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俏冰终于回到了H大,住进了H大医院的病房中。她昏迷了两天两夜,一直没有退去的高烧让她脸色酡红,嘴唇干裂的出血还依旧叫着萧逸楠的名字。
尹茜桑拉起她伤痕累累的手臂,彷佛是最美的白玉被人狠狠地千刀万剐,才会有如此恐怖凄凉的一幕。萧逸楠轻轻抚摸她的手臂,一面吻着那刚刚结痂的伤痕,一面落下了眼泪。
“冰冰,我对不起你……”
“你用不着说这些!”尹茜桑一把将他推到地上,面无表情地说,“是这个傻妞自己蠢,看见你和丁娜亲热就想不开作践自己。她自己不爱惜自己,白白赔上性命!她不值!她活该!”
“尹大师,你怎么能这么说?你不觉得自己太狠了吗?”
“我狠还是你狠?你要是真的想要她的命就直接开枪,犯不着这么折磨她,让她活不成死不成的!我看你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魔鬼!你给我滚!你出去!滚!”
萧逸楠怒视着她,喘着粗气,终于夺门而出。
“你到底想干什么?”萧逸楠找到丁娜,直截了当地问,眼睛里的怒火像要杀人,更像要自杀。
丁娜咬咬嘴唇,垂下了头,像一个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的孩子一般,喃喃地问:“她怎么样了?”
“一时还死不了,你是不是特别失望。”
“我没想让她死,我只是……不甘心。”
“不甘心什么?为了刘洪,你应该找张紫瑶算账。”
“你还记得上一次我和你吃面你把肉片和鸡蛋夹到我碗里时管我叫什么吗?你叫我冰冰!这不是第一次有男人在我面前把我叫成她了!”
“你是说……刘洪他……”
“他连喝多了拥抱着我的时候都叫着‘俏冰啊,你真漂亮,哥是真心喜欢你的……’张紫瑶,她只是林俏冰的替代品!”
“可这一切并不是冰冰的错!”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如果不是她的出现,一切都不会偏离正常轨道。其实,我不恨她,一个刘洪,我根本不在乎。我最不甘心的,就是她凭什么能有那么多男生为她神魂颠倒,还有你这样一个男人对她如此一往情深!我不明白,我和她比究竟差在哪里?我也有美貌,我也有财富,我为什么不能有她那样的魅力和幸福?我才应该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那你现在知道了吗?”
“知道了。从她能为你流那么多眼泪却从不指责你一句我就知道了。她能为你站在雨里吹一夜笛子,能为你自残身体,为你差点卧轨自杀……我对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从这些看,我已经输了。”
“为你一个小小的虚荣心,你就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害成这样?”
“萧老师,你也别说我!你没资格!从头到尾,你不是配合我演戏吗?你为了逼她走,逼她对你死心,故意装出跟我亲近的样子。你也别说我利用你,你不是也利用了我吗?把她害成这样的,也有你一半,准确的说,是一大半。”
萧逸楠瞠目结舌,他承认,丁娜说出了他心底最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令他根本就无力反驳,只能呆呆地低头受教,并深刻地反省己过。
“萧学长,我马上就要走了,我老爸已经帮我办好出国的手续。我对不起林俏冰,更加没脸见她,今生今世,我都没机会向她当面道歉了。我承认,我是她的手下败将,我也劝你一句:她那样的人,肯这样对你,真是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了。在爱情面前,仇恨,立场,意识形态的差距原本就都是苍白的。做人啊,真实一点,何必那么虚伪呢,累不累啊!”
“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缠绵思尽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三五年时三五月,可怜杯酒不曾消。”
空荡荡的教室里,林俏冰倚在窗边望着雨中的校园,那沉沉的烟霭,那黛青色的山峦,那远方的铅灰色的海洋,这一切彷佛都是一幅墨汁氤氲的中国画。人在画中,画在心中。
林俏冰眨眨眼,眼泪收了回去,朦胧的景象,彷佛又带她回到了那个心醉又心碎的夜晚。她站在温泉中拥入萧逸楠的怀里,可是他拒绝了,拒绝她那种赤裸裸的表白。他是个君子,也是个心硬之人。他不肯接受她!坏蛋!他不知道她无时无刻不思念着他吗?他怎么能无动于衷!
林俏冰咽下了又要涌出来的眼泪,可是却发现心里早已泪迹斑斑。让她痛得几乎站不住。
“唉,你这样真不是个办法。”尹茜桑看不过去了,走过来拍拍她日渐消瘦的肩头,“不就是一个衰人老萧吗,有办法!”
“阿桑,你有什么办法?”林俏冰像濒死的人求到了起死回生的良方一般捉住她的手,“你能帮助我,是不是?”
“嘿嘿,要想让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承认他的感情归属,就得让他吃醋!”
“吃醋?”林俏冰疑惑了,低头忖度了一下,心悦诚服地笑了笑。
初夏之夜,如梦一般迷醉。月亮如一弯金色的小船横渡过璀璨的银河,又羞涩地躲在了树梢后面,静静地窥视着安闲纳凉的人们。此时的校园人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一些去逛了夜市回来坐在长椅上分享着美食的情侣,他们的亲昵地相互喂食,戏谑打闹,耳鬓厮磨,彷佛天地间就剩下彼此那般忠于自我。
林俏冰和尹茜桑手牵着手漫无目的地走着,闲散而又有些无聊,林俏冰看到了有人在吃西瓜,便说:“我去买两杯果汁给你喝。”
“等等!”尹茜桑像发现了尼斯湖水怪般低声急叫,“快看前边!”
“哗剑衣护揪,赌捉舞享沁,拘北咬明约,堆莺称散认……”奇奇怪怪的声音传来,似歌似戏,似经似咒,言辞听不懂,曲子似随心随情而出,却也有些绵远悠长的韵味。那树梢后的白色身影看起来纤瘦又矫健,舞姿却不怎么样,笨拙而趔趄,连转了两个圈子都能转晕,还“咣咣”两声撞树上了,然后又没事人似的继续起舞弄清影。
“冰冰,这人疯了吧,需不需要报警?”尹茜桑的语气看起来不像担心,更加不是害怕,颇有几分幸灾乐祸。
“千万不要。”林俏冰忍住了笑,“他是在吟诵《月下独酌》。古人读诗不像我们现代人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来读,而‘唱读’。唱的曲子可以用唐调,也可以用宋调,更加可以有感而发随心唱来。对于古代文人来说,吟诵一种修身养性的方式,吟至高兴时,更可以手舞足蹈。吟诵的目的就是为了情通古人,反复琢磨作者的原意,体会诗文的涵义。终有一天,豁然贯通,与作者之心越千百年而相通……”
“哈哈哈哈,想我胡某何其有幸,独自在此苦吟多年,从无一人欣赏。他人笑我太疯癫,我何尝把众生之话寄心间!”树丛中的白色身影徐步踱来,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孩。树影婆娑,并不能看清楚他的脸,但见他站姿不稳,忽而斜倚树干,忽而张臂沐风,忽而舒袖旋转若飞若扬,看上去特别像李贺诗中走出的鬼魅。“不知二位尊姓大名。在下胡默风,中文系学子,这厢有礼了。”
“原来是胡兄,失敬。在下历史系林俏冰,见过胡兄。”林俏冰长揖到地,深远而恭敬。
“我叫尹茜桑,有礼。”尹茜桑也学着林俏冰的样子,只是有些前鞠而后凸。
“原来是历史系的系花,小生失敬了。早听说历史系林大美女才貌双全人中龙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想不到我今日之知音能是一位女神,倒也不枉此生了。”
“兄台谬赞,系花一说,无非是同窗间的玩笑之语,世上更无女神。我等深夜信步至此,闻听兄台雅音,如闻仙乐,令人耳目清新。”
“我说你们就好好说话不行吗,总是拽文不累吗?”尹茜桑的牙都快酸倒一片了,捂着腮帮子大叫。
“尹大师,塔罗智者,大师中的先知,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怎么,你认识我?”
“尹大师骨骼清奇,双目如炬,蕙质兰心,神机妙算堪比孔明伯温,贤名早已远播,又何必过谦呢。”
“嘿嘿,好说,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吧。”尹茜桑头一回被人当面这么夸,倒有几分不好意思了。
“今日结识二位,实乃胡某之福。明日是胡某在中文系的小礼堂中举办讲座,二位如有幸,欢迎赏光,不吝赐教。”
中文系那栋雕梁画栋的教学楼是坐落在一片粉红色的樱花林,那满天的灿烂迷人的花瓣,好像一个个俏皮的精灵,将那一季的壮美和纯洁开到了极致。所以H大也有自己的樱花节,三三两两学生们自带着食物和饮料在樱花林中席地而坐,唱着跳着,聊着笑着,为这优雅芬芳的花朵更平添了几分激情和浪漫。
林俏冰和尹茜桑来到了中文系的小礼堂,虽说是最小的礼堂,可也比历史系的礼堂要大。中文系是全校第一大系,中文系的学生也就难免有着高人一等的优越。他们有激情、有才情、有诗情,他们不懂得保守和低调,他们愿意张扬,愿意挑战,渴望冒险,对新鲜感有着嗜血般的狂热。
H大向来标榜学习西方大学自由的学风,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研修而获取某项知识,进而组织社团搞活动,甚至开办讲座。中文系的学生是全校开办讲座最多的,即使听的人不多,他们也照开不误乐此不疲。
等了半天,礼堂里终于有了第三个人,第四个,第五个……,直到来了第十个,千呼万呼始出来的胡默风终于以偏分头,黑西装,白衬衫,黑皮鞋的打扮出现了。尹茜桑一看他就止不住“扑”一声乐出来。他个子中等,宽宽扁扁黄中带红的四方脸,看上去倒有几分濮存昕似的文气。高高的额头异常饱满明亮,浓黑的眉毛微蹙,显示出对社会的愤怒和不屑。狭长的豆荚形的眼睛总是那么明亮地闪烁着,时而笑时而怒,时而哀时而忧,仿佛是临波照水,影子千变万化,一个准也没有。
林俏冰看看台上一脸严肃的胡默风,再看看捂嘴窃笑的尹茜桑,奇怪地问,“阿桑,你笑什么?”
“我笑这个家伙就是掉到上海外滩上去,我也能一眼就叼出他是个精神病。”
林俏冰也止不住一笑,然后洗耳恭听这堂胡才子的心血之作《走下神坛的李白》:
“李白,不仅仅是一位诗人,更是一个古惑仔。‘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抡着剑满大街砍人的,不是古惑仔黑社会又是什么啊!李白,一个酒鬼,一个疯狂的驴友,放下老婆孩子不去管,整天满世界闲逛又带不回钱来养家,还写诗骂老婆是‘会稽愚妇’,可他自己又是什么东西,除了一大群痴呆的孩子他又给了老婆什么,给了这个家什么?外出做官弄得流放夜郎,皇上赐的金子也都被他买酒喝了,最后落个‘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看也只有不会说话的大山才不嫌弃他……”
平心而论,这个讲座主题不算深,但是语言还算通俗幽默,林俏冰和尹茜桑都听得大笑不止,一点也没注意到身边那寥寥可数的几个人走得就剩她们俩了。
当胡默风汗流浃背地从台上下来时,感动得直握她们的手,“谢谢你们,能坚持到最后,真是我胡某人的知音啊。”
“没事,”林俏冰笑笑,“讲座很精彩,虽然听的人不多也不要紧,周旋刚出道的时候接受她的观众也不多,但是现在呢,真是‘家家争听金嗓子’。”
“说得真好!”胡默风的眼泪都快下来了,“我明天要去图书馆的印刷室拿我刚刚刊印好的文集,不知你们有没有兴趣来看看。”
“好的。”
第二天,尹茜桑因家中打来电话说加菲生病了就急急忙忙地赶了回去,只有林俏冰一个人来看胡默风的文集《载酒江湖十年行》。那是一本附上了紫红色封面并配上插图的文集,沙沙作响的爽脆的纸张,印着一首首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给作者带来丰厚稿酬的文章。
林俏冰打开第一页,仔细地看着。那是一篇怀念家乡的文章,淡淡的忧伤,倒也情真意切。第二篇写的是作者第一次梦遗的感受,青涩懵懂令人忍俊不禁。第三篇写的是心怀大志却在现实生活中倍受嘲笑的苦恼,旷达豪放中又带着孤独和辛酸……
林俏冰手中托着胡默风给她买的冰淇淋,边吃边看。胡默风也在旁边边吃边看,她看文章,他看人。这真是一个细巧可人的侧脸,即使是罗丹在世也不能雕琢地如此无懈可击。那白腻得看不见毛孔的皮肤,想一块最为精致诱人的奶油蛋糕,让人恨不得立刻就吃进肚子里去。
呸!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胡默风连连唾弃自己,“枉读圣贤书多年,竟有如此龌龊的欲念,真是该杀!”他攥紧拳头死死地抠住手心里的肉,勉强笑道,“浅薄得很,实在是献丑了。”
“哪里,胡君大才高义,令我拜服。看到你的文章,我都有一种提起笔来写作的冲动了。”
“是嘛,太好了,我介绍你进我们文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