大耗子了吗?他们甲壳可以挡下一般的手枪子弹,但是腹部的毛皮却十分柔软,尤其是有一块好像是鬼脸一样的毛皮,那下面就是鬼鼠的心脏,只要条件合适,就是普通人都可以将其击杀,鬼鼠也是故意养在这里并且进行了定向培育的,鬼鼠的肉可是低级魔物中为数不多的可以吃的肉食,在野外的话,这种弱点如此明显的鬼鼠早就灭绝了。“
酒鬼拍了下林风,给他解释了一下,然后就是拔出自己身后的合金钢刀,一个纵跃冲上前方同一只鬼鼠战斗了起来。只见他轻松躲过鬼鼠粗大的尾巴的横扫,一刀砍在鬼鼠的爪子上,一阵火花闪烁,黄蜂在侧面一脚将酒鬼战斗的鬼鼠踹开,酒鬼见缝插针,手上的长刀就是刺进了空门大开的鬼鼠的胸口。两人合作,斩杀着鬼鼠不比砍瓜切菜难多少,简单的很!不过这是对单个的鬼鼠,然而鬼鼠身是群体性生物,如果是群体的话两个人也只有跑的份!
”噗噗噗....“
另一边,狂牛全身肌肉暴涨,活生生将鬼鼠一只只掀翻,然后由肥鸡点射狙杀,肥鸡的狙击枪上安置有消音装置,又是一把连狙,配合狂牛虐杀鬼鼠简直不要太轻松。只不过这种方法,狂牛难免会受伤,在野外最忌讳的就是受伤,当然,这次是有林风在,狂牛才打的这么豪爽的。
”冰锥!“
妙妙在准备了一会以后直接出手,饮料瓶大小的冰块飞射,将贼鼠身后的一只鬼鼠直接击杀,冰锥直接在鬼鼠最坚硬的脑门上开了个洞!威力惊人。
最夸张的就是娇虎了,这家伙手持一杆长枪,枪尖泛着红光,一人扛住足足8只鬼鼠的攻击,还反杀了两只!枪影纷飞,但是由有着自己的套路,攻守兼备,肯定是从小就练习枪法才有这种水准!
林风轻推了一下自己的头盔,大家的战斗让他有些心痒手痒,正要上前去战斗,结果被妙妙给拦下了!理由很简单,林风一个奶爸靠后就好,并且还要保护她这个”炮台“。免得被人偷袭,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风也只有照做,守在妙妙的身边,警惕的看着四周。
可惜,直到战斗结束也没有来偷袭的,34只鬼鼠留下了27只,其他的都跑掉了。黄蜂看了下时间,天色也不早了,就再附近扎营,夜晚的野外,危险要远远大于白天,危险不止来源于异化兽个尸怪,还有人类!
在附近找到一个比较开阔的高地,大家开始驻扎营地,狂牛等人身上的伤势早早就被林风治好。还有鬼鼠身上的材料,肥鸡这家伙的手艺不错,轻松就弄下了鬼鼠身上的利爪个尾筋,这东西虽然很常见,但是也是有些价值的!除了尾筋,鬼鼠只有前爪的两根中指的爪子需要弄下来,就算如此肥鸡处理完这27具尸体也是花了近2个小时。天都黑了!
”我去,好香啊!你们这帮没良心的,有好吃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肥鸡光看体型就知道是一个吃货了,这香味是在是诱人。众人看向林风,这家伙在肥鸡抽筋的时候就在鬼鼠身上取肉了,下手那叫一个老道。最好的里脊肉!粉红色的!这可是林风外出的最重要的目的,鬼鼠的肉还真心不错,有种小牛肉的感觉。林风说他要做饭的时候众人还不信,不过在林风说自己在中华楼做过厨子的时候几人眼睛都绿了!
最简单的煎肉,将肉片切的薄薄的放在火上的网架上烤,几秒的时间便已足够,配上酱料,那叫一个劲道爽口。烤肉的香气也淡,以至于身为吃货的肥鸡一点察觉都没有。
一顿饭吃了3个小时,漫天的星辰之下林风还在吃,他再一次刷新了几人对于大胃王的概念!他一个人就吃光了一整头鬼鼠!不仅仅是煎肉,还有肉汤,辣炒等等小菜。贼鼠守夜,他就眼看着林风处理着鬼鼠的肉制成脱水肉干。装进他背上的巨大背包里!那还是用鬼鼠的腹部的侧皮缝制的超大放水背包,里面是足足300斤的肉干!
几人睡醒后知道这件事都懵了!林风居然一个晚上就做了这么多事!对此林风只是笑了笑。
”只要是有关于食物的事,就算是奇迹我也能做到!“
肥鸡当场把自己吃货的名头送给了林风!能为了吃生生混进中华楼当大厨,这些又算什么?
众人继续赶路,林风在后边稳稳的跟着,背上背着一个满满的巨大的还挺漂亮的背包,加上他身上的铠甲,300公斤的负重好像是不存在一样。让不少偶遇的超凡者们纷纷将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这个钢铁骑士看起来跟强啊!
对此肥鸡只有一句话,”吃货的执着你们不懂!愚昧的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