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离开了,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什么也没有留下。
就像没有回来过一样,连走路关门的声音都刻意降到了最低分贝。
他还记得,上一次出这个家门的时候是十四年前。
他远远没想到他会花去十四年的时间,去完成一件他原本觉得自己十四天就能完成的事情。
一想到这儿,瑞尔斯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愧疚感。毕竟十四年都没能好好照顾盖亚,反而让他在一间老屋里孤零零的生活了十四年。换成谁都不会感到好受。
他还记得,那时候,他对自己的亲生弟弟说:
“盖亚,照顾好自己,等我回来,等我两个礼拜。”
那时的盖亚还是个四岁的小豆丁。可是瑞尔斯现在还记得,那时候的盖亚仰着脸(身高差),眼里写满一个小孩子应有的的认真。
一个口头上的——勉强可以算是约定的东西,竟然让他等了十四年。
约定这种东西,很神奇,同时也很微妙——因为只有两个人都有足够的信念才能兑现。
瑞尔斯到现在为止,依然很难想象盖亚是如何从以前——十四年前——四岁的离别,熬到现在——十四年后——十八岁的相见。
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这是事实。
凌晨的大街冷清清的,萧瑟的风略过树梢,唦唦作响。昏黄的路灯把瑞尔斯的背影拉的很长,然后渐渐缩短,然后再次被拉长。
没过多久,路灯熄了灯。
根据经验,瑞尔斯知道,天快亮了。
果不其然,天渐渐破晓,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这时,万籁惧寂,突然响起了一声鸟叫,划破了寂静。一会儿,东方天际浮起一片鱼肚白,大地也渐渐地光亮了起来。
他拿出他的手机——已经六点多了。
好吧……他往后看了看,看了看那间与周围的高楼大厦格格不入的老屋——或许这是最后一次看了。
随后,他离开了。像上次离开军校那样离开了。
以后,还会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