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了?没听到门响啊,还是自己刚才背得太专心了?海默正纳闷间,只听不远处的窗幔哗得一响,却见白茜兰侧坐在窗台上。她看着海默惊讶的神情,做了个鬼脸,笑着正过身子,双手撑住窗台边,轻巧地一跃而下。
海默就是自那时知道,白茜兰一向喜欢在窗台上看月亮,也喜欢在静静的夜里坐在窗台上背台词。
那一晚,终于把明天的台词全部对完一遍后,尽管已是深夜十点,两个人依然神采奕奕,没有一丝疲倦和睡意。对词对得有些口干,白茜兰便倒了两小杯水,邀请海默一起坐到宽大的窗台上,看今夜北京城难得一见如一轮银盘般的皎皎满月。
闲谈中,他知道了她为什么喜欢坐在窗台上看月亮。
她喜欢《简·爱》。
很小的时候,她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迷上了那个有着坚强灵魂的女子,任命运一再打击始终一颗良善的爱心和一身傲骨温柔面对这人世,无论对朋友对爱人,皆可做到真诚以待,又不失理性。
她说小说开头就是小简·爱躲在窗台上看书,所以,她就跟着爱上了这个习惯。后来,因为工作,全家人跟着搬到北京,她又习惯了坐在窗台上看月亮。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北京的天空总是没有家乡的清澈,在窗台上望着远方,她怀念那看不到的故乡和回不去的无忧无虑的儿时。
她说那些话的时候,那一刻,海默突然明白为什么制片人坚持用她。无论外在还是内在,白茜兰其实不就是那个看似柔弱,其实坚强又善良的简洁吗?
当初那么勇敢执着地争取这个角色,可以想见她有多爱这个角色,一定也是因为跟她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吧。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海默从回忆中醒来,却是设定的睡眠时间到了。每个夜晚,如果没有手机的提醒,他总会沉在回忆里忘记了时间。
看了下日程表,确认明天上午没有行程,海默走到书橱前,抽出了那本《简爱》。
这本书还是在书店签售写真集活动时买的,闲时总是认真学习中文,却一直没有去看当时只因想到她才买的这本书。
其实他跟她一样,早在中学时就看过《简·爱》了,那么久了,里面的细节和内容早忘得差不多了。但他记得她跟他聊过的所有细节,在书店里休息时,他便想起了她所聊过的所有书,就全买了下来,包括这一本。
既然今晚没有月亮,那么,就让你喜欢的书陪伴我吧。你曾说过,不拍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那今夜,你也会跟我一样吗?
海默心中思念的白茜兰睡前最爱的,的确是静静躺在床上看书,但今晚是注定看不下去了。
晚饭后回到房间,昕姐正在卫生间洗漱,白茜兰便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已经打开的电视等她,不一会便觉得无聊,忍不住拿出手机翻看照片,特别是家族伙伴们彼此偷拍的照片,笑个不停。
洗漱好的昕姐悄悄绕到沙发背后,正看到白茜兰对着和柳易枫的一张合影傻笑。那张照片是晚上聚餐快结束时,自己正埋首盘子准备风卷残云般消灭掉最后的食物,只听得一声“茜兰”,一抬头随着咔嚓一声响,就这么被柳易枫偷拍了下来。
照片里自己正睁大眼睛瞪着镜头,嘴巴里还鼓鼓地塞满了吃的,而柳易枫头靠向她,对着手机摆出那万年不变的剪刀手,还调皮地眨着一只眼睛。
昕姐一把掐住了白茜兰的肩膀,“我的天!居然有这么亲密的照片,被我抓包了吧,又在想人家了?!”
白茜兰赶紧把照片划过,“不是啦,当时大家都在拍照留念,我只顾着吃,然后他一喊我——就成这样了。我现在就是在想要不要提醒他把这张删了,你看他把自己照得美美的,专拣我象个吃货般的傻样,好丑……”
昕姐耸耸肩,“嚯,象个吃货?哪里只是象!你别给自个抹粉儿了,我说妹子,柳易枫别的没谱,就这一条他眼光挺毒,一眼就看穿你披着淑女外衣的吃货本质!这照片拍的好,你可以给他回个信息,告诉他这张照片可以取名为《呆萌吃货妹和犯二神经哥》。”
昕姐说完夸张地掩嘴惊呼,“哇哇哇,我怎么那么厉害!居然口出金句,形容得太绝太贴切了!”
白茜兰从沙发上蹦起来,追着昕姐打闹。
打归打,不一会儿累了一天的俩人都瘫倒在床上,摊出俩“大”字来。
看着卧室天花板上散发着柔和淡黄光晕的镂空雕花吸顶灯,白茜兰感叹,真象昨晚那温柔的月光啊,恍然间灯中央就现出那个清雅脱俗、灵动俊秀的男子,他抬头叫“茜兰”,灿然一笑。
白茜兰眨眨眼,那温柔的笑容却越发清晰起来,却慢慢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样子。疯了真是疯了,白茜兰不敢置信地抹了把脸,冲到卫生间,迅速洗漱起来。
浴室里,白茜兰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跟着雾气不停地升腾。
从遇见他的那一瞬间,就已注定要常常想起另一个人,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淋浴在温热的水流下,白茜兰原本慌乱的心渐渐弥漫出雨滴般的伤感。明知道不可能,明知道不可以,为什么还要一再留恋,一再折磨自己?早知道他和那个人那么那么像,我绝对绝对不会答应来这里!
那个还在沉默的人啊,你的名字起得可真是好啊!
你知道不知道,在情人桥那狭窄的桥身上,八个人,明明不孤单,明明很快乐的,可是,我还是——突然突然就好想好想你。
无论是文轩在做任务时,还是后来为了照顾恐高却嘴硬的柳易枫,与他们牵手的我,其实在大巴车上第一次听说情人桥时,最想一起走的人——是你啊。
如果你回到我身边,我们一定会十指紧扣走过,再不错过。
晚饭的时候我发了一张图片,如果你看到,会知道那是我对你的呼唤吗?那时的你揽着我和兴兴,你说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你还记得吗?
晚饭的时候大家在互相转发照片时,柳易枫好奇地问白茜兰,那么多照片里,最喜欢哪张?
白茜兰心里自然有自己的选择,却故意道:“不告诉你,你猜,看你猜的准不准?”柳易枫笑:“我反正最喜欢情人桥上那张大合影,原因,我以后告诉你。”笑得颇有深意。
白茜兰嘴巴微微一翘,随后又笑着一抿,柳易枫仿佛又看到送她花时同样的表情,不由心下惊喜,感觉是猜中了。
白茜兰不置可否,心下却是波澜涌动:只是巧合吧,你喜欢那张应该是因为那是你挑战了自我极限的证据,也是以后可能都不会再有的特别记忆吧。而我喜欢那张,是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借口向他发出隐秘的呼唤了。
仿佛晚一秒就再没有勇气一般,白茜兰灵巧的手指上下飞舞,打出一行字后连同照片一同在微博上发出。
看着照片出现在微博顶端,白茜兰仿佛放飞了一只养了一年,终于有机会派上用场,带着秘密任务的信鸽,也放飞出了久藏心底的希望。
今夜,此时,为何那么地想你?
我还可以想你吗?
你能听到我的呼唤吗?
那个被白茜兰呼唤的人,此时正在安静地看书。
第一页就是小简·爱在窗台上看书的桥段,海默不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