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那摊主就要收摊走了,灵雨唤住道:“摊主稍候!”
那摊主似乎颇为惭愧,听了这话,立刻停下手中活计道:“贵客还有别的要求吗?”
灵雨看看灵翊道:“我这位弟弟刚刚正在挑,可否等他挑好。”
那摊主镇定下来,拱拱手道:“多谢公子不弃,只是这些兵刃都不算好兵刃,贵客还要挑吗?”
灵雨听了微微一笑道:“大哥莫要妄自菲薄,这里的兵刃俱是好兵刃,技艺了得,像方才的那柄短剑也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冶炼出来的。”说完对灵翊道:“三弟你可有喜欢的?”
灵翊指指摊上放的一个精钢打造颇为小巧的弩机,“我喜欢这个。至于刀剑大哥看着帮我挑一柄吧,如果没有特别好的就算了。”
灵雨点点头,在这些刀剑中间细细看了一番,却是拿起了一柄制作极为精细的长剑,和灵煜的那柄反差极大,灵雨拿在手中掂了掂似乎颇为满意,“这柄是你铸的吧!”
说着已经把长剑抽了出来,四个棱面的剑身微微泛着青光,真力到处剑尖隐隐颤抖,“这柄剑应该是你铸剑技艺的巅峰之作了。但想来你大概不这么认为。”
那摊主已经为灵雨折服知道遇到了懂兵刃的行家,恭敬道:“家父也曾如是说过,不知小哥何以教我?”
灵雨细细看了看这柄剑缓缓道:“这柄剑和另外几柄同样款式的剑长度相同,却轻了许多,想来是用料不足了,铸成后你为了弥补它的不足所以在其他方面做得格外用心比如这纹饰,所以看上去格外的精细,但看上去过于精细了都有些像玩物了,所以普通人不愿买而富贵之人是不到这里买的,所以就卖不出去,但是正是因为用料不足,在铸造中你的各种技艺才深深地渗入到了这柄剑,这柄剑才是你真正的杰作啊,一柄被你无意中铸成的杰作。”
说完举起这柄看上去无比秀气的长剑再次向着手中断剑斩去,长剑平平切过,再看剑锋完好无损,围观众人同时大喝一声“好!”
那摊主完全愣住了,同炉铸造、同一人铸造结果竟有如此差异。
灵雨长剑还鞘递给灵翊笑道:“这剑真值二十贯。”灵翊笑着接下,觉得轻重格外趁手,心道长姊不愧是走过江湖的,跟着她出来获益匪浅啊,又取过那个弩机,递给清霜收着。
飞雪上前付钱,那摊主却拒绝了向灵雨拱拱手道:“闻君一席话已足矣,不敢受币。”说完收拾兵刃,灵雨将手上断剑和地上的断块捡起递过去,那汉子接过包在包袱里,向灵雨拱拱手离开了。
灵雨一行又在市里逛了好久,眼看着到了中午,灵雨就领着几人到各种小巷里乱窜。
早年周广宇时常带着她在长安城的巷子里乱跑,她倒还记得些许,也不知道那时候作为秦王的周广宇是如何对这座城市这么熟悉的,此时倒是她带着弟弟妹妹在巷子里乱跑寻找一些奇怪地小吃,当然那终究是早年的记忆了,记住的也不多,倒是在巷子里乱跑的时候又发现了几处有趣的地方。
马车进不去了,就留飞雪或是凝冰看着其余几个跟着进去,回来时当然也不忘了多带些东西,一路闲逛几人都玩得格外开心。此时正是午时冬日里阳光暖洋洋的掠过干枯的树枝,厚重的雪被,照的灵雨觉得格外幸福。
就在灵雨带他们再次吃了麻油豆腐,起身准备离开的一瞬间,暖洋洋的日光下,有那么一瞬间,就像是错觉,打个比方就像是我们在夏日的中午盯着太阳看,看久了就会觉得明晃晃的太阳上仿佛有一个黑点,暖洋洋的日光下她感到了一丝窥视的目光。
她知道按道理讲灵煜出宫皇帝一定会知道,她一点都不怀疑皇帝会派人保护灵煜他们,只是灵煜不知道罢了,只不过在这一天她细心地注意过确实没有人跟着他们,这让她有些困惑。
而就在方才她感到了一丝偷窥的目光,这不是暗卫该有的目光,它就像暖洋洋的日光下突然有片雪花落在了你的脸上,那一瞬间的冰凉让人战栗,那是谁?
灵雨的目光扫了过去,什么也没有,她微不可查地皱皱眉,心里微微困惑,难道是我多心了。今天似乎要变得有意思了!她淡淡想着,却也没表现出什么。
而在灵雨方才视线稍远处一座酒楼上,一个仆役打扮的人正向他的主人回报:
“刚刚我碰到了太子和三公主!”
“嗯,他们不是时常出来玩吗,这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
“这次他们身后没有都水监的暗卫!主人,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按照往日他们出来的习惯,他们带回可能会去无有观,要不要准备一下。”
“嗯?确定没有都水监跟着吗?他们具体是什么情况,你详细地给我说说。”
“属下见到了太子和三公主,还有太子身边的飞雪、凝冰,三公主身边的清霜。另外还有两个女子,其中一个和太子长的颇为相像,另一个腰间挂了一柄长剑背上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布袋据属下看来里面也应该是长剑。还有清霜三人也带了兵刃,三公主手上也有一柄长剑。”
“哼!和太子相像的应该就是据说刚刚回宫的长公主了,听说李顿都不是她的对手。清霜她们带剑不足为奇,那个你不认识的带剑女子应该就是长公主的侍卫了,至于三公主,她不怎么懂武功的,就算手中有宝剑利刃也是白搭。”
“三公主手中的剑看上去极为漂亮,据属下看应该不是什么利刃,倒像是他们买的玩物。对了,主人,那位长公主似乎颇为警觉,刚刚属下无意中发现他们后,不过想确认一下,再次看时,刚刚看过去她似乎就察觉了,眼光立刻看了过来,幸亏我躲得快。”
“没被他们看到就行!”
“我们动手吗?”
被称作主人的人右手中指无意识地在桌子上敲打着,良久,“先盯着吧,不过小心点,别被发现了。”
灵雨对自己的直觉历来很相信,这也是她屡屡在生死边缘打转却没有坠入地狱的最大秘诀。
她的师父对她说的是你要相信直觉,然后为了让她相信直觉对她进行了大量的训练,平日里两人的对打、追踪、偷袭都有这方面的用意。
在她还在师父身边习武的时候对师傅所说的直觉很是懵懂,凭着直觉预判危险,她听着像是神话,直到她被推进生死场,在生死场里她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直觉怎样去预判危险,很多时候没有心中莫名其妙的一动念,她就已经倒在了对手的剑下。
师父说动物最能感受到危险,你要像动物一样能够感受到危险才有可能活下去,然后她活了下来。
此时她正带着灵煜等人往回走,准备回到马车里,暖暖的阳光下,一切都是这般的正常,灵雨往常一般走着偶尔与弟弟妹妹开开玩笑,而她的心却已经提了起来,眼睛在不经意间看着周围的一切,寻着敌人、寻着出口、寻着退路、寻着一切可以利用的,这是她的习惯。
就像一条野狼,看似慢慢地走着,身上的毛却已经竖了起来。
马车驶上出城的道路,听说要出城灵雨就感觉很不好,马车走了一阵后她静下心来虽然隔着车厢板但是被盯着的感觉却越发重了,这让她格外不舒服。
她很清楚如果待在长安城里应该不会有问题,但是出了城十有八九要出事,但是这又没法对灵煜他们说,本想在市上逛逛吃吃喝喝玩玩后就回宫的,但是灵煜和灵翊都有出城去无有观的打算,这让她颇为无奈,看来只有在别人视线下想办法了。
无有观距长安城十余里,再过二十余里就是平北军的一处大营,平北军在长安附近有三处大营保证着整个关中的安全。马车出了长安城飞雪和凝冰就加快了速度在大路上奔驰了起来。
“主人,他们的马车出城了,要动手吗?属下认为这真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嗯,往日里他们大概在什么时辰回来?”
“一般在酉时左右返回。”
“那好。”被称为主人的人深吸一口气,“召集人手,我记得去无有观的路上有一片小树林是吗,就在那儿埋伏,在他们回来时趁着暮色截杀。让人盯着他们,确认他们返回了再埋伏,动静要小,尽量不要惹人注意,这里毕竟是长安。”
“主人,另一边要通知吗?”
“先不通知吧,做了再说,通知了他们会啰嗦半天机会都流失尽了,先把握住机会。其他的事后我会向他们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