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个大胡子还美滋滋地说一定有很多男人会喜欢我的,我差一点没抄起椅子砸他脑袋上,我没砸他的原因很简单,这个家伙膘肥肉胖,起码300斤,我打不过他,再说我不想招来911.
杰米今天看见我脸色发白,觉得有愧,一个劲地唠叨,说自己再收着一点劲就好了,莎莉和她男朋友一个劲地埋怨他,说他属史前大猩猩的,一再叮嘱他动作小心点,还是把我弄伤了,杰米自知有罪,也不敢辩解,垂着脑袋想给我熬大米粥,因为上一次他受伤以后我就给他熬的大米粥,他吃的巨香甜。
他按照我说的比例在电饭煲里加入米和水,然后切了很多火腿和香肠,我不想吃油腻腻的东西,他一个劲问我想吃什么,多远他都去开车给我买,我在纸上写了<咸鸭蛋、酱黄瓜>,让他去中国人开的饭店看看有没有卖的,我想起身找钱包给他,他直说不要,然后拿着画鬼符一样的纸条跑了,大米粥快好的时候他也回来了,说去唐人街买的。我尝尝,味道比在中国吃的差远了,我也只得笑着谢谢他。
他伺候着我喝粥,第一口,觉得糁。
第二口,我看见粥面上浮着草根。
第三口,我险些被硌掉牙
我尴尬地问他淘米了没有?
他老人家一脸吃惊地问我,什么是淘米?
我只得说,就是洗米。
他大惊失色:“这米还用洗?我放进锅里煮的时候加了很多水啊,难道竟然没洗干净吗?”
波士顿。
擎诺学的专业和与法律有关联的,他准备拿到学位以后就考硕士,读JD,在美国,法律专业只能硕士才可以读。
象擎诺这样的本科毕业生一来就读法律专业的JD的人很少,绝大多数都读LLM,因为申请JD需要LSAT成绩和托福成绩,而LLM只要TOEFL就可以了。
美国本国的学生基本上以读JD为主,读出来后再去考律师执照,国际生申请JD非常困难,由于有很高的英语和历史等要求,中国同学基本很难申请到。从就读角度来说,JD申请难,学费贵,因为一般是3年制且奖学金不多,而LLM相对好些。但就从就业和学术角度来说,JD的含金量远远高于LLM。JD学位在美国很值钱(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职业角度)。
所以擎诺一分钟也不浪费时间,咬牙苦读英语和历史,而他想静修的愿望总是不断被打扰,层出不穷的女孩想和他上床,有人还公开地说她自备***,美国女孩的开放和热情着实不是传闻。
擎诺在这个时候一概装作外语不好,听不懂,笑笑,走人。
一次有一个gay在接近了擎诺几天以后,伸手就来摸擎诺的下本身,让擎诺一个过肩摔扔到了结结实实的水泥地上,磕的结结实实,当然,他也嚎叫的结结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