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称得上是对得起人民大众的脸,这和在二十一世纪被评为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夏念儿相比,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差呀。
这让夏念儿那个小心肝如何承受得了这意外的打击啊。
这可是从白天鹅变成一钱不值的丑小鸭了。
不对,丑小鸭还能值两个钱嘛,因为人家至少还有肉可以卖啊,可她这只丑小鸭,她要卖肉,有人敢吃么?
可现在,哭天喊娘的也没有用了,而且重点是,她这小身板的主人是个没爹没娘的苦命娃,守在这地方几天了,也无人对她问津的,她就料定了,她被遗弃了。
而这小身板儿,多半是受不了这现实的残酷,一缕幽魂归天了,所以她夏念儿也好死不死的跑到这来了。
要怪,就要怪那个帅哥。
你没事长得那么帅干嘛。
要知道,你不长那么帅,我夏念儿也不会去看你了,也就不会听到你们的消息了,更不会被你们抓去灭口了。
你怎么对得起我呀?连小脸还没被我摸到,就害得我到这里来当乞丐了。
好歹,也让我摸下小手呀。
夏念儿一想到这,眼睛又色眯眯的半眯起来,幻想着摸到帅哥手的那一刻。
(真是个死性不改的主,上帝啊,请宽恕她吧。)
“喂,你在干什么呀?”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耳边响起。
夏念儿有点愠怒这个打断她幻想的人。
愤怒的睁开眼睛,打量起眼前这个同样衣衫褴褛的小孩。
头发柔软有光泽,眼睛是单眼皮,很有神,恩,是她喜欢的那种单眼皮男生。
靠,可别误会,她夏念儿可不是有念童癖。
只是眼前这个小孩,貌似长得太过于好看了点。
那眼神是怎么回事?怎么嘲笑中带着点不屑呀。
“你那是什么眼神呀?死小孩。”
怎么说她也比他大呀,哪个造出来的娃儿,居然这么没礼貌。
虽然她现在的身体是个小女孩,但心理年龄早就成熟啦。
所以,该有的礼貌还是要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