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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元始救人

火烈蚁,群居妖兽,出生就是丹境。火烈蚁没有雌雄之分,或者说只有雌性,火烈蚁可以自行繁衍后代。

火烈蚁喜食火属性灵物,有火灵力就能繁衍后代。

同时火烈蚁也喜欢自相残杀,吞噬同类,能吞噬百只同类的火烈蚁就能晋升神境蚁后。然后蚁后一边繁衍后代,待后代强壮之后,蚁后就会吞噬能威胁到自己的强壮后裔,借助吞噬同类不断成长。

火烈蚁有一个天地,那就是血蟾蜍。

很明显,这矿洞的极石吸引了血蟾蜍和火烈蚁两群妖兽,只是因为血蟾蜍的强大,所以火烈蚁只能远远避开。

可是当探险队伍击杀了血蟾蜍之后,闻道血蟾蜍血腥味的火烈蚁被吸引过来,正好困住探险队伍。

火烈蚁群喷吐着烈火向探险队伍进攻。

探险队面对上千只丹境妖兽的围攻,狼狈不已。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一道剑光飞射而来,斩在那外围督战的火烈蚁蚁后身上。

一道尺许长短的血口粗现在火烈蚁蚁后身上。

蚁后发出无声的嘶叫,大群火烈蚁向蚁后围去,要保护蚁后。

群蚁喷出火焰攻击那剑光。

可是那飞射而来的剑光完全不惧火焰,上下翻飞,很快就将蚁后斩得伤痕累累。

蚁后见识不妙,率众撤退。

可惜为时已晚,这剑光狠狠斩下,将蚁后头颅斩下。

蚁后陨落,整个蚁群疯狂了,无数火烈蚁向蚁后的残躯扑去,争抢吞噬蚁后躯体,为了争夺蚁后躯体,蚁群自己残杀起来。

后来,有五只火烈蚁在厮杀中晋级神境,然后五只火烈蚁各自分了一百多只火烈蚁做手下。

火烈蚁群一分为五,本来还想攻击探险队伍,但是那柄飞剑依然在天空盘旋,五只新晋蚁后畏惧不已,带着手下离去。

探险队伍逃过一劫,长吁一口气,领队的妖族大胜道:“不知哪位道友出手相助,妖族虎族虎威谢过了。”

“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清朗的声音响起,一名高大的神魔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名神魔五丈高下,两道剑眉,双眼炯炯有神,背背长剑,风姿非凡。

“神族!”众人心中更喜。

神族在洪荒的威信还是可以的,是组队探险的最佳伙伴,见出手之人是神族之人,众人更加放心。

探险队伍里其他人也纷纷自报家门。

“在下神族烈阳,谢过道友救命之恩。”

“在下巫族帝江,谢过道友救命之恩。”

“在下巫族仟越,谢过道友救命之恩。”

“在下妖族狼族狼疾。”

“在下妖族麋风。”

“在下妖族云雀一族雀封。”

在众人自报家门后,这神魔道:“在下玉清神国元。”

此人当然就是元始的分身了。

“玉清神国!”众人惊呼,那是洪荒最强盛的神国,众人不禁打量着这个叫元的神族。

在众人打量元始的时候,元始也在观察他们。

元始主要在观察三个人,一个是巫族帝江,这个叫帝江的巫族,虽然只有神境中阶,但是他双目有神,基础打得十分扎实,潜力不弱。

另一个是神族烈阳。

元始望着烈阳道:“道友出身哪一个神国?”

烈阳叹道:“在下哪有元道友的幸运,吾只是一个野神而已。”

“原来如此。”元始点点头。

所谓野神,指的是不属于八大神国的闲散神族。

野神最主要的来源源自当年神魔时代,其他神国和魔国的神魔,不愿意加入九大神国,成为在洪荒中自行生存的野神。

其次,是五元魔国不愿意加入魔界无天麾下而离开的魔神。

最后,是八大神国之中,那些违反国主定下的神规,被驱逐出境,只能在洪荒各处游历,独自生存。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在洪荒意外陨落的神魔,其神格自行和灵物结合,诞生的神魔,在没有回返神国的,也属于野神。

这些神魔及其后裔,若是不能立下大功,是无法回返神国的,他们就是野神。

洪荒之中,野神的数量不多,但是也有万人左右。

元始最后一个关注的是妖族的麋风。

在对尊敬的客人做自我介绍时,妖族往往会把出身于哪一族也说清楚。

元始对各人有救命之恩,自然属于尊敬的客人行列,所以其他三名妖族都说明了自己是虎族虎威,狼族狼疾,云雀族雀封。可是这个麋风却没有介绍自己的出生。

不过很多妖族不介绍出生,也能知道种族,一可以看外貌,二可以看姓氏。

仔细看看麋风的外貌和姓氏,元始恍然大悟,麋风出生麋鹿一族。

这就难怪了,麋鹿一族的历史并不长,属于新生妖族,这一族不是由妖兽进化,而是源于杂交。

所谓杂交,就是不同族群的妖兽通婚生下的后代。

不同族群妖兽联姻,繁衍的后代有两种,一种是父母中某一方血脉完全压倒另一方血脉,生下的后代,血脉基本就是父族或母族一脉;另一种情况,则是后代同时具有父族和母族的血脉,比如妖族准圣白虎,父亲是麟主,母亲是虎族出生,所以白虎相貌是虎族,但是血脉更接近麒麟一脉。

这种跨族联姻很常见,所以也没有什么忌讳的,但是麋鹿一族不同。

首先,麋鹿一族的始祖族长,其父族和母亲都是跨族血脉,所以麋鹿同时具有马、鹿、牛、驴四族血脉。

其次,麋鹿一族的始祖叛离了父族鹿族,自任新的族群麋族族长。

最后,麋族的始祖虽然修炼到了太乙境界,但是却早早陨落在妖族内战之中,现在麋鹿一族最强者也不过是一位虚境初阶。

有四族血脉不是问题,问题是麋鹿族始祖叛出父族自立,属于叛变行为,为各族所不耻。

当然,洪荒之中强者为尊,若是麋族的始祖尚在,以其太乙境的道行也勉强能够立足洪荒。

但是麋鹿一族始祖早早陨落,后辈又后继无人,连真仙境的都只剩下一人。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就罢了,妖族种群无数,麋族的遭遇只是众多弱小衰亡族群的其中之一而已。

可是麋族仅存的真仙境长老却做出了一个遗臭万年的决策,那就是让麋族重返鹿族,成为鹿族的分支麋鹿一族。

叛族自立,却又在混不下去以后重返父族,这让麋鹿一族的名声彻底臭了:麋鹿一族成为有反骨却没骨气的墙头草的代名词。

因为名声太臭,所以鹿族本来对重返的麋鹿一脉还很重视,后来态度也变了。

历次战争,麋鹿一族都作为鹿族炮灰存在,使得麋鹿一族的处境更加糟糕,现在都培养不出第二位真仙境大妖。

难怪麋风不好意思报出自己的种族,元始暗自感叹。

“元道友出生于玉清神国,怎么会来这个快要被遗弃的宝地呢?”烈阳问道。

“哎,说来惭愧。”元始随便编了一个理由:“吾刚刚成年,年幼不懂事,触犯了神国神规,被罚流放洪荒一会之刑。无事可做,四处游荡,就来到此地。”

“是这样啊。”

流放,众人也曾听过,这是八大神国仅次于死刑、驱逐的第三重刑罚了,被流放的神族必须凭一己之力在洪荒生存,直到流放期满,才能回返神国。

流放期内,即使神族被外族所杀,神国也不会追求,最多是寻回神格而已。

元身为刚刚成年的毛神,被判处一会(一万零八百年)的刑罚,看来犯的错不小。

众人不仅叹道,不愧是玉清神国之人,即使刚刚成年,还是戴罪之身,也有强大的宝物护身,看其身背的神兵,至少也是天级神兵。

他们七人,即使实力最强的烈阳,手上也不过一件地级法宝而已。

妖族虎威道:“既然元道友无事可做,不妨和我们一起,我们这个队伍一件合作了两千多年,算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小团队了,在这一带也算是有点名气了人。”

烈阳一听,也道:“是啊,道友虽然实力强大,但毕竟是孤身一人,这宝地内,很多人都是拉帮结伙,杀人越货者不在少数,道友孤身一人,恐有危险。”

“这样啊。”元始故作思索,然后道:“吾刚刚被流放,而且年幼无知,没有经验,独自一人确实危险,有个伴也不错。”

“有道友加入,吾等的寻宝之旅就更加安全了。”虎威道:“道友加入五名这个团队,绝对不会后悔,我们这个团队,对探险获得的宝物分配原则,采取的是洪荒惯例,每次行动,凭借功劳大小先后选择收获的宝物。以道友的实力,定然是第一选择权。”

“无妨,无妨。”元始一拍身后的神剑,道:“吾出来时,父神母神给了吾防身神兵,还有一些丹药,所以对宝物,吾并没有太大的需求,只是跟着诸位道友,学习一些生存经验罢了。”

“绝对不是问题。”虎威大喜道:“不过分配方式还是不会变,这是咱们这个团队的规矩。”

“那就先谢过各位道友了。”元始拱拱手道。

“好了,我们现在赶紧进入矿洞寻宝吧。”巫族仟越迫不及待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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