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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同文

明媚的早晨,阳光正好,一缕一缕的洒下,被窗前的几颗大树剪成斑驳的光与影。

手机上定的闹铃准时的响起来,书同文张开模糊的双眼,惫懒的打了一身呵欠,伸手拿过床头的手机,关掉手机闹铃,翻个身,继续睡。

半个小时后,可能是自制力终于占了上风,也可能是门外老妈不停地拍门声,书同文终于起床了。

穿衣穿鞋,洗脸刷牙。书同文刷着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白胖胖,皮肤白是遗传了家里的好基因,至于胖......还是遗传了家里的基因。要是再年轻十岁,估计人贩子早就下手了,不对,估计人贩子也抱不动,就这分量,往那里一站,横宽分不出来,没两个人抬着,估计是带不走的。两只眼睛不说小,但也算不上大的,一笑起来,两个眼睛就被脸上的肉给堵起来。鼻子大而趴,跟人吓人里的马麟祥差不了多少。能看的上眼的就是那两条眉毛和眼睫毛了,眉毛粗而不乱,似毛笔字往上一撇再往下那么一勾,看起来很有力道。而眼睫毛就显得比较长,在小时候,他这白胖小子配上亮晶晶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不知获得了多少老人家的喜爱。

可惜啊,现在是直接长歪了。一胖毁所有可不是说笑的。

等刷完牙洗完脸,书同文就打开房门。清澈新鲜的空气伴随着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吸一口,整个人空灵灵的,像是要飘起来,很舒服。嗯,再吸一口!

看起来昨晚是下雨了,不然空气里不可能夹杂着泥土的气味,但书同文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每天早市起来,打开房门第一件事就是深呼吸一下,在他看来清晨的空气最为新鲜了,尤其是雨后,空气中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整个人神清气爽,仿佛透过千山万水,看尽风流。这里是乡村,不管是外出打工还是如何,等到侍弄土地时候,该会的还是要回来。尽管书同文对下地干活不太懂,但不妨碍他深爱着这片土地的时候,他都格外兴奋。还有一点就是,这里不是城市,没那么多颗粒排放物,不怕多吸两口就减寿。

“妈,我出去了。”朝着屋里喊了一声,不等回答,书同文就出去了。

书同文并不是出去乱窜,他是要跑步。由于这沉重的身躯实在太麻烦了,都走两步就累得气喘吁吁,喝口水都能喝出猪抢食的声音,就算洗澡也要比别人多费水,书同文痛定思痛,决定减肥,首先要做的就是跑步。当然了,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今年开学都大二了,快二十岁的人了,虽然在学校里口碑不错,可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别人都是搂搂抱抱、恩恩爱爱,自己连个牵手的都没有。这年头啊,还是先看脸再看人品,就算你口碑再高,人品再好,你连第一关都过不了,又有什么用!所以趁着现在是暑假他就行动起来了。

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坚持下去,以后就不难了。书同文刚跑了一分钟就觉得气有点喘了,摇摇头,哎,这该死的体质,活该没女孩和自己交往,就这德行,过不了几年,就得的各种心脑血管疾病猝死。

虽然有些气喘,但书同文没有停下,除了脾气好,他唯一算得上优点的是有耐力,或者说是能坚持,一件事哪怕希望渺难他也会坚持下去,说不定就成功了呢,虽然现在一件也没成功,但他都是做到最后,直至出来结果才肯罢休。

没办法了,只能用分心法了。分心法这是书同文自己叫的,实际上就是分心而已,就像一个作家写作陷入瓶颈,出去喝喝酒之类的找点乐子,为的就是使自己分心以便缓解压力,寻找新的灵感。书同文这个办法也是一样,只不过是他是一边跑一边分心。

书同文还是挺小心的,分心不要紧,但不要太过分心,因为这可能会让你一不小心摔一下,一般人还不要紧,但书同文这体型、这吨位,能是一般人?他要是摔一下,那可就惨喽。

不得不说书同文是个彻头彻底的宅男,一个月呆在家里也不嫌烦,对于宅男来说,也就是动漫,小说,还有萌萌哒妹子了,不过书同文最爱的还是小说。昨晚就是因为熬夜看小说,所以今天才赖床半个小时,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长期看小说,他对小说的“鉴赏”能力大大的提高了,且想象力也丰富了许多,有时候自己也会yy,幻想着自己在小说世界里怎样翻云覆雨,各种装13,而且一连想好几个钟头都不见得能停下。而且一本小说他可以换着花样来,不同原因、不同经过会有不同发展,他就顺着这个枝杈往下再想,一本好好的小说就被他想的密密麻麻,有时候想的痴了,被老妈看见了,老妈就会骂他是呆子,整体不知道瞎想什么。他也就笑笑,不说什么,毕竟两代人代沟还是有的。

现在在他脑子里想的就是昨晚看到一篇短片古风文,写的不错,讲的是一个刚刚化形的女妖精受到“前辈”引诱,跑到寺里去诱惑得道高僧,女妖精看到孤零零的小和尚就去和他说话,女妖精告诉小和尚,她心目中的得道高僧是白衣凌秣,英俊的面容,嘴角带着微笑,一双眸子似一缕春风,温暖了世间。结果小和尚说,师傅说过那是魔,不是僧。女妖精很生气,留下一截长长的指甲就走了。十年后,女妖精收到了天神的惩罚,因为她引诱了佛陀转世,置其堕落。女妖精不明白,天神就施法,她看到一个寺庙里一个年轻英俊的和尚,白衣凌秣,面带微笑,双眼似看透万千,温暖了红尘,英俊的和尚从佛经里拿出一片指甲,放在唇间青青一吻。女妖精认出来了,那是她的指甲,英俊的和尚就是当年的小和尚。她懂了,最后,女妖精在雷霆在魂飞魄散。

故事有精彩,也有狗血,但不得不说,看起来还是不错的。心里这么想着,但书同文又忍不住延伸起来,他觉得自己写的话会更好,想着想着,心里就痒痒起来,恨不得现在就动笔去写。

好在书同文知道等跑完了以后再说。一个小时后,终于跑不动的书同文向丧尸一样塔塔拉拉的回家了。书同文坐在凳子上呼呼的大喘气,电风扇呲呲的吹着,但他身上的汗还是一滴一滴的往外冒。

半个小时后,书同文终于舒坦了,捧了一把水往脸上抹了两下,拿毛巾擦了擦,就坐在书桌前拿好执笔,略一沉思,笔就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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