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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了却

自上古秦国实现大一统之后,始皇帝嬴政求长生,自此千古,便有修士。

到如今,穷尽人力,那绵延千里,气势恢宏的秦国也湮灭在了滚滚长河之内。古来万事东流水。

而现在,掌控着包括巴陵等的十三郡的蜀国,好修道之人也是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只是还没有达到人尽皆习的地步,更多的是招摇撞骗,江湖骗子之辈。

真正有着仙门正统的只有少数的几个地方,便是蜀山,蓬莱,昆仑,琼华,长留等五大门派。其间隐隐以蜀山为尊。

一骑白鹤从白云深处飞来,上面坐着一人,青袍翩翩。转眼之间,便飞过了千山万水,到达了眼前似人间仙境的地方,长留仙宗。

高山流水,古树参松。飞泉横溢,孤鹜齐飞。若隐若现的雾气,还有长留山的巍峨气势,以及弟子们修行时传出来的点点光芒。这长留仙宗的确是神仙居处。

而那白鹤上的男子似是万分着急,逾过山门,直达掌教所处的绝情殿。

长留山之所以能够成为五大仙门之一,除却千年的底蕴之外,还有更加重要的便是长留掌门,阡陌渊。传言他身世为农,蹑足行伍之中,崛起于阡陌之间。虽然如此,但如今却是潜龙出渊,被尊称为尊上。

此刻,绝情殿的主座上坐着的便是那尊上阡陌渊,他正听着来人的禀告。那青袍弟子正急迫说道:“尊上,司徒清师叔和王烨师叔的命魂灯碎了!”

闻此言,阡陌渊那不染一丝尘埃的脸上也有了一丝动容,厉声道:“我命他们所查之地,虽然也存一些妖魔,但以他们的实力,不该失败更不可能命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青袍弟子被阡陌渊的气势一震,嘴中略带颤抖说道:“禀告尊上,执法堂传来消息,只是发现了妖魔之地有惊天大战还有七境妖魔血狐的气息,其他不明。”

那弟子的异样早就落在了阡陌渊的眼中,下一刻便回复平常模样,平淡如水,古井无波。轻轻的一挥手,道:“我知道了,你去吧。”

那弟子恭敬的离去。绝情殿只余下阡陌渊一人。

他自嘲的笑笑:“多少年没这么动怒过了,看来妖魔们是的确忘记了从前的伤疤了。还是说,吾辈修士不如先辈们,任由妖魔宰割吗?那便,战吧!”

阡陌渊身上散发出一股磅礴的气势,凌厉如剑。

他并不是一个谦谦君子,相反,崛起于阡陌之中的底牌,他最厉害的,

却是杀伐!

......

再回头客栈内,霄云正在盘膝而坐,非常的静默。与他之前的吊儿郎当模样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奇怪的是,周围似是有什么牵引着,以霄云为中心,一点一点的朝着他的身体里进入。

离霄云受那白衣仙人司徒清机缘已过了五天了,自那天起,霄云便发现自己的脑海中,莫名的多了许多东西。是一些关于修行的东西,霄云明白,这肯定也是白衣仙人所赠之物。

刚开始,霄云不明脑海中的书籍为何物,但却不料,一看下去,便一发不可收拾。钻研之下,竟学会了修行之中的培元之法,达到了书中所说的培元境界。

所谓培元,培养经脉,蓄养真元。身体就会愈发的被真元改变,所谓食气者不练而神,就是指的吸纳元气,为己所用。这也是修真之路逆天而行的第一步。

百中求一。

这不,现在这般模样便是霄云吸收天地灵气所致。

盏茶时间过去,霄云睁开双目,脸上浮现出难以遏制的喜色,感受着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强大力量,发自内心的欣喜。

不过,朱掌柜的声音每次都是适时响起:“霄云,你个臭小子。你在搞什么,都几天了,还这么臭。你想让老子客栈关门不成!”

霄云的嘴角在抽搐,看了看身上所排泄出来的垢污,以及那难以言喻的臭气。霄云表示无可奈何,只得快速的跑到浴房,清洗起来。

这便是培元境界的纳真排垢,洗筋伐髓,气神充盈,甚至连气质也是可以改变的。

澡堂之中,霄云洗筋伐髓出来的污垢清除掉了以后,霄云还是觉得身上很不自在,于是乎,又冲洗了七八遍后,方才罢休。不过洗完之后,感受着身体的郁郁生辉,除却了喜悦,随之而来的却是忧愁。

脑海中依旧是哪位仙人的临终嘱托,霄云虽然是一个一文不名的臭小子,但也读过四书五经,知晓做人的道理。绝不会食言而肥的,所以,离别也就变作了迟早的事情了。

在这块土生土长的巴陵,有一起玩到大的小伙伴,亦有再回头客栈难忘的味道,自然也舍不得膘肥体富的朱掌柜.......

不去想,就不会难过。

......

破陋的西城,一间已经半边极度倾斜的茅屋之下,坐着一老一少。老的穿着破烂的道袍,白羊胡子在阵阵冷风中掀起,几乎连嘴巴也掩盖其中,不修边幅,靠着头上顶着的一只发簪,支撑那凌乱不堪的头发,老道的脏手正抓着一只烧鸡腿,就要放进嘴中进食。

却不料,一只手却搭在了老道的脏手之上,那少年嘴角上扬说道:“我说你个臭老头,明明是有一身的本事,却偏偏要到我这里骗吃骗喝。真是奇了怪了?”

老道嘿嘿一笑,又是那种霄云无法抗拒的傻笑,各种无辜涌上心头:“老道不是见你根骨奇佳,天生贤才,是个不可多得的练武奇...”

老道自然是疯癫老道,少年自是霄云了。

“得了,疯癫老道,我可是把你看得清清楚楚,你是什么样我霄云还不清楚吗?啧啧,连城隍的神君都是你的故友,连黄泉出来的鬼怪都不是你的对手。你还敢给我说你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道儿。”霄云很是鄙视的看着疯癫老道。

老道很是诧异的看着霄云,心想这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臭小子,怎么会晓得那么多的东西,虽然那些只是修真界的常识。可是我没记得我教过他这些啊!

奇拉个怪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疯癫老道挑着粗黑的眉毛说道。

霄云看着疯癫老道吃瘪的样子很受用,没有城府的霄云很是得意的笑道:“哼!你不教我还没有别人教我吗?话说还真是,李太白的诗句说的没错:天生我材必有用,像我这样的旷世奇才岂能明珠遗尘.....”

正止不住自吹自擂的霄云余光一撇,看见疯癫老道黑着的脸。抽搐了一下嘴角,灿灿的闭上了嘴巴,心里却是十分的鄙夷老道的做法,不就是夸大了那么一点点,至于吗?

随后,霄云花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叙述清楚了这件事,事实上,其中起码有一刻钟的时间是修饰自己。老道对此表示,深的老夫真传。

疯癫老道的脸皮是出了名的厚,在这本就贫困的西城,这老道还要抢夺一些顽童的吃食。不过说来也奇怪,这西城以前几乎每个月都会死人的,但自从这疯癫老道来了之后,反倒没人死了。

因为其貌不扬的疯癫老道,居然会医治病。

其实不难,自从霄云从白衣仙人那里获得了脑海中的许多书籍,对于修真一事,便愈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些法术的确能使人痊愈,尤其是书中所言的最后一个境界,那可是真的超乎想象。

霄云就这般‘言简意赅’的说完了,留下了老道一人沉吟,眉头一锁,半响之后,疯癫老道才抬起头来,对着霄云时是罕见的异常严肃,霄云明白这老道现在是认真的了,便也收起了吊儿郎当。

疯癫老道扯着本就不多的白羊胡子,叹息了一口浊气,说道:“哎,老道我这都要半入土的人了,本想到无缘在上长留山,岂不料冥冥之中自有注定。来这巴陵也有些时日了,本来此地不过是我漫漫余生所要行走的一隅之地罢了,却在这里待了三年,还真有些出乎意料。”

霄云听着疯癫老道近似于对自己叙述的喃喃自语,就像听故事那般,十分的安静。

“我这一生,登过高楼,坠过深渊,喜怒哀乐,也不可谓不精彩。本来我见到你,不过是为了磨砺我的三千红尘,现在看来,各有际遇。我不传你法术,不是因为我不能,而是我不想。对于你每天给我送酒喝,我也不能将你带入这个险恶孤独的道路上,但是现在,我想我已经不能了。”

“弄月之事已了却,城隍那小子还等着请我喝酒。看来,是时候离开了。”

疯癫老道这句话说完,陡然间气势攀升,虽容貌边幅依旧,但其伟岸高大竟是让人不禁折服,衣袖一舞,疯癫老道便对着酒葫芦猛灌。

然后那葫芦竟是越变越大,最后将疯癫老道整个架起,随后便凌在云端,此刻,疯癫老道似是睥睨傲视,绝然独立,哪里有半点往昔猥琐模样。

踏着葫芦,击着不知名的歌。

三千世界戏红尘,大道剑歌诉平生。

路遥遥兮马力坚,风轻轻兮登云颠。

一朝君王手中剑,百年枯骨葬无名。

无悲无怒无欢乐,且听且看且杜康。

“啊哈!人生得意,须尽欢!霄云徒儿,他日或可再见,老道届时必给你买点礼物,哈哈哈。”

此时的疯癫老道,意气风发,好不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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