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冷战般僵持了几天,那几天里整个家庭的气氛里都可以闻到清寒如水的味道。
有一天,她忽然发现,他的那个最好的朋友也被他叫黑社会给干掉了,这事干得神不知鬼不觉,连警察都以为他那朋友只是失踪了,因为根本找不到尸体。
她当然知道尸体藏在了哪里,是的,尸体就藏在她家地下室那个废弃的冰箱里!
当她那天晚上打开冰箱发现他那最好的朋友的尸体时,压抑许久的积怨终于如火山般爆发!于是她也操起一把刀子,趁他熟睡的时分,狠狠地,但却又非常精准地地朝他心窝里刺去。
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勇气来杀死一个人,此前她看到一条活鱼被杀死都会起鸡皮疙瘩的。但那一刻她是真的疯了,因为疯狂能够让一个懦夫变成猛士!于是她也将他的尸体拖入地下室里的冰箱里。”
“由于他的家人知道他用黑道的方式解决掉了他最好的朋友,对于他的消失,家人自然也认为是被黑社会干掉了,于是也没有报案,还象征性地给了她一笔不菲的费用,还将她原来居住的房子也归到了她的名下,允许她以后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
“她能够做什么啊,除了会弹钢琴外,她几乎连基本的家务和照顾自己都不会,于是以后她又在短期内连嫁了三个男人,那三个男人都不知道遇到了什么晦气的鬼事,一个乘坐飞机出事身亡,另一个在火灾现场瞎看热闹被活活烧死,还有一个在居民区好好地走路,却被高楼上小孩子扔下的玩具车给砸死了。”
“这时候,她才想起那个算八字的先生对她说过的话,原来第一次的爱情才是真正最值得她珍惜的,也是最适合她的。
于是她又开始怀念她的第一任老公来,他曾经是那么地疼她爱她,而她却一次次义无反顾地背叛他,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地傻啊,其实他什么都好,忙碌一点有什么不对吗,他如此操劳不也是为了这个家吗,不懂艺术又有什么关系啊,懂艺术的人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个疯疯癫癫饱一顿饿一顿的,如果有机会重新来过,她是多么希望和他回到最初的原点啊!可惜一切都晚了,晚了,是她亲手杀死了他,是的,亲手!这一段血色的记忆,是她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无法归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