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骐在路上买了一份罗马的地图,在路上与众人一起研究。
撒哈拉大森林是罗马南方的一片森林,是大陆最大的几片森林之一,森林跨了几个省,大部分区域都隶属于罗马帝国的诺曼底行省,这是帝国第二大的行省。诺曼底行省的首府在鲁昂,这是一个常住人口两百万人的大城市。鲁昂城是罗马南方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交通发达贸易兴盛,大量机构均在此设有分会或总会。布拉格小镇在诺曼底的西北面,距离首府鲁昂并不算太远,坐马车大约要花上二十天。
“那我们先去鲁昂吧,那里离这里最近的大城市。”陈骐提议。
众人没什么意见。倒是吴军接过地图,喃喃自语:“诺曼底,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看来作者是想在这个地方来上一场登陆战。”
颜丝丝白了他一眼:“还在幻想自己是穿越小说的主角?”
吴军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大家都来提提意见,我们是租马车去还是跟着佣兵团去?租马车的话估计半路上钱就用完了,但要找一个去鲁昂的佣兵团我们还不知道联系的渠道,也许没人愿意免费带着我们去。”张平说,“要不我们去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去典当所换钱?”
“我们可以走路去鲁昂啊。”一个人提议。
搀扶着断臂伤者马英杰的那个人马上反驳:“我一路都扶着马英杰,坐马车都要二十天,自己走的话还不得两个月啊?走的话我可吃不消。”
“要不把我这些东西当了吧。”黄蕊从随身携带的女士挎包里拿出了她的口红,“我这还有香水、卸妆油和一些粉底,不知道能不能换点钱。”
“学~姐好霸气,命~根子都敢拿去当!”颜丝丝也拿出了半瓶香水,“我就带了这个,一起拿去去试试吧。”
同行的另外两个女生也拿出了自己的化妆品,虽然标签被水泡坏了,但这些化妆品本身防水效果很好,目前都还能用。张平把这些化妆品收了过来,带着大家走到了典当所。张平叫大家在外面等着,自己跑了进去典当,典当所的窗口都开着,排队的人也不多,典当的效率也快,所以张平很快就出来了,拿着一个小袋子。
“就三百多。”张平哭丧着脸。
“老娘的进口香水啊,还有这么多昂贵的化妆品,才这点钱?!”颜丝丝生气了,说了一些不可描述的脏话。
对了!陈骐忽然想到了一件事。这里靠近撒哈拉大森林,来来往往的都是佣兵或是商人,自然瞧不上这些女孩子家的化妆品,而能看时间的手表却可以在这里卖出好价钱,那是不是适合在野外生存的东西就能卖好价钱呢?自己最早清理背包的时候还有一包烟和打火机,现在烟已经抽完了,那打火机不是正好能卖吗?
陈骐赶快拿出打火机交给张平:“你去试试这个,他们去大森林做事免不了用火,打火机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张平一愣,然后也反应过来了,他大声问:“还有谁有打火机?陈一豪你也抽烟啊,打火机呢?”
陈一豪弱弱的说:“早坏了。”
队伍里另外一个男生马上翻包,很快就拿出了打火机:“我这还有一个,其他人应该没了。”
张平接过打火机,转身又准备进去:“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陈骐立刻拉住了他:“等等!”
张平很不解:“还有什么事吗?”
陈骐义正言辞地说:“提醒你一下,一会儿记得告诉他们‘这东西可以永远燃烧下去,没有任何消耗’。”
张平:“……”
张平进去了好一阵,出来的时候扛着两个大袋子,他有点兴奋地说:“发达了,打火机一个值五千第纳尔,两个袋子慢慢地全是钱!”
说话声音太大了,周围的陌生人都看了过来,流露出了贪婪的目光。众人赶快离开这个地方,走了好久直到确定没人追了一行人才停下。
“你说你得意个什么劲啊!”黄蕊批评道。
“我的错我的错,太激动了。”张平笑着说,“我们现在把钱分一下,免得放在一个人身上太过于显眼。”
第纳尔硬币不大,大小相当于陈骐原本世界的一毛钱硬币,但一万枚第纳尔还是特别多了,十八个人里有九个带了包,大家就先把包装满,装满以后还剩下两千多第纳尔把每个人衣服裤子上的包也装满了,但还有一千枚没地方装了。
“剩下的就放袋子里吧,陈一豪你拿一下。”张平吩咐。
终于有钱了,大家出发去了车行,准备租车。途中路过了一家武器铺子,他们就赶快进去挑一些防身的匕首什么的,好在这些东西不算贵,便宜的匕首五十第纳尔一个,还配一副皮制的刀鞘。
要到车行的时候遇到了熟人,那就是阿塔了,他见了众人也是立刻打招呼。
“你们要走了吗?”阿塔问。
张平点了点头:“是的,我们准备动身去鲁昂,去那里找一下那些什么工会,先看看有没有资质成为武者或是魔法师。你呢?你准备去干什么?”
“我去看热闹啊。”阿塔说,“本来我下午就准备去附近的城市卢卡碰碰运气的——那里任务多佣兵少。但是刚才我在酒馆那儿听到了消息,今晚广场上有露天的拍卖会!”
“拍卖会?”
“是的。”阿塔开始比划,“每隔几天本来都有拍卖会的,都是一些比较值钱的东西在拍卖,但这次不一样,不仅仅是比较值钱这么简单了。这么跟你们说吧,以前露天拍卖会顶~破天才五万第纳尔,这次可能要破二十万!二十万什么概念?我做十年佣兵才能赚到这么多!”
“你准备去买啊?到底什么东西?”现在张平都有些想去看看这个露天拍卖会的冲动了。
“我说了,就去看看热闹而已。二十万我哪里出得起啊。”阿塔苦笑着,“刚才接到的消息,据说那是一个上古宝物,叫‘永恒之焰’,他们那边雇佣的魔法师检查了,没有任何魔力波动,但火可以一直燃烧下去。”
众人面面相觑,阿塔继续说着:“听说是某个人机缘巧合之下得到的,但不识货拿去当了,而且听说那个人是不准备赎回去了。你们说那个人是不是傻啊?两个永恒之焰至少值四十万第纳尔,他一万就卖了,听说能卖到一万还很高兴。对了,你们今晚要去看热闹吗?”
“不了不了,我们现在就走!马上走!”
……
“妈的,妈的!”告别阿塔后,张平一路骂到了车行,“打火机卖四十万,我们少赚了多少啊!不告诉我这消息多好,我心脏都快梗咽了!”
“好了好了。”陈骐安慰着他,“毕竟那不是永恒之焰,气烧完就没了,到时候点不起火有他们哭的。”
十八的人租了两辆大马车,每个马车配一个车夫和两个护卫,一天的花费四百第纳尔,二十天就已经是八千了。虽然确实贵了点,但毕竟是正规的车行,那些叫价三百的小车行众人是不敢去坐的,万一半道被劫了哭都哭不出来。现在的钱租车还是够的,租完车剩下的钱大概是三千出头,一路上的花销还是可以保证的。
车夫挥舞着马鞭,一路带着大家出了小镇。
“你们谁会造打火机?这东西原理应该不难吧。”张平还对打火机的事情耿耿于怀,“我们造个几百个,卖了以后就发了。”
所有人都摇头表示不会造。
突然,隔壁马车一个女生探了头出来,大声叫道:“平哥,马英杰的伤口一直在恶化,肩上很多~肉都有些腐烂了!”
马英杰前天被巨蛇咬住手臂,无奈之下大家把他手臂弄断才救下了他。陈骐可以想象硬生生弄断一个人的手臂是一个多么血腥的场面。断臂之后大家用当时还没有拿去当的打火机烧灼了伤口止住了大部分的流血,然后用包里白色的衣服给他简单地包扎了一下。这几天大家都没有再去动马英杰的伤口,以为就这样可以慢慢结痂长出新皮肤。
毕竟缺乏医学常识啊。马英杰的伤口现在已经恶化很多了,流出来的大量脓水已经浸透了包扎的衣服,浸透以后也早已经干了,这个衣服硬~邦~邦的,凑近去闻的话可以闻到这包扎的衣服散发着一种恶心的味道。在马车上时,一个女生想给他换一件衣服包扎一下,毕竟车里的味道已经有些令人作呕了。当那个女生撕开衣服的时候,吓了一大跳,肉已经腐烂了,大量的淤血变成了深红色的粘~液,伤口上颜色已经发青发紫甚至有好几处已经发黑了,那些黑点就好像霉斑一样点缀在马英杰的伤口上。
可以肯定的说,伤口已经感染了,如果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感染细菌死亡,这些没有医学知识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平朝着车夫问道:“到达下一个落脚点还有多久?”
车夫回答:“天黑以前就能到,那里有医馆的。”
这样的回答让大家松了口气。车厢内马英杰瘫坐着早就已经没有意识了,只是微弱的呼吸证明着他还活着,不知道是痛晕过去的还是受感染全身无力,反正马英杰现在肯定不好受。
马车厢内,陈骐拿着地图默默在看着,默不作声也心不在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