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晨夕跟在吴姨的后面往楼上走去,这里的每一处无不透露着这户人家的富贵,一尘不染的楼梯,站在上面往下扫去,一楼客厅显得异常的空荡,像一个即将开始的舞会现场。
“老爷,这就是来照顾你饮食的陆小姐。”
听到吴姨的介绍,陆晨夕立马从吴姨后面站出来,恭恭敬敬的道了一声“你好,我叫陆晨夕。”
一个穿着灰色唐装体型有些胖看起来精神十足的老人正在练字,听到声音扫了一眼陆晨夕“嗯!”声音透着淡淡的威严,似乎不愿与自己多讲话。
吴姨带陆晨夕下去的时候,笑着对陆晨夕说:“小陆,老爷人其实很好说话的,只是严肃惯了,不太爱讲话。”
“嗯,没事的,吴姨谢谢你。”
“谢什么,我也只是这里的佣人,这里有一间你的临时住所,你可以在里面休息和放你的私人物品,我带你去看看。”
推门进去,陆晨夕不由的在心里小小的感叹了一声,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连一个提供护工的临时房间都比自己的家大,陆晨夕进去看了一下,房间很干净,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一张床,一个柜子,打开窗户就可以看到花园里满园的鲜花,芳香扑鼻。”
“谢谢你吴姨,我很喜欢这件房间。”
“不用谢,那我去准备午餐了,你可以在宅子里面到处转转。”
“我不用做什么事吗?”陆晨夕很纳闷,感觉自己过来不是来当护工,反而是来享福的。
“不用,你只需负责,老爷平时的饮食和一些突发情况,有时间你写一张详细的老爷的饮食计划,每天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交给我就可以
“麻烦你把姚爷爷的一些体检报告给我看一下,我才好做规划。”
“你稍等。”吴姨说完之后便上楼去取体检报告,陆晨夕平时没有带包的习惯,因为她不化妆,除了手机根本没有要带的东西,有时候上班的时候钱和手机都不会带,但是自从遇见姚慕辰之后就连睡觉都是放在床头,生怕错过他的信息。
陆晨夕以前从来不会把手机放在床头,因为嫌有辐射,每次睡觉都是把手机放在鞋子上,很多人在你不经意的时候默默的改变了你的生活习惯。
陆晨夕掏出手机,姚慕晨已经发来了信息。
“我的作息生活一般比较规律,但是因为最近碰到有意思的事情所以公事耽搁了,只能深夜苦拼。”
陆晨夕皱了皱眉,想了一下,迷茫的回了一条“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碰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这算是有意思的事情吗?”
陆晨夕脸一红,心里闪过一丝羞涩刚想回信息,吴姨的声音从背后想起“陆小姐,这里是老爷这两年的体检单和用药史。
陆晨夕只得放下手机,细细的看吴姨拿来的这些资料,毕竟自己还得靠这些东西来吃饭在生活面前爱情对于她这种人来说是奢侈品。
良久没有收到短信,姚慕晨盯着手机发呆,宋毅一进来就看到这种场面。
怪叫一声“哟,大boss思春呢,这几天都是魂不守舍的。”
“滚!”姚慕晨怒视他。
“别吖,一言不合就叫我滚,人家会难过的。”宋毅做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骚包表情。
姚慕晨受不了,直接起身要动手。
宋毅连忙跳到花瓶后面,可怜兮兮的说:“我今天来可是来教你泡妞的。”
姚慕晨双腿一伸交叠在一起放在办公桌上,双手环胸气定神闲的看着宋毅,冷声道:“给你三分钟,不说出个所以原出来,你别想好好的走出我的办公室,我肯定会让你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宋毅打了个冷颤,心里想道“要不是姚奶奶拉着自己非得让自己帮帮忙让自己早日抱上孙子,自己才不会来这里找罪受呢”
“泡妞第一步,从她身边的人下手。”
“嗯。”姚慕晨冷着脸长长的拖了一个音。
宋毅缩缩脖子,继续道:“不用你去,我已经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成功的和她的好朋友秦琴成为了好朋友。”
“还有呢?”姚慕晨冷淡的开口。
爱情三十六计里面有一计叫做欲擒故纵,我觉你你现在就挺适合这一计,你这么帅气又多金,她或许已经喜欢上你了自己却不知道,你要想办法让她知道。”
姚慕晨摸着下巴沉思了一下道“你先出去。”
“嘎!”宋毅脆弱的小心脏险些奔溃,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来前来献计,居然被嫌弃,满心怨恨的从办公室出来,宋毅开车去了秦琴唱歌的酒吧。
舞台上,气场十足的秦琴一手谈着木吉他,一边唱着歌,秦琴最喜欢的歌手是陈奕迅,她现在正在场上唱陈奕迅的红玫瑰“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宋毅叼着一支烟,坐在僻静的角落看着舞台之上像女王一样的女人,当秦琴唱完之后,拿起吉他对着下面深深的鞠了一个躬,舞台之下掌声雷动。
后台萧强正在对秦琴纠缠不休。
“秦琴,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我不喜欢她,我爱的人只有你。”
“放手。”秦琴面无表情,虽然从小贫穷,物质匮乏,但是内心却是一个极其骄傲的人,即使再爱眼前的这个男人,可是有些事情做了就没有再回头的可能,更可况他差点害自己差点被那么多人伤害!
经历过上次的事情,秦琴对眼前这个痛哭流涕地男人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原本觉得他脾气好,老实、不喜与人争抢,但是说起来其实就是自私。
秦琴怒目圆瞪冷冷的看着萧强道“不想被打,赶紧离开这里,不要逼我动手。”
萧强看着男人婆一样的秦琴,立马连伪装也不要了,露出一副憎恨的表情,吐了一口口水“呸,装什么高尚,要不是看在你会赚钱的份上,谁会跟你在一起,就像你这样的男人婆,我不要你,没有人会要你,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谁受的了你。”
秦琴刚想动手,有人捷足先登,萧强被一脚踹倒在地,疼得嗷嗷叫。
“快滚,在不滚以后看到你一次就打一次。”
萧强愤恨的看着眼前的男人,怒视秦琴“烂货,自己在外面有了野男人,反倒嫌弃我不干净,你比我又好的了多少。”
宋毅又要动手,被秦琴一把拦着。
宋毅看着秦琴用眼神问她“为什么?”
秦琴摇摇头,没有吭声只是拿着自己的手提包跟经理告了假被走了,宋毅快不跟上去问“刚刚那个怂货,你为什么那么轻易放过他。”
秦琴苦笑一声,翻出包里的烟点上火,缓缓开口“他再怂也是我曾经喜欢的男人,只是我眼光不好,喜欢上了这种怂货还一度觉得自己捡了宝,他家境不好,我为了他能够生活的没有负担安心学习,出来唱歌赚钱供他,一个月八千快钱的工资,自己留一千其他的全部给他,我不明白自己有哪里做的不好,他居然串通别人想我用**出名还背着我在外面找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找一个可以陪你骑马喝酒走四方,可以护你周全,免你惊,免你四下流离免你无枝可依的人,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琴一边说着一边开始用手捂脸,夹着烟的手都在颤抖,整个人一丝力气都没有缓缓的顺着墙角往下滑,坐在地上,一边哭一边笑“我从小生活在城中村,我的妈妈在宾馆打扫卫生,我去看过它的上班,每天都要洗好多的床单被套,不停的搞卫生,有些角落拖把拖不到的只能跪着用毛巾去擦,而我呢?每个月拿七千块钱去养一个怂货,天底下有比我更蠢的人吗?”
宋毅再也没有了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轻声说:“爱情都是盲目的,你现在已经看清了他,以后赚了钱好好的孝敬你妈妈,只有自己的至亲才是值得自己去付出的。”
“你知道吗?我和晨夕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在城中村长大,城中村的流氓地痞特别的多,为了防身,她去学了跆拳道,而我爸不同意我去学,说是浪费钱,我特别想学就去买了学跆拳道的小人书,照着书上学,一招一式,慢慢的领悟,晨夕有时间的时候就会教我,然后我们两个人对打,那个时候我们两个人便发誓不要再让别人欺负我们,我们两个人万一那个以后有钱有势了一定要罩着另外的一个人,可是,上帝并不眷顾我们,都是一个人干着几份兼职,在社会的最底层苦苦挣扎。”
青春总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有的人看到的可能是阳光朝气,有的人看到的可能是贫瘠、痛苦还有失望,但是每一个人都会在青春里成长,没有痛苦就么样成长,成长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毕竟,这世上还是普通的人多,能够顺风顺水一辈子的人实在太少。