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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劫匪

“爹,我怕。”年幼的我扯着父亲的衣角,哆哆嗦嗦地藏在他身后。

“不怕,京儿,我在呢。”和我长得有几分相像的男子一脸宠溺地摸摸我的头,“村长不是说那场大火已经熄灭了嘛,一切都过去了,不会有事的。”

“我怕的不是火。”我怯生生地望着父亲,“我能听到一阵鼓点声,还有一种奇怪的叫声。他好像想告诉我些什么,可是我听不清。”

父亲听到这些,迟疑着望着我,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但很快他就恢复了镇定。

“海京,你肯定是困了,听错了。”父亲说完,就把我抱上床,用被子把我的身体盖严实。

“爹,不是的。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还想狡辩些什么,但父亲却不再理会我。他急匆匆地披上外衣,迈出门去。

我不甘心。

在他走后,我也悄悄穿好衣裳,尾随出去。

他去了义庄,我知道,现在义庄里存放的,都是在后山发现的焦尸。

我蹑手蹑脚地躲在门后,从缝隙中观察着里面的动向。

村里所有的成年男子几乎全在这里!

“赶紧把它们掩埋了吧。”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喊道,他是村中有名的猎户。

“不行,我们得弄清楚它们断臂的原因是什么。你们是没见到他们摆出的字有多诡异。”一身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第一个带头反对,“这样莫名其妙地掩埋了,官府查到咱们头上不好交代。”

“是啊,小李说得对!”

“还是赶紧埋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村里的人为此争论不休,就连平时最睿智的村长,也没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

可我却看到,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一缕缕黄绿色的气体,从那些焦尸的身上散发出来,侵入他们每个人的口鼻。紧接着,我又听见那些鼓点声和尖叫声。我的头很痛,此刻我非常想喊他们离开,但是话到嘴边却发不出声响。

我无助地看着他们,昏昏沉沉地睡去。

“爹,快走,快走!”

我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额头全是汗水。

身边依旧是杂乱的松林,我能感受到刺骨的寒冷,但体力已经恢复很多。

提到父亲,我突然想到他临死前给送我的遗物。

这赫然是一件制作精良的罗盘。罗盘的表面镀着一层黄金,盘面上每一卦都是用黑漆注明。我算卦的时候,这罗盘也可谓是我的得力助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罗盘怎么看都是宝物,那些大户人家才愿意相信我是个半仙之体。

我在腰间摸索,然后掏出一块破布包裹的罗盘。这么多年我一直将它带在身边,而且如影随形。它跟随我十余载,依旧是那么精致,就跟我父亲送给我时一样。

它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在这荒郊野岭中,我必须找到一条远离齐州城的道路。但愿捕快今天都腹泻不止,可千万不要追查到我。

其实未经过符咒加持的罗盘就是一个纯粹的寻找方向的工具。我借助罗盘的指引一路向南,等离开齐鲁之地,我就得想方法联系上普净再作打算。

齐州四面高山林立,我折去一柄枯枝作为手杖,步履蹒跚地越过无数山峦。幸运的是父亲的罗盘及其精准,一路上都未受到任何干扰。

不知不觉间,天空飘散起悠悠白雪。温度转暖使我的心情大好,脚步也快了许多。这些日子我都是白天休息,夜晚赶路。不是因为我怕被抓捕,这崇山峻岭里捕快也懒得搜寻。我怕的是我在夜里一闭眼,脑海里就全都是那账房先生找我索命的画面。

我不怕鬼,我也不相信人死了就会变成厉鬼的说法,但我依旧恐惧着什么。

也许,这就是人吧。

拖着饥肠辘辘的身躯,辗转于各个山峦之间。两天未进食的我,随手抓起一把树下的杂草,犹豫再三,还是强忍着将其咽下。

就在我痛苦地吞咽野草的同时,一股香气渐渐涌入我的鼻腔。这是烤肉的味道!我沿着香气的方向,望到了远处依稀的炊烟。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野狗,没有丝毫犹豫,连滚带爬地就顺着香气跑过去。

很快,我就看到了烤肉。那是一只整羊,已经通体被烤的金黄,不时还渗透着油脂。

我咽着口水,开始盘算怎么才能吃到这只羊。

围坐在烤羊四周的是十几名衣衫不整的年轻人,不用说我也知道,他们就是这附近的地痞流氓了。

“据说三爷地盘的酒馆死了一位账房先生。”一位混混边喝酒边说道。

“我知道,那家伙胆子也真大,三爷的地盘也敢杀人。”

“我听说他是因为要买酒。”

“哈哈哈,想在三爷那老酒鬼的地盘买酒,真是自寻死路。”

一阵哄笑过后,那几个地痞拿起刀,开始分食他们的烤羊。

我听出来了,他们所说的那家伙不就正是鄙人嘛!

想到此处,我赶紧从地上挖起一把土,把脸上的面容全拿泥垢遮住,然后又把本来就破旧的衣服撕扯得破烂,活脱脱变成了个小乞丐。

“谁?”

撕扯衣服的声响被其中一人发觉了,他举着刀,朝我的方向走来。

我知道已经没有办法隐藏,就直接大摇大摆的走到他们面前。

“各位大爷,我是这附近的一位小乞丐。”我用哀求的眼神望着这群地痞,“小的已经很多天都没吃饭了,还希望几位大爷能赏口饭吃。”

“哦,原来是个乞丐啊。”举着刀的大汉见我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顺手把刀扔在地上,坐回到他的位置。

“你想吃烤肉吗?”一位大约三十岁的男子斜眼审视着我,我想他应该就是这些地痞的头目,“想吃肉也行,拿钱来吧。”

说着他还把一块羊腿凑到我面前。香气涌入鼻腔,我不禁又咽了一口唾液。

“大爷,您就饶了我吧,我没钱。”我央求。

“那就对不起了,我们也不是什么善人。喂你吃还不如去喂狗。”说完那男子还哈哈大笑,其他小弟也附和着讥笑起来。

“那就对不住了!”我趁他们大笑的时候,迅速从怀中抽出尖刀。然后一把扥住距离我最近的混混的头发,将刀刃架在他的脖子上。

那混混没料到我会突然发狠,惊慌的手脚都在颤抖。

“你想做什么,我…我告诉你我们人多,今天我死了你也别想走。”

“我只想吃点肉。”我想此时的我已经具备了杀手的气质,冰冷,凶狠。

其他的地痞纷纷有些慌张,只有那头目依旧在啃食他的羊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根本就不是乞丐。”那头目边咀嚼着羊肉边说道,“正常的乞丐身上有一股难闻的汗臭,但你身上没有,你身上只有泥土的气息。”

他的分析,有理有据。看来我低估这群地痞流氓的智商了。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你就是激怒三爷的那位小哥吧,怎么,流浪的滋味不好受吧?”

“你说呢。”我点头表示肯定。

听到我承认身份,那些小流氓又炸开锅了。他们几乎以一种崇拜的眼神望着我,好像我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一般。

“好!”那头目说着切下一块羊排,递到我的身前,“我慕达最欣赏有胆识之人。兄弟,放心,我们不是三爷的人。我平生就爱结交侠义之士,那阴三爷因为个人喜好,就强制西城所有的酒都只能供给他一人,简直是无法无天!来,兄弟,我敬你一杯。”

慕达豪放的大笑,接着给我递上一碗酒。

我也没和他客气,放下那混混,收起尖刀,便一饮而尽。

“爽快!够豪气!”

慕达拍手称赞,那些小弟也随声附和。

我们这一餐一直吃到日落西山。我们吃着羊肉,喝着酒,讲着天花乱坠的故事。慕达是个性情中人,不时还喜欢作一首雅诗。

这种江湖人的豪情,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那一晚,我喝的酩酊大醉,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逐渐清醒。

当我醒来的时候,慕达一行人已经离开了。我感觉有些不舒服,起身才发现原来我身上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被丢在一旁,散乱的丢在草地中。而我的身边,留着一张纸条:

“少侠,钱袋先借我等一用,后会有期。”

这群王八蛋!

幸好他们只拿走了钱袋,罗盘和匕首都原封不动地放在我的衣服上。他们还给我留下了一块油纸包裹的东西。我打开一看,是一整只烤熟的野兔。

这就是江湖,我们可以一起喝酒,一起吃肉,一起谈天。

但他们依然会抢走我的钱。

他们也只抢走我的钱。

在乱世,这也是种情谊。

风餐露宿的感觉,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体验过。

那只野兔我舍不得吃,每天只敢吃上一小块。

身无分文的我,继续扮作乞丐,往南方前行。

我不敢行官道,只能在隐蔽的乡路中徘徊。遇到村庄的时候,偶尔能捡到一些吃剩的粗粮,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菜叶。如果一连几天没有遇到村庄,那也只能吞食野草充饥。

人在失去的时候,就会觉得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开始想念师父从湖中捞出来的鱼、想念九娘炖出的飘香的肉、甚至想念灵隐寺那些有滋有味的素食。

如果说这种饥寒交迫的体验能带给我什么益处的话,那就是我的身体不仅没有因此消瘦,反而更加健壮。我可以徒手爬上数十米高的树,只为捕捉山鸟;我甚至尝试过捕捉林间的野兔,可惜每次都被它们逃掉了。

也不知道现在距我逃离齐州过去多少路程。从时间上,我感觉可能快要到除夕了。终于,我寻觅到一处中等规模的城镇,这里虽称不上繁华,街上却也有车马流动,平添了许多生机。

“破乞丐,快给你大爷我滚开!”

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将我面前的破碗踢飞,然后又一脚踩在我的背部。

我淡然地忍受着他的凌辱,默默地起身,拾起破碗,接着又找到另一处路口蹲下。

沿街乞讨的同时,我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如何能联系上普净。现在最需要的东西就是钱,只要有了第一桶金,我就有办法钱生钱。

流亡的日子打磨了我的心性。我已经没有以前那般冲动。至少我心里很清楚,无论别人再如何侮辱我,也绝对不能还手。我的目的是攒钱,多生事端只会使我的身份败露。

当然,那柄尖刀被我一直藏在衣袖内,隐忍不代表窝囊。

你问我身强力壮干嘛不找个正经工作?

别闹了,我现在可是杀人犯。只有在脸上抹两把泥巴装乞丐才能避开他人的视线。这几日,我已经看到了对我的通缉令,它就被张贴在衙门的门口。

我记得我当时明明是遮盖住了面容,但是通缉令竟然将我画得栩栩如生!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我到这城镇也有三五日了,从来没有人怀疑我,反而每天都会有些善良的镇民送来些干粮和水。我盘算着等我攒够钱就去镇上买一身行头,继续做回我的老本行——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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