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公元3016年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随手按下床头的一个按钮,只听见“叮”的一声,早饭已经开始准备了。
我叫茗诺,一直到我二十岁,我都很顺利,不过估计老天都看不过我那么顺利了吧?二十岁生日执行任务的时候呢,被内部人员出卖,然后……我就死了。不过我也算幸运,没死成,来到了一千年后的世界。哦,对了,我的职业是,二十一世纪特工。是不是很酷很拽?不过可惜在这个时代没什么用,因为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而是三十一世纪。
说起来也奇怪,居然有和我长得一摸一样连名字都一样的人!
就是我的身体。原主全名:茗诺·莫尔可斯。爸妈都死了。原主是一个很草包的白莲花,什么都渣,除了人长得不渣。本来我以为像那些穿越小说一样啊:瞬间就威武了,手撕渣渣,闪瞎一众人的眼啊之类的。不过来这里第二天,我就放弃了,试问一下,一个连这里的马桶都不会冲的人,可能逆袭吗?
我算了算,我已经来这里两个月了,前一个月我一直在迷茫,每天恨不得把自己掐死告诉自己这是一个梦。最后接受这一个事实,然后靠着一部手机,呃,和二十一世纪的手机差不多,我也不知道现在叫什么的可以上网的东西,慢慢适应了现在的生活。
吃完早餐,把盘子交给机器人,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拿着凳子坐在阳台上,这几天我都是这样过得,不过,明天起,就要上学了。
原主在c国最顶级的学校上学,我至今没想明白,原主到底怎进去的!难道说是看脸吗?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就要开学了!令我庆幸的是,还好我只是来到了一千年之后,要是我特么来到一万年之后,我就撞死算了。一千年,其实科技没什么太大的进步,至少我出门见到的还是汽车,不是宇宙飞船。汽车也不过就是速度快了点,顶多就是定一个位,然后无人驾驶,你就到了。这一点,至少我不用为出门而担心了。
其他的科技进步嘛,除了每一个都进化了那么一点点,和机器人普遍使用之外,我真的没有太大感觉了。
不过这是我的感觉,并不代表地球没有改变,我第一次拿起手机,发现第一条新闻就是:[金星再度派出飞船,地金两星在火星交火]
震惊当时肯定有,只不过在我执行任务的时候,便有金星生活着外星人研究和资料,当时我就没在意,因为不感兴趣。也没真想金星有外星人,最主要令我震惊的是,地金两星都开战了!
“叮咚。”
听到声音,我连忙拿出手机来看,我很关心两球的关系,毕竟这关乎到我的生命。
点开手机,映入眼帘的标题十分醒目[wind上将再次立功,地球小胜]
我不禁不屑的撇撇嘴,心里也安生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