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军区大院里长大的傅子强打小便因为调皮捣蛋被家里扔到部队里磨练,谁知道长大了更是喜欢惹是生非打架斗殴,整日里与一群还算志同道合的朋友天南海北的到处乱闯,尽管有些不务正业,但确实也长了不少见识,看到了许多让寻常人这辈子注定无缘相见的震撼画面。
他曾经在部队里见过有人仅凭一记靠山贴撞断一颗碗口粗的杨柳树,后来打听才知道这门霸道的功夫叫八极拳。
他曾经在嵩山少林寺见过苦练金刚罩十八载的武僧在真正的锋利刀剑下毫发不伤。
他曾经在内蒙见过有人徒手生撕了一头野狼,这令他惊讶于对方的彪悍,后来才听别人说起那家伙叫胡贲,是大枭孙老虎手下的第一悍将。
他也曾经在湘西见过有人像蛇王那般驱使成千上百的毒蛇如臂使指一样令人不可思议的令行禁止。
这辈子活到现在,他自认见过太多不可思议和彪悍牛掰的事迹,但今天那个剃了一个刺眼光头,身板夯实,个头最起码两米出头的大家伙还是狠狠让他震撼了一把,他低头看着脚下被那个魁梧男人一拳轰飞十几米的野猪,瞳孔再一次像是受到了刺激那般猛地收缩了一下。
这头重达六百公斤被他用猎杀大象都绰绰有余的猎枪特殊弹击中两次仍然不死的野猪王,此时被魁梧男人一拳砸在脑门的猪头整个已经像是被高速炮弹击中那样轰然稀碎。
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啊?
他抬头看向那个站在张十三身后的大个子,眼神中第一次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其实不只是他,所有人看着那个一拳轰飞野猪的魁梧大家伙眼中都不可避免的透着害怕和畏惧。
“谢谢。”
心中犹豫了片刻,傅子强还是走到了张十三的面前,挤出笑容道:“还有为之前的失礼向你们说声对不起。”
苏郁冬眼神特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同伴,这还是他第一次从死党嘴里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
“看你认错的态度这么诚恳,我代表组织原谅你了。”
张十三笑着调侃了一句,屁大点事,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傅大少也笑了起来:“既然这样那大家认识一下吧,我叫傅子强,南京人。”
“张君宝,你也可以叫我十三。”从地上拽起一根狗尾巴草咬在嘴里,张十三含糊不清道。
站在张十三左边的胖子笑嘻嘻道:“朱彪,道上的朋友都称俺叫妇女之友或者寡妇杀手。”
听到这话,傅子强笑了笑,随即抬头看向站在张十三右边自始至终都一言不发的魁梧男人。离远看只觉得这个男人非常高,现在站在旁边,这股压迫感才更加强烈,就像是有一座大山罩在你的头顶,随时都有可能砸下来把你压成肉饼,这样的男人就算是做不成朋友,也绝对没人想选择做敌人,太恐怖了。
“这傻大个叫曹莽,只不过是空有一身蛮力罢了,你别搭理他,这家伙就这样,除了俺十三叔,对谁都不爱搭理。”
胖子笑嘻嘻解释道,他眼睛本就小,这一笑就像是眯起来快睡着似得,随后又语气怪异的补充了一句:“你最好还是离这家伙远一点,他脑子不太好使,很多事都认死理。”
尽管内心依然不太明白眼前胖子这话是啥意思,但傅子强还是点了点头。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趴在地上的土狗翠花猛然间站了起来,而与此同时,嘴里咬着根狗尾巴草的张十三沉声道:“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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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中,一道道灰色的身影越聚越多,约莫有二三十条闻到血腥气味而来的豺狼将众人给团团围住,呲着牙目露凶光的盯着它们的猎物。
面对这种危急场景,手里紧紧攥着猎枪的傅子强下意识往站在张十三身边的曹莽望去,其实不只是他,所有人都看着那个一拳将野猪砸飞十几米的魁梧男人,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好像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场,哪怕是再可怕危险的场景,也能让人打心底里涌现出一种莫名的心安。
张十三吐掉狗尾巴草,将中指放在嘴边吹了一记尖锐口哨,原本浑身紧绷呲牙咧嘴的土狗翠花立即就像是离弦的箭那般朝一个方向窜了过去,与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的豺狼不同,那片地上只有一头体型格外雄壮的孤狼,它站在最高处俯视着所有人,宛如一个王者在巡视自己的领土。
暗骂张十三疯了的傅子强当然明白擒贼先擒王这个连三岁稚童都理解的浅显道理,可他娘滴哪有人让一条其貌不扬,瘦弱到让人丝毫不会怀疑都能被风吹倒的土狗去跟一头体格雄壮身经百战的狼王撕咬的?
众人丝毫不怀疑那条土狗极有可能一个照面就被狼王咬翻在地。
张十三径直走到傅子强面前:“把你的枪给我。”
不明白此举何意的傅大少盯着张十三那张极其普通的脸庞,心中犹豫了片刻,最后一咬牙还是把枪递了出去。
张十三笑笑,没有在意,能理解,毕竟大家才刚认识还不太熟,亲朋好友之间尚且都有一些提防,对外人能不多留一个心眼嘛!
不过他也没有解释,因为他主要是因为手痒,当初在杂志上看到这款猎枪的时候就眼馋不已了,现如今猎枪就在眼前能不乘机好好把玩把玩嘛!
众人按照张十三要求团团围成一个圈,每人负责紧盯自己方向的狼群,随着连续嘭嘭几声枪响,几头前来试探的豺狼被张十三直接用猎枪轰飞。
“啧啧,这玩意果然够劲,不愧是号称世上最贵的猎枪。”
连续开了几枪的张十三略有些兴奋道,当初杂志上写这款猎枪所配载的特殊弹能一枪轰到一头成年大象,本来看到那头中了两枪仍然没死的野猪有些怀疑杂志描述夸张掺水作假的张十三在亲手开了几枪感受那种恐怖的冲击力后终于相信了,他娘滴,不是猎枪不带劲,实在是那头重达六百公斤的野猪皮太厚实了,就跟一架坦克车似得。
嗷,随着高处那头体型雄壮的狼王一声嘹亮嘶吼,本来将众人团团围住虎视眈眈的豺狼像是得到了什么命令似得瞬间群体朝众人狂奔进攻。
霎时,枪响声和狼嚎叫的凄惨声掺杂在一起,扑上来的豺狼越来越多,因为见了血,所以显得格外疯狂。
猎枪的子弹根本来不及换,傅子强和苏郁冬便丢下猎枪各自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灰色手枪出来,弹夹有六颗子弹,这玩意虽然不及猎枪的威力大但胜在不用开一枪换一发子弹,能连续发射,且因为小巧也更加容易控制。
不用花一分钱且子弹管够的张十三玩的不亦乐乎,要知道这款猎枪所配载的特殊弹一颗可价值一百多美金,比黄金还贵,今天要是不使劲挥霍以后可就没机会了。
他开枪包括换子弹的手法极其熟练,比这群猎枪的真正持有者高了不止一个境界。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再搭配上豺狼被爆头的血腥画面,充满了一种暴力美感。
听着旁边传来不同于猎枪的枪响声,张十三趁换弹的功夫瞄了一眼傅子强手中的银灰色手枪,不由笑了起来,感慨道:“这群没见识的娃,手枪哪能有猎枪来的有感觉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