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被怒吼声喊醒的掌柜,也走了出来,他听到了店小二的问话,也看到了紫衣男子的沉默,心中明白了是怎样一回事,标准僵硬的笑容立马拉了下来。
走了几步,来到紫衣男子身前,指着紫衣男子冷冷呵斥:“你给我滚,这里不欢迎你这样大嗓门的客人。”
掌柜的语气非常坚决,完全不像是一个生意人应该拥有的,在世人的映象中,做生意的,无论大小,脸上都会挂着招牌的笑容,即便家中死了爹娘,只要还出来做生意,那就要挤出笑容,将客人看成重生的父母,让自己的笑容达到连自己都骗的地步,那才是一个合格、标准的生意人。
像掌柜这般呵斥客人的行为,在《生意经》这本商人必读的书中,可是被列为了大忌,是禁忌一般的存在,这种行为,与“和气生财”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别人看来,会觉得掌柜疯了。
至少,店小二此时看向掌柜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疯子,此时掌柜的若是再做出点什么稍微疯狂的举动,店小二会觉得自己应该去拉着掌柜。
不过,掌柜并不觉得自己疯狂,在他的眼中,客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人能给自己带来收入的,而另一种则是不能给自己带来收入的。
前者自然是扫榻欢迎,列为上座,好水好茶伺候着;后者则是冷眼相对,大声呵斥,甚至棍棒交加赶着走。
身为一个自认为非常合格,甚至隐隐有些出色的生意人,掌柜的就是觉得事情就应该这样简单化,简单化,才不费脑子,这样空下来的脑子才能想到更多带来收入的好点子。
紫衣男子看出了掌柜满脑子想的都是钱,冷着脸,心中不与掌柜计较,他是崇明门的弟子,若是与一个市井商人胡搅蛮缠,未免落了身份,袖子狠狠一甩,冷冷走出了客栈。
看着紫衣男子走出自己的客栈,掌柜的哼了一声,心道:一看就知道不会花钱,嗓门还那么大,怎么不去哭丧啊。
然后回头看了店小二一眼,训斥道:“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干活,以后招子给我放亮点,不要什么阿猫阿狗都招呼,看着不会花钱的人,你还花时间理他干什么,你要知道,我付了给你工钱,那你的时间就是我的,在属于我的时间中去理会一些阿猫阿狗,那就是在浪费我的钱财……”
客栈中,掌柜大声呵斥店小二,词语滔滔不绝,语气有理当当,完全没意识到,这样无谓的呵斥店小二,其实是在浪费店小二的时间,而店小二的时间,已经被他花钱买了下来,这等于是在浪费他的时间,而浪费他的时间,就等于在浪费他的金钱……
古泉镇的公鸡此时也开始啼鸣了,不过似乎是因为被吓到了,所以足足比平时晚了一柱香的时间,好在不是太久,而且古泉镇的人们也已经醒了,所以倒不是很在意。
公鸡啼鸣之后,虫鸣鸟叫也开始了,古泉镇恢复到了平静之中,开始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健康生活方式。
此时露水还未干,在公鸡啼鸣的时候,紫衣男子正好走到镇外,听到那嘹亮的雄鸡啼鸣,回头望了一眼,然后离开了古泉镇。
按照他的估计,此时墨武麒的伤势应该还没好,走不了多远,他应该趁着这个时间,来弥补自己的失误,找到墨武麒,夺得玄武真血之后,才是去找苏小朗二人算账的时候。
这两人骗了自己,所以,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这就是紫衣男子的想法。
……
宁静的山林中,谭青志盘腿而坐,感受到阳光洒落在脸上带来的温暖,他睁开了眼睛,若非眼球上像蜘蛛网爬满一般的血丝,谁都无法想象,这几天以来,他究竟经历了怎样艰苦的奋战。
这几天以来,每一次看到太阳,感受着阳光洒落在自己身上,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来没有觉得太阳是那么的温暖。
而这几天,只要还能看到太阳,他的心中便是高兴的,因为还能看到太阳,那就意味着他还活着,天上还有太阳,那就意味着还有希望。
雪白的衣衫上,不知道染过多少次鲜血,但是每一次只要停留下来,他都会赶紧洗掉,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鲜血粘在身上的感觉,很血腥,很难过;另一个方面则是强烈的血腥味,会引来青魔教的人。
怀中的手绢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出来,上面的白衣女子好似一缕青烟一般,从手绢中飞了出来,看向谭青志的眼神,满是歉意,同时还有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
宋小兰出现,但是不敢直接暴露在阳光底下,因为她是鬼,虽然是一个实力强大的鬼,但依旧是个鬼,是鬼,就不会喜欢阳光,她也一样。
所以,她尽量找比较阴暗的地方立脚。
“公子,你没事吧?”宋小兰脸上满是担心,想要靠近谭青志,却又怕谭青志介意,所以只能够和谭青志保持一定的距离。
想起这几天的逃亡经历,宋小兰心中又是庆幸,又是不好意思。
若非是她,公子口中的青魔教人便不会穷追不舍,公子也不会如此狼狈逃窜,甚至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从公子的描述中,她可以推测出,那些穷凶极恶的青魔教弟子,应该是不会对一个修炼者穷追不舍的,除非这个修炼者与他们有仇,但公子明显不是。
所以,那些青魔教弟子是冲她来的,自己是城池,公子是池鱼,自己城门失火,却殃及了池鱼,甚至自己这个城门,还要池鱼奋力相护,才不至于倒塌。
想到这,宋小兰心中充满了歉意。
谭青志压下了那一口快要咳出来的淤血,忍着浑身的不适,看了宋小兰一眼,淡淡地说:“我没事。”
谭青志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浑身是伤,明明满身疲惫,明明快要不堪重负,却还是说出了“我没事”三个字,这是在逞强么,谭青志问自己,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个什么答案。
场面有些尴尬,谁也没说话,空气都仿佛凝固了下来。
四周树上本来正在引吭高歌的夏蝉,也沉默了,似乎是在静静聆听两人究竟会说些什么。若是两人没有开口,那就一直沉默好了。
谭青志虽然人不傻,但限于生活阅历,还真的不知道独自和一个姑娘相处,哪怕这个姑娘只是一个女鬼,该说些什么话来活跃一下气氛呢?
若是风山在就好了,这样的情况,他应该会有缓解尴尬的话题的。谭青志首先想到的就是黄风山,在他们师兄弟六人中,黄风山的情商可谓是最高的,即便加上师傅,那也撼动不了他最高的地位。
虽然黄风山那么多年都没有追到水芝,但并不代表着黄风山情商低,最起码,若是换成其他人,骚扰了一个姑娘那么多年,绝对不死也残,但黄风山却活得好好的,依旧继续骚扰,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厚脸皮,另一方面,则是他的情商高。
毕竟那么多年,若老是重复那几句话的话,任谁也会烦的,但是水芝虽烦,却也不厌,这就是黄风山的高明之处。
而其他四个师弟,相信若是与自己易地而处,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是无话可说,让气氛越发尴尬。
至于他师傅,那就更不要想了,都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太鼎宗的人都知道师傅喜欢云寒烟,云寒烟对师傅也有意,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师傅都没有成功,足可见情商之低,世所罕见了。
沉默了半晌,谭青志觉得气氛不能够再尴尬下去了,眼珠子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指了指头顶,说:“今天的阳光可真好啊!”
宋小兰看到谭青志要开口,心中早就做好了准备,毕竟这尴尬的气氛,她也不喜欢,但尽管心中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听到谭青志这么一开口,顿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
阳光是好,可是你对一个鬼说,阳光真好,那和对一条鱼指着烧开了的水说水可真暖和有什么区别,鱼会喜欢吗?
鱼不会喜欢开水,因为放到开水里的鱼,只有人才会喜欢。
宋小兰不会喜欢阳光,因为站在阳光下的宋小兰,只有讨厌她的人才会高兴。
气氛再次陷入了尴尬之中,谭青志看了看宋小兰,心中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口误,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问:“姑娘你现在多大了?”
“十九。”宋小兰说,当然若是算上她死去的时间的话,应该是十九岁零三个月。
“呵呵,比我小多了。”谭青志开口,心中搜肠刮肚地想要说些什么了缓解尴尬,忽然灵光一闪说:“你这个年龄,倒是和我五师弟小师弟差不多,不过我五师弟今天十八岁,小师弟比五师弟又小上一岁,今年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