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何齐教了她一个办法,照着书单上的名目,替她找来改编成的电影影碟,而且还是VCD,分上下两张的,只带上半部分去给莎莉看,至于剩下的——就没有了。林薇将信将疑,如法炮制,没想到这个办法在莎莉身上还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没有了,莎莉好奇得万箭穿心,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后一半,只能翻开书来找后话,半天工夫就把后半本《海蒂》磕磕巴巴地读完了。而后,又是《海底两万里》和《格列佛游记》。阅读这件事本来就是开头最难,一旦读过两三本书,辨出其中乐趣,想停也难。可就在林薇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莎莉已经开始专拣爱情小说看了。
林薇把这事当笑话讲,何齐却又想起从前的事情。
这一招并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父亲想出来的,让他读完了人生第一本书——《男孩彭德罗的烦恼》。那时的何齐未满十岁,只要父亲在家,就使尽浑身解数地缠着他,像树袋熊那样赖在他身上,表演新学的本领给他看,无时无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岁以后,一切就都变了。外祖父重病,他被母亲一起带到英国去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医生和最好的中学教育,实际却是家里百年的医药生意,恨不得每一个长辈都是人瑞,生了病就要避出去,装作无疾而终。而且,他的父母也已经形同分居。
每年,父亲来英国两次,一次新年,一次是他生日。他总是像盼着过节一样盼那些日子,可每一次都惨淡收场。
他一直不懂父亲为什么不喜欢他,对他如此苛责严厉,就好像他是彭德罗,是“全城最坏的男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罪过。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母亲在跟父亲说他的言行,但他并没有做过那些事讲过那些话。他花了很久才弄清楚其中的逻辑,那是一种病态的逻辑——母亲不得不这样做,除了这些,她与丈夫之间已经没有其他联系了,儿子是他们唯一的话题,以及“共同的敌人”。
又过了几年,他升学去了美国。母亲终于去心理医生那里就医,经过几次昂贵漫长的治疗,效果了了,闲时仍旧在他们父子之间挑事。何齐也恨过她,觉得是她把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弄到如此地步。但每当母亲酒醉,总是紧抱着他,说:小齐,我只有你。他又心软了。
在婚前,母亲也是风头正劲的人物,是最出色的美人。后来,他出生,所有人都说他酷似母亲,其实他们最相似的并非容貌,而是脾气。他们都爱一个人,母亲的爱深得甚至到了病态的地步,而他虽然不表现出来,却也是爱着的。可世事总是这样讽刺,直到他这一次来到上海,才算真正知道,他与母亲两个人都被辜负了。
不过,人已经去世,身后的事情法院也已经判了,他决定不再去想这些,毕竟眼下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考虑,比如,林薇。
一连几天,何齐都在分手之前这样想:今天,一定要吻她。结果却都是无功而返,倒不是被她拒绝,而是他怕她会拒绝,所以一直没有动作。
那个年纪的何齐也是急性子的,这种温吞的做法完全不是他的作风,但面对林薇,他就是这么无可救药地变得温吞了,原因似乎很简单——他完全摸不清她的脾气,也拿不准她会是什么反应。
为这件事,何齐纠结了几天,结果那个吻却是毫无准备地来了。
那一夜,他还是送林薇回家,直到她家巷口,两人还在说笑话。
林薇又在问他:“何齐,你官司打完没有?”
“完了。”他回答。
“赢了?”
“输了。”
“打完了还不走?”
“可能明天就走了。”他突然严肃起来。
“去哪儿?”她明显僵了一下。
“离开上海,回家。”
她沉默,足足一秒钟,然后才说了一句:“那是不是就不回来了?”
“有可能。”他回答,细细看她的反应。她低着头骑车,还是满不在乎的语气,可是脸上的表情让他很满意。
于是,他憋住笑,绷着脸一本正经地把话说完:“也可能不走,一直留在这里。”
她转过头看看他,慢慢辨出味道,脸就变了,伸手狠狠推了他一把。他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招,差一点摔到地上去。她却一点罢手的意思也没有,也不说话。
“林薇,就许你耍我,我开个玩笑,你就没完没了了啊。”他叫屈。
她见他不服,干脆就从车上下来了,站大街上就指着他骂:“何齐,我告诉你,你说什么都行,别给我拿这种事情开玩笑!你要走就走,我林薇不稀罕!”
他看她暴怒,也好像生气了,把车往旁边一摔,冲过去抱住她吻在嘴上。她一开始吓了一跳,使劲用手推他,但后来就好了,以至于他细细地吻了她很久。直到离开她的嘴唇,她的两只手还抓着他胸前的衣服不放。他完全没想到她会这样顺从,就好像在他吻她的时候,她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这个不一样的林薇是那么的简单、笨拙、全心全意,让他禁不住害怕自己的一点点举动都会伤害到她。
“对不起。”他看着她说。
“别跟我说对不起,我不会原谅你。”她回答。
“那你揪着我衣服干吗?”他存心逗她。
“你占我便宜还能让你随便跑了啊?”她嘴上还是不让。
“你觉得是我占你便宜干吗还让我亲你?”他也继续。
“还不就是看你年轻,长得还不错嘛。”她哈哈大笑。
他让她赢了,开始有点懂她,她这个人,就是一张嘴巴狠。
周末,林薇不必去韦伯家上班,Ash的工作也可以停一夜。何齐早几天就开始做计划,盘算着两个人可以做些什么。
可惜事与愿违,星期五下午,林薇还没下班,韦伯太太肚子疼进了医院,不多时就打电话回来,说大概就是今夜分娩。那一天,韦伯家的男主人正在广州出差,南方天气不好,堵在机场尚未登机,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谓职业经理人大概就是这样,今天在上海,明日飞迪拜,后天晚上兴许又在里约热内卢,钱都不好赚。女佣是做完晚饭就要走的,此刻也不出声,还一脸的不情不愿。
这么一来,偌大一座房子,就只剩莎莉一个人了。林薇看不过眼,主动提出来,她可以加班。
此举正中莎莉下怀,拥抱她道:“林薇,还是你好。”
见这丫头突然示好,林薇倒不习惯了,冷着脸回答:“省省吧,你爸妈会付我加班费。”
这时,天还不曾黑下来,林薇趁着女佣还在,赶回家一趟,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给林凛留了点钱吃饭,交代他好自为之,回到韦伯家,又打电话去Ash请了假。
最后,她给何齐打电话,把莎莉、林凛连同Ash的安排都说了。
何齐听她说完,没有出声,许久才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到过我?”
林薇却笑起来,揶揄他道:“你听到自己说什么没有?怎么像个怨妇一样?”
说到这里,电话就断了。林薇愣了一愣,听着嘟嘟嘟的声音,好一阵才把听筒放下来。
何齐从来不曾这样对她,一直到吃过晚饭,林薇还是觉得心里不上不下,想再打电话过去说个明白,却又偏偏负气,不愿意做先开口的那个人。她心里想,何齐也看得到这里的号码,如果对她有什么意见,大可以打过来讲清楚,就这样摔电话算什么?
女佣洗过碗就走了,只剩她和莎莉,两人坐在家庭室里看电视。八点多,莎莉说要去游泳,林薇便陪着她去,一路心不在焉,跟着莎莉七转八转,走了很远的路也不觉得。
莎莉是穿好泳衣来的,到了泳池,一个猛子就扎下去了,林薇没有泳衣,只能坐在岸边的躺椅上看她游。那泳池是个巨大的椭圆,一半室内,一半露天,周围一圈夜灯,照得一池的碧蓝。边上就是花园,那时已是七月末,攀墙而上的蔷薇眼看就要开尽,玫红色的花朵有种迟暮的艳丽,紫藤和史君子却正是最盛的时候,夜风吹过来,带着不易察觉的香气。
林薇在躺椅上睡下来,望着天上稀疏的星星发了半天的呆,许久才回过神来觉得奇怪,社区俱乐部的泳池怎么会只有她们两人,非但没有其他人来游泳,而且连个救生员都没有。
“莎莉,莎莉。”她叫那丫头过来问。
莎莉玩得正欢,根本不搭理她,倒被别人听见了。
一束白光照过来,有人提高声音问: “谁在那里?”
林薇被照得睁不开眼,待来人走近,才看清是个穿制服的保安,一上来就像训犯人一样训她:“你们哪儿来的?知不知道这里是私人住宅?”
听他这样讲,林薇心里猜到一半,暗自道:得,又被那丫头害了。
正要开口道歉,却见莎莉悠闲地游过来,开口对保安说:“我认识住在这里的人,姓陈的,他说我可以来玩。”
大约主人真的姓陈,保安拿不准她们的来头,举起对讲机喊回去。林薇以为莎莉只是胡扯,八成是要被戳穿的,却不承想那保安还真买账了,对她们说了声:“此地十二点关灯,注意安全。”就走了。
待保安走掉,林薇抓过莎莉来问:“你老实说,到底搞什么鬼?”
“什么搞鬼,”莎莉喊冤,“我真的认识那个人,他说过的,我要是想游泳,随时可以来。”
“你什么时候来过这里?”林薇追问。
“我老早就知道这个地方,叫你陪我来,你又不肯,”莎莉老实交代,看样子还挺得意,“那次你们找不到我,我就是在这里玩。”
“那你爸妈知不知道你认识这么个人?”林薇还是很警惕。莎莉再淘,毕竟也是个小女孩,遇到陌生男人这种事可大可小的。
莎莉见她这么严肃,很是莫名,摇摇头反问:“告诉他们干吗?他们又没时间来。”
“那你就敢到陌生人家里来?不怕被卖掉?”林薇开始教训她。
“他看起来……不会卖小孩,而且我们住的这样近,应该可以算邻居吧。”莎莉狡辩。
“哈,”林薇冷笑,“他是不是还对你说,小妹妹别怕,叔叔是好人。”
莎莉不懂这是反话,一本正经地摇头,纠正道:“不对,他说他是坏人,而且这里他不常来,要我自己小心,游泳可以,别淹死就好。”
林薇词穷了,世上还真有这样的人,觍着脸说自己是坏人,又对着一个九岁小女孩说什么死啊活啊的,难得莎莉也是个奇葩孩子,居然还觉得这人不错。
那一夜,林薇就在韦伯家过了。她睡在客房,方方正正的一间卧室,附带一个卫生间。从暑假开始到现在,她还不曾这么早睡过,往床上一躺,舒服地像在云里。高床软枕,别墅泳池,三顿饭有人做好了端上来,吃完了还不用洗碗——对她来说,这班加得就像是度假一样,只是惦记着林凛,此刻他大概又在打蚊子,热得一身腻汗。
除了这个,她不是没有别的心事,本以为能睡个好觉,结果却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半夜又莫名醒过来。
何齐,她对着天花板,说:“何齐。”
而何齐那一边,却是另一番不眠之夜的景象。他有段日子没跟罗晓光他们混了,这天夜里又换了花样,几个人租了一块场地踢球,镁光灯全部大开,球场上照得雪亮,反衬得观众席鬼影重重。
比赛开始,他与罗晓光分属两队,本来只是随便玩玩的,却不知为什么踢得剑拔弩张。盛夏的草地长得正好,才洒过水,天气又热,一圈跑下来便是浑身透湿。
中场休息,蒋瑶左右开弓拿了两打咖啡过来。
“这么热还喝咖啡?”罗晓光骂她蠢。
何齐也说不要,她却还是递到他面前,自己也拿了一杯来喝。何齐只好接过来,尝了一口才知道是蛋酒。
“告诉我你拿到的是哪种?”她问他,不等他回答就凑上来,手抚着他的脸颊,闻他嘴里的味道。
“Eggnog.”她在他耳边轻声道,说完转身又去分剩下的“咖啡”。
旁边的人看到就开始起哄,问何齐知不知道蒋瑶拿到的是哪种酒。
罗晓光却说:“何齐,怎么不见你那个啤酒妹?这么多天还没得手?”
何齐想也没想就将手里的纸杯掷过去,杯子砸在罗晓光身上,茶色的蛋酒泼了他一身。罗晓光跳起来,朝何齐冲过来就要动手,边上的人都赶过来劝。胡凯算是机灵的,拉了何齐就走。
何齐也不知自己哪来的火气,好好的一场球闹成这样,蒋瑶追上他们去拉他的手,他也没停下,边走边把球衣脱了,擦掉脸上的汗。
林薇,他背着光,在心里说:林薇。
第二天,何齐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本来他睡觉前总会按下“请勿打扰”的,这一天却没有,只因为他觉得林薇大概会打过来。
他不记得梦到什么,只觉惊魂甫定,拿起听筒喂了一声,对面说话的却是个上了年纪的男声。他年满二十一岁,早已成年,不用再有监护人,但这个人却好像他的监护人一样。别的不说,至少把他从警察局里赎出来过一次,差一点就是两次,他总得给几分面子,学着别人一样叫赖Sir。
几句寒暄之后,赖Sir问他:“昨晚我打过来,你不在,又是一夜未归?”
何齐没有否认,有胡凯跟着,他的行踪其实从来就不是秘密的。
“我跟着你外公做事多年,又与你父亲共事,”赖Sir又道,“有些话,你且当我是长辈,不妨听一听。”
“您说吧。”何齐当是尊老,听他啰唆。
“有些东西你要是想争,不管官司打到哪里,我们这些人总是站在你这边的。”声音还是沙沙糯糯的,说的话却是掷地有声。
“我们这些人”,这些人都觉得他想不开,以为他自暴自弃。离二审上诉期止还有半个月,他们都在等他的一句话,却没人知道他究竟要什么。
“不必了,”何齐断然回绝,“我什么都不想争,这是他的安排,我尊重他的意思。”
“你不要这么想,协议原件从头到尾你都没有看到过,怎么就知道是你父亲的意思?”赖Sir开始劝他,“退一万步说,他所得也不多……”
何齐没等赖Sir说完就把电话挂上了,也不知自己是不是负气。
是,他所得不多,只是一座房子,一间公司的股份若干,连同江浙一带几间药厂和化工厂。陈康峪做着许多生意,地产,黄金,什么赚钱做什么,这一些算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至多是个象征意义,但在媒体煽情的渲染下便成了何氏的根本。
是,他所得得不多,但我又得到什么?何齐也这样问过自己,带着些自嘲的——车、船、夜总会会籍,不胜枚举,他大方地让出来,那言下之意是很清楚的:含着银匙出生的孩子,这些东西与你最般配,但也是我不要,才轮到你。
清穆宗同治三年,西元一八六四,杭州人陈义樵与广东顺德籍的何仁礼在上海开了第一间药房——光善堂。何仁礼是行商出身,陈义樵只是药师,经营几十年,开出数间分号,无论钱财权力,何氏始终占上风,陈家的人仰仗的不过就是手中几张秘方,后来,何氏举家迁往香港,在那里重开光善堂,赖Sir是最早那一班伙计之一,十八岁中学毕业,便出来在药房做事,那时的光善堂还用着带铜盘子的老秤,叫作药戥,后来又转到会计部,电脑尚未发明,所有账目靠人手簿记。
而陈氏子弟除去少数在外读书,悉数留在上海,后来的事情即便不说,也猜得到。
陈氏世代都是读书人,不是行医,便是制药,直到出了个陈康峪,羊群里的第一只狼。
而后又是那个人,是第二只。
而何氏过得太过于优渥,已经从狼变成了羊群。
没人知道何齐并不想争,就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己要什么。
他看着那只电话良久,仿佛在等,但铃声却一直没有再响起来,他默默躺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找了那个那个号码出来打过去。
接电话的人,正好就是她。
“林薇。”何齐叫她的名字。
“嗯?”她也知道是他。
“那个……”
“有事快说,我这是在别人家里。”
“我要是跟你讲了,不知道你会怎么说……”
他停下来,她也不说话。
“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他终于说出来。
她沉默,他静静等着,觉得自己等了很久。
“我知道。”她总算开口,声音有点哑哑的。
随后,电话就挂上了。
他仰面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听着嘟嘟嘟的声音。她这样回答,他一点都没有失望,就好像他早就料到了她会这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