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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返印度:它还在(1)

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飞鸟

写完《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后,我就飞往马来西亚吉隆坡了。等待印度签证需要一周时间,于是坐夜间火车前往北海,北海可以坐渡轮去槟城。在火车站候车时,随意和一个身着长袍的德国人聊了几句,得知他已经旅行了9年,就很直接地问:“你觉得像我们这样的人为什么要长期旅行呢?”他说:“你知道的,有时候,不得不。”

黯然神伤,我当然是懂的。很多时候,人无法扭转自己的命运,只能顺水行舟。于是背起包,与他道别。

槟城有些像马六甲,唐人街上处处繁体字,好像穿越到了民国时期的古老中国。百年沧桑,它们却不曾改变原来的样子,充满着一种怀旧的忧伤。在槟城兜兜觅觅,辗转住进了爱情巷的一家旅馆。多年旅行生涯里,我住过无数旅馆,美丽的、破败的、拥挤的,甚至肮脏的。爱情巷的这家淡黄色小洋房旅馆最令我刻骨铭心。它那么完美--我经常会想,我哪里需要家呢,我根本不需要家,只要像一只永远不知疲倦的飞鸟就行了。不留恋,不执着,飞往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在他人拼尽半生努力经营的温暖巢穴里暂时安憩数天就可以了,那么多人会为我布置每一晚的天空。旅馆是完美的,殖民时期的法式细窗,处处木质地板,厨房设备一应俱全,洗手间干净得就像老板有洁癖似的。经理是位中英文俱全、具有民国范儿的华人大叔,在他的调度下,整个旅馆散发着优雅气息。

多人间里竟然还有空调,于是五月的槟城变得清凉起来。15马币的白菜价还含自助式早餐,每天早上睡眼惺忪的老外们都会光着脚跑出来煮咖啡,喝茶,往吐司上抹各式果酱、黄油。我总是坐在大堂里上网,通常傍晚出门,偶尔几回烈日午后出门,还必须戴墨镜,为了不被炙烤着的地面发出的强光射瞎。

整个槟城其实就是个面积为28平方公里的岛屿,槟城中心地带是乔治城,清真寺、佛教寺庙、印度神庙在这里比邻而居,相安无事。槟城有很多美食,风头最劲的当然是中华料理。好吃的东西通常都在寻常百姓家,街头小摊往往最有韵味。我很爱在马来西亚吃海南鸡饭。一碟鲜嫩柔滑的鸡块整整齐齐地躺在乌色酱汁里,一碗清汤一盘饭,再佐以凉茶,好像唐人街的风骨全呈现在面前了。

我并不喜欢吃马来菜,没有什么情感渊源。印度菜倒吃了几回,因为在槟城赋闲的日子里,先后认识了几个穆斯林朋友,他们总去印度穆斯林的馆子。

在爱情最美的时候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在清真寺门口遇到罗阿,他请我喝茶吃饭,我们聊宗教问题聊了很久。我很喜欢和别人聊宗教,因为我自己有很多宗教方面的困惑,时时想要得到启示。

罗阿有一个观点对我有点启发。我说:“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他说:“不是这样的,你看看手里的杯子,人们为什么制造杯子?”“为了使用啊。”我说。“那么上帝制造人类,也一定是有意义的。”他说。罗阿是黎巴嫩商人,现居曼谷做宝石生意。他曾经在中国做假发生意,做了几次都很成功,后来有一次被中国商人骗了,拿马尾巴冒充真人头发,损失了大概100万元人民币。他说,我甚至没有返回中国讨个说法,只是把所有假发封起来不再卖了。真的不能卖了,人人都返回来退货。

他说:“我在曼谷改行做宝石生意,一年就把损失赚回来了。当我赔钱的时候我依然感谢安拉,也许这是他告诉我应该改行了。”

罗阿曾经在中国山东有个女朋友,谈了一年半恋爱,向她求婚,她也答应了。可是某一天她突然不再回信,慢慢地,邮件退回,手机打不通,完全失去了音讯。

他甚至不知道她真实的名字,也不认识她任何朋友和家人。谈了一年半恋爱,完全是盲目的。他说,也许她死了,反正一定是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否则她不会这样。最后一次写信,她没有任何不好的预兆。

啊,罗阿,住在曼谷的黎巴嫩珠宝商,心里埋着这样一个令人抓狂的残缺的爱情故事。他的爱人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在爱情最美的时候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个答案,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世事如此荒谬,不露风声,没有逻辑。

在槟城的夜,喝着冰镇果汁,看着面前这个黎巴嫩人,微胖,并不英俊,只是一个很平常的生意人,他的心也曾被人世间的聚散离合狠狠锤打过--每个人的心都会被锤打。美一点丑一点,聪明一点愚蠢一点,面对神的考验时,都一样,都必须自行坚强起来。成长是一件寂寞至死的事,因为你几乎不可能从外界汲取力量。每个孤单的夜晚,低声怒吼的瞬间,被空虚感抛至半空,都得自己一个人面对。

之所以想去金马仑高原,有一个原因是把泰国丝绸推销到西方的吉姆·汤姆森1976年在此失踪了,很多人怀疑他被谋杀了,于是我就想去看看金马仑高原长什么样。它什么样呢?就和所有英国殖民者当时在亚洲开拓的避暑胜地一样,茶园绵延,植物茂盛,气候凉爽,有一种宁静的遗世情怀。长居此地,作逍遥游。前往金马仑高原的游客一般都会经由碧兰章,住在如明珠般深藏的丹娜拉达,那里有甜美的草莓园。

我住在丹娜拉达美丽的木质旅馆,它被郁郁葱葱的植物藤蔓深深缠绕着。旅馆门口闲闲地挂着秋千,主街就在不远处。步行丹娜拉达,半小时就逛完了小镇。没有什么非看不可的东西,却也处处都是温柔恬静的风景。似乎只要住在高原,人就会平静一些,淡泊一些,离俗世的喧嚣远一些,离生命的本真近一些--在真正的生命里,我们所需的东西极其有限:阳光、水、空气、整个大自然,这些最重要的东西,都是免费的。我们却往往被浮名遮蔽了双目,对这些真正珍贵的东西熟视无睹,视之为理所当然,奋力去争夺那些用来满足“虚荣感”的具体实物:豪宅、香车、名包、华衣……拼得你死我活,头破血流,还觉得自己活出了价值,活出了存在感。

其实,真正重要的东西,自从我们出生以来,已经拥有了。他们却一直不知道。

孟买的宏大叙事

在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刀锋》里,男主角拉里乘船远航行经孟买时,受到命运感召骤然下船,从此觉悟人生。

五月的收梢,我从吉隆坡飞往印度孟买。这是我第三次前往印度。飞抵孟买,在机场找了两个老外拼车前往印度门所在的Colaba区。一个老外半路下车了,另一个叫杰克的和我一起前往廉价旅馆DelightGuestHouse。说起Delight,可真算得上是我在印度最贵的城市--孟买--的救星,单人间一晚380卢比,标准的胶囊旅馆极简版,除了一张床外什么都没有。其实整个旅馆是一个整体的空间,房与房之间用木板隔着而已,但每当想起“有人在孟买住了个没窗的房间一晚4000卢比”的悲剧,我就对Delight充满了感激之情--至少不用去救世军红盾旅馆去抢床位了。说起孟买的救世军红盾旅馆则是另一个悲剧,当我踏进多人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与垃圾场类似的空间,几个有人类占据痕迹的床位也邋遢到了可疑的程度。留给我选择的余地真的很有限,于是胶囊旅馆Delight当仁不让地成了我在孟买的容身之处。

和杰克一起去楼下吃饭,他是摄影师,带着两只单反一个三脚架。当我们站在一家小摊边等待萨莫萨煎饺的时候,他突然说,今天是他25岁的生日。

我被Colaba这个孟买南端最繁华的街区给迷住了:它有着梦一样的电影场景,处处都是宏大叙事风格的殖民时期古老建筑,缓慢从容地诉说着沧桑传奇,似乎它随时可以穿越回过去的时空,种种美妙的事物都音容完好,说得出来历。

1498年葡萄牙人来到这里,在一片湿地上建起一座叫作“孟买”的教堂,孟买意为优良海港。1661年葡萄牙与英国皇室联姻,将孟买作为嫁妆送给了英国。伫立在孟买湾以玄武岩为材质的印度门是1911年为了迎接英王乔治五世而建的,每天傍晚时分,出来散步的印度人都把这里围得水泄不通,朝着照相机欢笑,成群的鸽子也在这里此起彼伏地增添韵致。

印度门对面就是有百年历史的泰姬玛哈酒店,2008年11月这里曾经被恐怖分子袭击,死伤惨重并引发火灾。

泰姬玛哈酒店始建于1903年,缘起是印度富商贾姆谢特吉·塔塔与外国友人去酒店用餐,却被告知酒店为欧洲人专用,此事伤害了塔塔的民族自尊心,他发誓要在孟买创建世界一流的酒店,于是代表着印度民族主义的五星级酒店泰姬玛哈,就姿态优雅地站在了代表着殖民主义的印度门对面,它们成了芳邻。我仗着自己是外国面孔,随意走进泰姬玛哈酒店尽情游览了一番,还在大堂沙发里发了一个漫长的呆。

从印度门步行到维多利亚火车站,最能观赏到孟买建筑之美,全是怀旧时代的豪宅扎着堆。从建筑艺术来说,印度四大城市里,孟买的建筑给我的印象最深:伊斯兰风格的建筑具有强烈的美感,对称性极强,凝重沉静;英殖民主义风格则很有帝王相,一路看到眼呆。屡屡看到惊人的建筑向人打听,都是邮局、警察局、博物馆这一类。维多利亚火车站在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很抢眼,这座宏大叙事格调的哥特式建筑是我所见之中最豪华的火车站,建于1887年,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

孟买是印度电影宝莱坞的大本营,某天在街上闲走,看到一大堆人,以为是打架,这在“惯于争辩的印度”是个罕事,少不得挤进去围观,问了才知道是拍电影,男主角蹦蹦跳跳地从街那边走过来。有个家伙不知道怎么了,跑来问我是不是想拍电影,还把我引荐给导演,于是我就趁机和边上的男主角握了把手。

寸土寸金的孟买对于背包客来说,是不必长住的。

最后一场Party

从孟买海岸线一夜火车南下,就是嬉皮们的老巢果阿。果阿是天主教在印度的中心区域。我对于果阿的向往之情,由来已久,连网名都直接借用了“果阿”这个名词。从1510年起,果阿就沦为了葡萄牙的殖民地,直到1961年印度才把果阿夺回来,至今果阿仍然存有许多教堂,洋溢着秀丽的西欧风情。

前往嬉皮士聚集地安朱纳海滩,转了三趟车。有个拿着厚厚LP旅行指南仍然对路线不得要领的年轻美国人威利尾随着我。

我住进一家叫Starco的旅馆,250卢比。旅馆的墙壁漆成粉黄色,洗手间是用石头砌在屋内的,很有原始古朴气息;院子墙上绘有大片壁画,很像高更在塔希提岛时期的风格:长发的裸女站在海水中央。院子里充满了绿意,连走路都要侧身避让疯狂怒长着的热带植物。

老板娘是个瑞典人,前天刚刚摔伤了脖子,裹着硬硬的白色石膏。25年前她嫁给了印度人,如今她已慢慢老去,而她的印度丈夫却忘却了岁月,停在了精力充沛的壮年。我常常很佩服这些背井离乡远嫁他国的女人,也很憧憬她们身上的盛大传奇--个个都是一本值得流传的爱情小说。是什么让她舍弃了优越的欧洲福利,把余生都献给了阿拉伯海边的这座村庄?

来到安朱纳海滩的第一晚,就听说要举行本年度最后一场Party。我兴致勃勃地随了一大帮白人前往,他们全是这里的资深玩客,把摩托车开得像风一样--在果阿长住,没有摩托车是活不下去的。每年5月开始,果阿就会刮起强烈的季风,嬉皮们就要起身离开这里了,整个5月都会不停地传着“最后一场Party”之说。

我所见的Party不过尔尔,也就是在海边酒吧里,人人抱着瓶啤酒假装纸醉金迷生不如死的颓废样,空气里充满着大麻味。

我是后来才慢慢品出果阿的魅力的,比如安朱纳海滩,它甚至拿不出一块整齐的沙滩,在粗犷黝黑的岩礁外面,直接就是浪卷千堆雪。这样就不会招来身穿比基尼想要一展风情的家伙,无论任何时候,都能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远眺阿拉伯海,孤独地和大自然交换心事。当年嬉皮士选择地盘的时候,也是这样考虑的吧,没有丝绸般的沙滩,就没有他者的打扰。而这些凛冽冷漠的乱礁,和浪迹天涯者苍凉的内心也有合拍之处。

果阿除了安朱纳海滩,也有许多像模像样的沙滩,比如巴加海滩、卡拉古特海滩,都是印度人的地盘。刚到那里,就脑门一炸,满沙滩全是热腾腾的人气,印度人在海边嬉戏厮混时很有特色,他们没有泳衣这个概念,男人们穿着大裤衩往海里蹦,女人们则一身莎丽婷婷地站在海水里,矜持而拘谨。海浪则很疯狂,于是沙滩上停着红色救生车,救生员手握大喇叭,不停地跟玩人体冲浪的游客喊话。

我沿着沙滩游走时,判断下一个波浪应该不会影响到我--事实上当它怒气冲冲涌来时,差点把我冲倒,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相机举得高高的,并祈祷自己马步扎得够稳。印度海浪是充满野性的,时而咆哮的,像一个桀骜不驯的青年男子。它一点也不温柔,时时都想把谁饱揍一顿,充满着无限的激情能量。

果阿的日落很美,我所住的Starco旅馆距离海边大概步行五分钟。我喜欢缓慢接近的过程。在果阿的那些天,我每天傍晚时分都坐在海边的餐馆里,点上一盘烤鸡,喝上几杯微甜的玛萨拉奶茶,把脚扔在栏杆上,静静地看太阳一点点西沉,好像这一大片阿拉伯海都只属于我。偶尔也会有其他看日落的旅人,他们大抵同我一个习性,没有言语的喧嚣,没有欢笑的打扰,空气就像水一般宁静。

威利已经融入了果阿的“最后一场Party”的狂欢里去了,而我仍然保持着遗世独立的样子。每天做着很多没有所谓的事情,比如坐车去帕纳吉修包补鞋,去帕纳吉打听车票的事情。帕纳吉下了很大很大的雨,我就坐在药店门口等雨停--用整个下午的时间,来等一场雨停。

有一天我从镇上买了只西瓜回来,跳上一辆回安朱纳的车,又跳了下来。坐在最后一排的白人帅哥回过头来隔着玻璃跟我打手势。我知道他在问我为什么下车,我一手托着西瓜,心想:仅仅用一只手准确表达“我坐下一班车回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呢。

手胡乱地转了一圈,帅哥的车开走了。我还托着那只西瓜,突然好喜欢果阿。我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奢侈地为了个靠窗的位子等待着下一辆车子。

盛开时欣赏绽放,衰败便欣赏凋谢

旧果阿是整个果阿最美丽洁净的地方,曾经是葡萄牙殖民时代的首府,模仿里斯本而建。16世纪的一场瘟疫使之废弃,沦为空城。当年20万人居住的城市,只留下了一片寂寞美丽的教堂群落,尤以那座有400年历史的巴洛克风格的耶稣仁慈教堂最为恢宏壮丽。

这座教堂之所以闻名于世,不仅因为巴洛克五重奏的建筑风格,更因为里面沉睡着伟大的传教士圣·弗朗西斯·泽维尔(St.FrancisXavier)。

圣·弗朗西斯1542年来到果阿,短短数年就惊人地发展了3万多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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