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热依旧,凉爽连夜晚都舍不得再现,贝乐乐正陪着他社会上的师傅,大虫,一个二十多岁的瘦男人,在前面带队。一行人穿着家里最酷的衣服,默契的都穿着黑皮鞋,在宝元桥上踢踏骤响。纵然这宝元桥上也只是河水吹来的热风,不分青红皂白地乱飘着,鼓起我一撮头发。此桥是城市最大的桥,它脚踏最宽广的圣河两岸,夜晚灯红通明,却没有多少车辆。
路灯下,一些零散的老人在此乘凉,只怕喂了蚊子还讨不到老天爷的赏赐。看到我们一群黑鸦鸦的小年轻,怒气冲冲,忙不迭让开道,嘴里议论纷纷却不敢大声。大虫走路晃着膀子,模仿古惑仔的大飞,时不时瞪着那群老东西。贝乐乐肥胖,却一脸杀气,不用任何伪装就能吓人。除了大虫带的七八个社会分子,有点杀气之外。龅牙、我、王朝阳和洋芋像四个穿着牛仔裤的小耗子,跟着部队,虽然咬牙切齿,但脸上毛还没长全呢。
场子就约在桥下,两片田野之间,正巧有一盏路灯照明,也没什么行人。
我越近,越慌。王朝阳倒是屏气不乱,他时而看我一眼,用眼神给我鼓气,我却只羡慕能打敢打的人在这时有多么无畏。河水向绿茵裹来的气味,也没有打消我的心悸,我怕的要死,兴奋的要命。
我们来的早,到路灯下,还没见到别的人影,龅牙一个个送去香烟。我警惕地盯着两旁疯长的绿草,害怕从里头冒出一群埋伏,丢了性命,才叫倒霉呢。“于春夏以前也跟董明亮?”大虫蹲在地上,昂起头问贝乐乐,一鼓白烟突出。
“嗯,之前我们在厕所打人,老遇到,就是没怎么跟他说话,当时就看他不爽,打架不敢上,打完说的比谁都嘚瑟。“贝乐乐说。
“呵呵”大虫笑完,打了个哈欠,似乎对于春夏的这种菜鸟失去兴趣。他叫来一位黑衣平头的家伙,让他把东西拿出来。那人把拎着的袋子扔在地上,撞出金属的声音。“自己拿吧。”大虫随意拿起一把砍刀,示意。七手八脚,我见所有人都拿了武器,最后才战战栗栗拿起一把,生平第一次被刀这种东西吓着。他们说着叫开山刀,一柄小把手,下面全是银白色刀身,寒气翻溅,足有四十公分左右。我这没有肌肉的胳膊,拿在手里,非常吃劲。龅牙咧开嘴,吐着牙,兴奋地展示着砍人的动作。王朝阳倒是不认不急,握着刀,也不颤抖。”先用刀背砸,实在不行再砍。“大虫吩咐道,”毕竟还是些学生,打死打伤,他家里人要闹。“一群人默认地点头。这话更令我意识到,将要面对的残酷。我怎么卷进来的,早上贝乐乐去约架,我就不应该去,我看看王朝阳,有几分对他的怨恨。都是你,这次这事全是因为你。要是出事怎么办?要是打死人怎么办?被人打伤,回去怎么交代,告诉老子,我去打架了?我老娘非得哭死不可。王朝阳正朝着那片入口,他或许也在想黑色前方快要冒出的那群要我们命的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